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命而辩──朱明勇 【人民报消息】薄熙来当官以后到底制造了多少冤案假案,到现在揭露出来的只是零星。但官网越是频繁刊登薄熙来的离奇折腾、火箭升迁,越是在无声讲述着「越大坏、越能当大官」的中共国潜规则。人慢慢琢磨懂了:原来共产党真正喜欢的是坏人!越坏越喜欢,人越坏官位越大!这让人性中的沉渣无控制的泛滥起来,原本不敢坏的,现在放开胆子、放开手脚、有样学样的、理直气壮的坏起来。 ◎ 王立军局长亲自指挥侦破的一起涉枪命案 这个被称作重庆打黑的「第一大案」,是个莫须有的故事,情节比小说更迭宕起伏。 李庄是薄熙来编造的这个大案的「第一黑主角」龚刚模的律师。朱明勇律师是此案的「第二黑主角」樊奇杭聘请的律师。 这个案子是由2009年的「爱丁堡枪案」引起的,而2009年6月15日下午,这个案子已经破获并了结。当时,重庆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会说,成功告破的「爱丁堡枪案」,「是王立军局长亲自指挥侦破的一起涉枪命案」。 朱明勇律师复述其内容如下: 2009年6月3日,重庆市江北区爱丁堡小区发生了一起枪杀案。此案的被害者李明航在爱丁堡小区门口被人枪杀。公安机关将此案称为「爱丁堡枪案」。一周后,此案成功告破。 2009年6月15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真相,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长王志勇、江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何内平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在这次会上市公安局公布:死者李明航的真实身份是一名深藏不露的大毒枭!他7年前「黑吃黑」卷走万州一名毒贩吴川江的「货款」后积怨,最终被对方找到并射杀。(重庆时报2009年06月16日07:26的文章,标题为:王立军亲自尸检,7天破案死者是毒枭被「黑吃黑」)。 在这篇重庆官方的报道中有这样的一段话耐人寻味:王立军亲自尸检指明案侦方向。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亲自进行现场勘察、尸体检验、一线指挥。在尸检过程中,发现至关重要的线索:李明航吸毒。市公安局随后组成专案组,经警方深入调查得知,44岁的李明航曾有吸贩毒经历和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爱丁堡枪案」首犯吴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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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0日,警察组成三个抓捕组,分赴湖北利川、四川成都和本市万州区,先后将嫌疑人付仕培、张孟军、吴川江抓获。经突审,三人对持枪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距离案发仅7天时间,关于案发原因,报道是这样介绍的:经审查得知,李明航原来做麻油生意,2000年后开始伙同他人贩毒。一次,他与多人带180多块、重60多公斤的毒品海洛因到广东贩卖时,同伴被抓,他侥幸逃脱。2004年李明航专程到境外学习造新型毒品的技术。近年来,李不仅贩毒,还拿出部分贩毒获得的资金放高利贷。今年32岁的犯罪嫌疑人吴川江是万州区五桥人,因贩毒认识了李明航。2002年,吴川江从李明航处购进70克毒品海洛因,转手获利后,吴便打定主意把生意做大,于是东拼西凑弄来6万元,并将这笔钱打进李明航指定的银行卡里,不料李卷款「蒸发」了。 2009年秋天,吴川江在解放碑一商场偶然发现开着宝马轿车的李明航后,便邀约同乡张孟军、付仕培一起对李明航进行尾随和跟踪,并购买了枪支弹药,作好了除掉李明航的一切准备。 2009年6月3日凌晨2时左右,吴川江携带手枪埋伏在江北区爱丁堡小区大门处,张孟军和付仕培则分别驾车接应,吴在射杀李明航后,与同伙乘坐事前准备好的车辆逃离现场,并将手枪拆散后扔入万州区高峰水库中。 从2009年6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中,我们已经清楚的知道了「爱丁堡枪案」的真相:李明航被杀源于吴川江的寻仇报复。这是王立军局长亲自指挥侦破的一起涉枪命案,也是重庆市公安机关运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正式对社会公布的案情。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其虚假性。(摘录完) ◎ 为了虚假政绩,薄熙来扇了王立军一个嘴巴 在对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侦破「爱丁堡枪案」的歌功颂德不久,薄书记要在全国打黑行动中抢得头功,于是仅侦破一个孤立的故意杀人案就显得力度太小、影响太小,需要把它重新编排成一场规模空前的、在全国拔头筹的「打黑成果」。这么一改,王立军的「爱丁堡枪案」功绩被一笔勾销,还被薄熙来扇了一个嘴巴子。 重庆市公安局受命还得接着演「爱丁堡枪案」续集,这就要制造莫须有的罪犯了。