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新聞社9日電】香港商人黃光華被指在內地干犯詐騙案,自去年初開始,被扣押在惠州市龍門縣看守所,至今已十八個月,期間曾被虐打及被迫每天做十八小時苦工,家屬向保安局求助未果,於上月家屬向公安局繳交「贓款爲名,贖金爲實」的三十五萬元人民幣後,終於成功營救他返港,但事主的肉體及精神已飽受創傷。 香港東方日報九日報導說,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內地看守所經常以酷刑虐待囚犯,逼他們籤認罪書及「欠單」,估計現時仍有逾百名本港居民被扣押在內地,亟待救援。 五十三歲的黃光華,在內地經營建築工程近廿年,去年三月他與一名內地人士合資競投內地工程,但該內地人士失蹤,公安指他干犯詐騙,騙取銀行達二千多萬元,他被拘捕後一直遭扣押於龍門縣看守所內。 黃光華表示,是該名內地人士冒認其經營的工程公司向銀行借貸,銀行找不到假冒的公司,於是通知公安局將其拘捕。 報導說,黃光華回憶被困看守所的日子,仍猶有餘悸。他說,初進看守所時,曾聽聞有內地犯人在此看守所遭針線縫嘴等酷刑對待,令他膽顫心寒,他又被其他犯人以竹掃帚棒打及「擦背」作爲「迎新」活動,背脊留下一道道血痕。在炎夏更被看守人員強迫與近廿人擠在沒有通風設備的斗室內「穿膠花」,工時長達十八小時,每日只有兩餐膳食,令他原先患有的壓縮性骨折及低血糖等疾病惡化。 社協主任何喜華指出,類似黃光華遭遇的港人估計超過一百人,當中約八十人曾向保安局求助,但獲釋者寥寥可數。不少香港居民被扣押於內地的看守所期間,曾經歷及親眼目睹各式各樣的恐怖酷刑,精神及肉體嚴重受創。 報導最後說,黃八日由妻子及女兒陪同召開記者會,黃的女兒黃玉香指出,公安明知其父並非詐騙案的主謀,卻一直向她及母親索取「贓款」,由起初開價六百萬元人民幣,不斷「減價」至五十萬元,最後以三十五萬元「成交」,過程猶如在街市買菜「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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