【人民报消息】民主社会里法官往往各有个性,不管面对怎样的案件,他们都只按自己的风格办理,不管怎么办理,都不会超越法律的界限,都在法律的框架内。权势、新闻、金钱等等想影响案件是几乎办不到的事儿。可是在号称依法治国、在自称法治的中国,法官就如同被“阉割”了一般,法律就视同儿戏。政治案件那么由政治说了算;高官发话的案件,那么高官说了算;美女上床之后,案件就由美女说了算;金钱到位了,那么自然就由金钱说了算。所以,中国的百姓真是苦不堪言。遇上官司,只有等法官、等二传手“宰割”。长此以往,法官被杀案会越来越多、被报复案会越来越多。 再黑暗的社会,总还有一些正义者。同样法官中会有良知尚存者,会有清醒者,但是在主题是黑暗的环境中是起不了大作用的。中国的法官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没有性格、最为奴性、最不依法办事、最没有作为的法官。为何呢? 首先,不要说法官,中国的法院都是不独立的。一是人事不独立,二是财政不独立。有此二者的不独立,中国的法院只能是党、政府或权势人物的傀儡。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是由很偷鸡摸狗的各级组织决定的,中下级法官的人事、升迁则是由很偷鸡摸狗的院长或上头的组织部长、书记们决定的。在目前整个中国的人事都处在很偷鸡摸狗的情况下,法院与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一样,混乱不堪。一个廉洁奉公的法官、一个有个性的法官、一个敢于依法办事的法官,往往得不到提拔,得不到重用,走不到一定的位置上。现在这大环境中,不去跑不去送的法官太少了。这部份人都是有良知或是没权没势没钱而又胆小者。无论是坚持正义而从不去跑官要官者,还是其它原因不去跑送者,都几乎不可能被提拔任用,也就是不可能走到院长副院长等等有权有责的重要位置上。而一旦跑官要官了,就有了把柄,也就完全被控在那些为他升迁出力的人手里。 眼下,中国的腐败无孔不入,几乎没有没人找的案件。中国人一旦有官司缠身,首先想的不是法律,而是找关系。那么找什么人呢,就找为那个法官升迁出力的人,那是最直接最得力最有效的。有这些权势人物出面,还会有什么公正、公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言吗?而权势们要的就是听话的法官,说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法官。就连当初的中共总书记江贼民都是这样干的,明火执仗地让法官对法轮功乱定罪乱判。他想镇压法轮功,但于法无据。全中国的哪个法官不知对法轮功那样定罪、判刑无法可依?但是十一年了,不是每个案件都判决下来了吗?中国有哪个法官敢依法裁定、敢坚持原则说法轮功是无罪的,我就不判!现在全中国有越来越多敢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但法官队伍中还没传出敢公开判法轮功无罪的人物。再说法官的钱是哪来的,是地方政府给的。不给钱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儿,但给多还是给少,顺顺当当的给还是吃拿卡要后给,这都不一样。 一句话,法官的“粮草”是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头上的。还有法官们都生活在一个地方,其子女就学就业升迁等等都在该地,法官不可能不受到地方种种腐败的制约。敢坚持原则的法官,其亲属等可能就立即有了麻烦。 有此种种腐恶,法官还能依法办案吗,还敢依法办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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