于是,他们又将与吴川江认识的一些老乡,特别是一些有渣儿的(有过违法行为的)抓起来,酷刑折磨,以期达到将此案转化为涉黑大案。 朱明勇律师说,如果按照2009年6月15日的版本,「爱丁堡枪案」早已侦破,杀死毒枭的凶手也早已归案,并且杀人的原因也查的水落石出,即吴川江寻仇报复。那么这样的案件事实显然与我的当事人樊奇杭无任何关联,但是今天为什么会出现樊奇杭和龚刚模被指控为该枪案的幕后指使者呢?此案的转变是重庆市「为了在全国打黑行动中抢得头功」。 想得这打黑头功的是薄熙来,他不但为十八大捞政治资本,而且决受不了别人在任何方面超过或压过自己。 ◎ 将普通刑事案件转化成黑社会犯罪案件的荒唐大戏 朱明勇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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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律师说:只是,无中生有的事情办起来也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顺利。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后,公安机关一直没能获得这些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这一点从樊奇杭是09年6月被抓,但是7月才办理立案,龚刚模6月被抓,居然是09年11月3日才立案就可以看出在没有办理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抓人了。为了完成薄熙来所要的「战果」,他们必须要得到所需要的认定此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证据。但是这些人本来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组织,也取不来什么证据,于是,将樊奇杭等人关到看守所以外的秘密羁押场所铁山坪,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聘请律师,并阻止这些人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以及对重庆公安的违法行为提起申诉和控告。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薄熙来还命令干扰律师行使辩护职责。 他们肆无忌惮的通过刑讯逼供、威胁、不让睡觉、吊起几天几夜,甚至逼得本案多名被告发生自杀现象等非法手段对被告人进行无人性的折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直到获取达到他们要求的口供,满足薄熙来扩大打黑战果的要求。 朱明勇律师说:即便是这样,这些被告人早期的供述并不能让公安机关满意,有的口供甚至可能证明被告人是无罪的。但是,为了确保将这一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提交到法院的案卷中他们把那些在2009年 6月至9月份期间取得的涉及「爱丁堡」枪案的证据几乎全部隐匿起来,却把后来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有罪供述提交起诉。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法院的案卷中看不到抓获犯罪嫌疑人吴川江、张孟军、付仕培等人后至09年6月15日的全部口供材料。即使到了公开的庭审,公诉方也没有出示一份这期间的被告人供述。因为那些证据只能证明本案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与黑社会无关。 薄熙来想抹杀2009年6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内容,怎么可能?那是为树立王立军局长形像而召开的记者会,至今很多人还记忆犹新。 ◎ 「爱丁堡」枪案的24本案卷可证明龚刚模和樊奇航无参与 「爱丁堡」枪案的所有三被告在一审开庭和二审开庭时,都否认这起案件和樊奇航、龚刚模有关。张孟军、付士培、吴川江──就是开枪的、接应的、跟踪的三个人,都反复强调跟樊奇航没有任何关系、绝对不是樊奇航指使。樊奇航自己也不承认是他干的。而且,重庆警方也承认6月15号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是他们自己那个版本。 朱明勇律师在二审时,去重庆高院把涉及这起爱丁堡枪案的所有的24本案卷,全部都复制回来。经逐页审查,终于发现了这三个被告人,是有非常详细的交代他们作案动机,作案具体情节,作案的逃跑路线,非常完整的这些证据材料。 但薄熙来为了渲染打黑效果,硬是把这个普通的一个成都人来杀了重庆的一个毒贩,变成了重庆龚刚模和樊奇航指使的一起有组织的黑社会杀人案! 朱律师很仔细的甄别了「爱丁堡」案件当中的一些细节,发现只有开枪打死重庆毒贩李明航的吴川江才知道作案枪支别名叫什么,杀人用的枪支特征,里面压了多少发子弹,而其他人都不知道。另外,李明航在江湖上自称为姓胡,大家都称他为老四,所有被抓进来的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有吴川江一个人知道,称他作「李哥」。 