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官员定期报告收入、房产、投资以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十四大类情况。 这是政府应对由于中共各级官员贪污腐败造成的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平息民众的对官员贪腐的不满和愤恨所采取的措施之一。但是虽然规定罗列了一大堆官员需报告的事项及内容,但其中却有两个关键点并未提及,一是向谁报告;二是接受报告的主体是否是独立的监管机构。无报告对象,无人监督,缺少了这两个关键点,这个新规定实质上已经失去了真正实施操作的意义。 其次,假使申报了,但申报后公开吗?怎样公开?公开比申报更重要,申报结果不公开,民众无法得知结果和真相,那么这一切只不过是“逗你玩”。 再者,假设此规定可以有效实施,规定也只限县副处级以上官员,但中共副处级以上的官员只占全体官员的约20%左右,还有80%的下级官员无法受到约束,随便举出一例就可知道低级中共官员的贪腐程度:已被查处的广州市江高镇原党委书记刘炼华担任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党委书记、江高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负责镇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涉嫌受贿人民币140多万元、港币20多万元,并有12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小小的一个镇级干部,就贪污超千万。 去年,中国《上海证券报》《时代周报》、《人民政协报》、《青年时报》4家报纸因报导了关于中国财富高度集中于少数富人及高干子弟的消息,被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认定是“虚假” 新闻,责成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理,因为它透露了“中国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的“国家机密”。中国的经济命脉和大部份财富都掌握在太子党和高官手中,而其却是以公开“合法”的形式出现,比如垄断了电信行业,把其变成个人财产的江绵恒为代表的一大批人。这些人的财富向谁报?怎样报?谁来监管? 党和政府明白,无数的事实证明,能够“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继续跟党走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现行体制所提供的可以使官员无所顾忌的捞钱,上行下效,当官的目的就是为了贪污腐败捞钱,同时,不贪污腐败捞钱很难当官。 山西吕梁上水西村村支书王某上任不到一年,因贪污腐化,横征暴敛,打击报复等原因引起村民集体抬棺上访时,面对讨要说法和公正的愤怒村民,他说:“我不贪污,当官干啥”。 “我不贪污,当官干啥!” 最牛村支书说出了中共官员的心里话,同时也可以作为党官们对这个新出台规定的回答。 党和政府在此时此刻作出的这个规定,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病人发出的呻吟、梦话、疯话和笑话。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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