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打死法轮功不负法律责任”
 
【人民报讯】据明慧网报导, 7月9日,四川彭州市公安局在政府支持下,将彭州广场上交流心得的83名法轮功学员团团围住,阵阵暴打,无人幸免(上有70多岁的老人,下有五个月的婴儿)。后通知学员所在乡镇政府领回各自乡镇,再次暴打,并分别处以拘留15天-30天的非法处置。

7月25日,九龙镇派出所所长沈兴发(男,30多岁)在政府授意下,指使人员,采用种种非法刑具电线鞭加“活麻”(活麻乃一种野生植物,人表面接触它后,将会出现大面积斑疹,疼痛难忍,比十指钻心还痛,这种刑法解放前反动派用来对付XX党地下工作者时用过,解放后属禁用刑具)。在镇政府内,又对14名法轮功学员抽打,致使多名学员多次休克,又用冷水灌醒后再抽打。要学员“不练法轮功”,学员回答的是“坚修大法心不动”。

更惨无人道的是将叶兴华赤裸一身(只穿一条三角裤)用“活麻”抽打致使他多次休克,冷水泼醒再抽,全身都肿了,后来凶手打不动了,才把休克的叶兴华从地上拖起反背铐在树上暴晒4个小时,都快断气了才放下,凶手并扬言:“把他打死了才好,打死法轮功又不负法律责任。”人命关天,不知道这柄“打死人不负法律责任”的“尚方宝剑”是何人所授?!(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9/22/3516.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0年9月22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古成 颜纯钩 曾唐军 胡玉
 
方圆 秦勉 王未来 罗正豪
 
张菁 张幸子 乐消寂 辛月
 
雷鸣仁 李宇明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吕众铣 杨宁 卢智勋
 
掸封尘 良镇雄 金言 陈义凯
 
来褕镐 毕谷 晓观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