朱明勇律师在研讨会上说:通过庭审,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证据完全可以排除樊奇航指使杀人这么一个情况。但是二审后,我们把这些证据当中的矛盾和焦点以及辩护词书面的形式交给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两天时间里没有出示任何证据,只是公诉检查机关念了两天检察院意见以后,很快就维持了原判。 他困惑的说:二审法院对我们提出的这些证据矛盾和疑点也没有做任何审查。所以说采用非法办案的方式,采用非法刑讯逼供的方式得到的这些证据,居然还有这么多矛盾和疑点无法排除,怎么敢把一个人给判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 朱明勇:樊奇杭不是龚刚模,我也不是李庄! 诬陷辩护律师李庄的龚刚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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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朱律师,发生在李庄律师身上的冤案,会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龚刚模因受刑不过,与重庆警方达成协议,答应出卖良心,陷害自己聘请的律师李庄,以保住性命,不光龚刚模本人,他弟弟和家人都参与诬陷李庄。而李庄为了急于脱身,也与重庆警方达成协议,即「承认自己曾教唆当事人作假,换取当庭释放」。最后的结局是龚刚模判死缓,李庄减刑一年,还得在里面呆一年半,李庄当庭夺过话筒大叫自己没有教唆当事人作假,重庆当局没有「诚信」,并呼吁大家为他伸冤。薄熙来对李庄最致命的打击是,随即宣布他终生丧失律师资格。 朱律师在研讨会说,我曾经跟樊奇航有一个交流。我说,如果重庆方面跟你谈条件,只要说能保住你的命,你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包括举报我。樊奇航说,开庭前他们跟我打过招呼,但是我的底线,我的原则──他的原话是「我做人是有规则的」,──对我的律师不利的事情,我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做代价也不会答应!其他的什么条件,包括刑讯逼供我都可以答应。 有律师问:你和樊奇航在谈话的时候,樊奇航承认专案组去给他做工作要他来揭发你,这视频有没有? 1月8日李庄在宣判笔录上签字捺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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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说:这段没有,这个原话他也不是这么说的。原话他是说,他开庭前已经有人给他打招呼,我跟他说打招呼没关系,只要你能够先保住命,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他说我的做人是有规则的,对我的律师不利的事情,我宁肯付出生命做代价,其它什么条件,包括不说刑讯逼供的事我都可以答应。为樊奇杭做辩护律师的朱明勇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当事人的呢?他说,他早就收集到许多薄熙来黑打的铁证,他说只要他的当事人樊奇航不被判死刑,即使判死缓,他都不会把证据拿出来的。在樊奇杭被重庆法院宣判死刑后,朱律师去看望他的当事人时冒着生命危险悄悄录下了一段约8分钟的视频。画面中的樊奇航详细描述了,由于不堪忍受警方的审讯方式曾两次试图自杀的经历,并在镜头前展示了他所受到的身体伤害。这段录像最终被放到Youtube上,而朱明勇不得不逃亡。 樊奇杭宁死也不愿诬陷为自己辩护的律师,朱明勇冒死为当事人拍下视频作为证据。他们俩都是汉子!让人不禁为之感动落泪。 ◎ 中国还有这样的死刑犯?! 已被处死的冤魂樊奇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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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律师说,根据媒体的报道,樊奇杭是一个非常黑的一个人,非常残暴的一个人。事实上,樊奇航这个人,根据我们从各方面了解的情况,在重庆所有认识他的人当中,对他这个人评价是极其高的,这一点也是令我非常震惊。大家对樊奇航的评价,甚至可以都用这样一些词──有的说他是一个最讲原则的人,一个最讲诚信的人,一个最讲义气的人,甚至有人说樊奇航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朱律师说:认识这个年轻人的朋友亲戚,不管从什么途径有困难找到他,他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忙:刑满释放的出来之后没有工作,他想办法用自己的关系给他们安排工作;谁家里有困难,过年的时候,就拿个三万五万给人家;有的人家里面有一个癌症患者做手术,他立即就从刚拿到的工程款里拿了10万给人家。