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新华社未审先判 陈杰人辩护律师发声反击(图)
 
湖南知名媒体人陈杰人被捕,被认为与他敢言且举报湖南高官有关。

【人民报消息】8月17日下午,中共喉舌新华社发长文,以所谓大起底狠批网络大V、媒体人陈杰人假借舆论监督进行敛财。党媒的做法引起包括辩护律师在内的很多人不满,他们发文质问党媒,进行回击。 新华社8月16日发表题为“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案件透视”的长文,称其先后建立21个微博、公众号、头条号,发表、炒作、攻击、揭露等各类负面文章3,000余篇,并指责其借“舆论监督”名义敛财云云。 辩护律师刘辉对此提出3点质疑: 一问新华社:“你们怎么获得的侦查秘密?” 此案自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2018年7月4日立案侦查以来,在办案机关尚未准许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下,新华社何来法定渠道知晓侦查秘密? 二问新华社:“你们披露侦查秘密的依据是什么?” 即使新华社记者通过非正常渠道获悉案件侦查秘密,也不能在庭审前公开,这是保密法的要求。公开解密时间点是在庭审时。 三问新华社:“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否需要遵守?” 据新华社的报导,陈杰人不再是嫌疑人而是“现原形”,“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者。此外,文章还添油加醋对陈杰人进行道德抹黑。 在社交媒体上,不少人对党媒未审先判的做法都表示极度不满。 有网友表示,新华社关于陈杰人涉嫌违法的长篇报导,再一次向世人昭示:中国(中共)不需要法律,可以未审先判。 有维权人士质疑,陈杰人非国家公职人员,根据官方所罗列的罪名,凭什么不允许陈杰人聘请的律师会见?官方片面之词有多少可信度?陈杰人的电视认罪、自证其罪,“我只能认为是生命受到了威胁”,这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打压报复公监督。 另有著名博主表示,此事再次向世人昭示:中国(中共)不需要法律!这种以国家通讯社之名渲染的未审先判,并且迫使当事人在媒体上认罪的行为,严重违反一直倡导的法治精神,也践踏几乎所有人的尊严,而不只是在羞辱陈杰人一个人!△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8/8/18/67809.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18年8月18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颜纯钩 方圆 古成 秦勉
 
王未来 张幸子 乐消寂 胡玉
 
雷鸣仁 李宇明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吕众铣 杨宁 辛月
 
卢智勋 掸封尘 张菁 罗正豪
 
良镇雄 金言 陈义凯 来褕镐
 
毕谷 晓观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张祁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