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律师全家照。
【人民报消息】据报导,2006年12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一家四口,于2007年1月1日一度被押解离北京后又折返。高智晟自获释后,一直被当局隔绝与外界的联系。有维权人士促请国际奥委会关注高智晟的处境。
据一直致力营救高智晟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获得的消息,高智晟及其妻子耿和、13岁女儿耿格、3岁儿子高天宇,于1月1日晚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押解出北京。随行共有5辆挂民用牌照的警车及二、三十名国保人员。
胡佳1月2日表示,他最新获得的消息,押解高智晟一家的车队于早上折返北京,一名志愿人士于中午时分目睹耿格在国保人员的监视下,到住所附近的商店买东西。胡佳相信,当局选择在1月1日晚押走高智晟一家,一方面是当日刚好是10天上诉期满,当局认为这时比较“合情合理合法”地押解高智晟回原籍陕北,履行在“缓刑”下所需要遵从的限制。另一方面,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新规定在当日开始正式生效,其中记者只需征当事人同意就可进行采访。当局为避免外国记者采访高智晟或其家人,于是赶在该规定生效前,把他们押解出京。
他说,虽然高智晟在缓刑期间,按规定不准接受访问,但家人不受影响,“等他们全家老小回到了陕北佳县的山区,路途遥远闭塞,通讯欠发达,加上陕西省公安厅国保严加看管,外国记者想去采访难度也大了许多”。
他指出,奥运采访新规定元旦起实施,其中第六条“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外国驻中国记者摩拳擦掌,准备检验这条款是否落实。
胡佳又说,一名芬兰记者前天就直接到他家门口,近半年来负责看管他的公安局国保人员“顿时不知所措”,只能让该名芬兰记者入屋采访,“这是我被软禁一百七十多天来从未试过的”。
据报导,2007年元旦起境外记者在中国采访只要征得受访者同意而毋须当局批准,这项新规定使负责“软禁”维权人士的有关部门“感到头痛”。
不过,中共官员日前公开的“暗示”,也表示了中共不一定要“遵守”它自己的承诺,有需要的话,都可以随时改变回来。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12月28日在北京表示,如果即将实行的向外国媒体开放的新规定,被证明对中国的发展有利,对中国和国际社会的沟通有帮助,那就没有必要改变。
但是,对人民打压迫害的事实真相大量被报导,却是中共最害怕的事,也是能让中共加速解体的关键,中共能忍受这个只是为了08年奥运的表面“和谐”与“开放”多久,恐怕很快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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