他去看望时,人已经死了,他跟那人老婆说:「那钱你就不要跟我再提了!」所以樊奇航这个人有他独特的一些人格魅力,之所以有一些人跟他比较熟悉,有些人比较崇拜他。被指控他的那么多所谓的小弟,实际上跟樊奇航从事的职业没有关系的。樊奇航是做建筑工程的,34名被告当中,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所从事的建筑领域有一点点的参与。警方说他是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证据在哪里?他是在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没有一点这方面的证据。 三十几名被告当中有认识他,有不认识他的,认识樊奇航的人,都反复强调,我不是樊奇航的小弟,他不是我们的黑社会老大,更有一个叫(谭华)的人讲,我跟樊奇航的关系是很亲密,我们的关系就是纯真的兄弟之谊,我非常尊敬樊奇航,我跟樊奇航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吃饭都是AA制,他说:请问黑社会的老大跟小弟之间还有AA制的吗?并且他更带感情色彩的在庭审中强调一点说,我尊重樊奇航是因为樊奇航的人格魅力感染了我,我跟着樊奇航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知道怎么样去孝敬父母,知道怎么样对待朋友要真诚。知道怎么样在社会上要讲诚信。 朱明勇律师感慨的说,所以说,这个「黑社会老大」,在我们辩护律师通过案卷材料,通过社会的一些相关调查了解到,他不仅不是一个黑社会老大,他反而是一个极其有爱心、受人尊敬的一个人。指控的八项罪名当中,我给他八项罪名都做的是无罪辩护。所有的证据、涉及他的犯罪,其他所有被告人全部都推翻了。在一审、二审中推翻了跟樊奇航有关的任何犯罪指控。也就是说,即便按照重庆的说法,那些都是他的小弟,检察官说了一句话,「你们看到没有,老大一出来,余威犹在,全部都翻供了」。那如果说一个被判死刑了的老大出来,那么多小弟,有的还不认识他,全部都翻供,都把与樊奇航有关的罪名,全部都揽到自己身上,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我们也不用再去形容它。基本的案件的情况就是这样。 ◎ 铁山坪,人间地狱! 人间地狱铁山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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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所谓的重庆打黑第一成果所拘捕的几十人,并不是被送进拘留所,而是被送到了重庆铁山坪的「某个地方」。那里并不允许任何监督机构进入。铁山坪是薄熙来私设公堂的地方,这里不但脱离公检法的管辖,而且除了专案小组,任何公检法的人都不许进入,因为里面太过血腥,简直是人间地狱。在里面负责「专案」的,都被外面的警察私下称为「魔鬼转世」。 那里的魔鬼对被刑讯逼供的「犯人」说:「这里就是渣滓洞!但是这里没有江姐!」重庆公检法的人听到铁山坪这个名字都不寒而栗。他们说:「进去至少至少得脱层皮!」 朱明勇律师说: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是在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下作出的。 他说:在法庭上,我们都听清楚了,那么多的被告人都表示受到了「刑讯逼供」、「严刑拷打」、「他们逼我那样说的」,「把我们两个人关到一起,什么时候口供一致了才放出来」,「让我认1750克(毒品),我不认,他们又叫我认1000克,我还不认,他们最后叫我认300克」。还有「审判长,你千万不要相信公安的,随便抓个什么人不要说十公斤(毒品),就是二十公斤他们都会认的」那种绝望的呼喊。甚至还有令人毛骨悚然的再不承认就「活埋了你」的语言。我特别记忆深刻的是我的当事人樊奇杭双手上那深深的伤痕,头顶上两道长长的伤口。我更难以忘记的是本案唯一女性的被告人卢红,昂首挺胸的大胆揭露公安机关对她的「严刑拷打」,他要求审判长查看在她头上的伤痕,她还说牙齿都被打掉了。 ◎ 中国一片黑
当残忍披上正义的外衣,难道我们只能面临死亡! 樊奇航这段视频在互联网曝光之后,中国约50位律师立即致信中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要求立即对重庆「打黑」案中的刑讯逼供问题展开调查。薄熙来立刻派人去最高法院送大礼,提出的条件是「判樊奇航死刑,立即执行」。 9月26日,樊奇航被秘密枪决,吴川江也同时被枪决,如此既封了冤主樊奇航的嘴,也封了「爱丁堡枪案」的主犯吴川江的嘴。 随后,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八大准备进政治局常委会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发出指示:封朱明勇律师的嘴,把参加那次法律研讨会的30余律师、媒体、学者全部「追捕到案」。 当辩护律师被追杀时,国人的命就到了肆意草菅的地步了,悲啊,中国!△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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