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楼脆脆”即将剧终(图)
 
董九旺

“楼脆脆”倒的多有个性!

【人民报消息】2009年流行词汇:老江发迹区的一座楼说:“我倒!!!”于是它真的倒了。

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上海闵行区政府的通报称是“楼体倒覆”;新华网说这叫“卧倒”;网民称之为“楼脆脆”。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2月1日上午9点,轰动一时的“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建方、监理等6人,站到了闵行区法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梅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志琴、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将在市一中院另案处理。

报道说,倒楼原因:乱分包,无资质开挖土方;赶进度,土堆压差造成倾覆。

庭审现场:个个被告都是“冤大头”

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张耀杰在受审时说,倒楼发生前,他已发现堆土过高的问题,并打电话给其他负责人,同时意识到防汛墙很危险。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秦永林在受审时称,他直到看到起诉书才知道开挖方没有资质。

律师分析:如果、将可能……

在刑事责任方面(因为新楼已经是整体卧倒,不存在“如果”),所以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责任人员有可能构成《刑法》第134条上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果,在这起事故中有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将可能构成《刑法》第397条上的“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接受开发商、施工方或监理方的财物,则可能构成《刑法》第385条上的“受贿罪”,相应地,给予财物的一方将可能构成《刑法》第389条上的“行贿罪”。

卧楼事件的真意:

2009年上海莲花路上的一座13层楼整体卧倒,居然连一块玻璃都没破,消息一出,不少旅行社大叫绝了,马上推出“卧楼一日游”。

问:你会参加上海卧楼一日游吗?
答:有此项目我一定会参加旅游。不看卧楼,不算到上海。


“楼脆脆”中共被连根拔起!

问:上海倒楼事件6名责任人受审,是否“楼脆脆”就算剧终?
答:就是把他们统统枪毙,“楼脆脆”也没有剧终,因为上海那座13层尚未使用的新楼整体完好卧倒,地基都拔出来断掉了,居然连一块玻璃都没破,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观,决不是上海倒楼事件6名责任人受审可以了结的。这个卧楼事件不过是用肢体语言在讲述一个随时会发生的故事──中国共产党亡,江泽民受审。△

(人民报首发)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0/2/1/51866.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10年2月1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毕谷 方圆 古成 颜纯钩
 
晓观天下 张菁 张幸子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罗正豪 王未来 陈义凯 雷鸣仁
 
杨宁 掸封尘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来褕镐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祁 肖自立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