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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话诞生了!
 
林云海
【人民报消息】随着上海袭警案尘埃落定,一个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话诞生了!

一个精神正常,且二十几年来一直遵纪守法,堪称楷模的人,仅仅因为警察依法盘查就对警察的同僚大开杀戒以作报复,照此推断,那精神正常的十三亿人岂非都是潜在的凶手?

在判决书中,警察没殴打过嫌犯的“事实”作为嫌犯有作案动机的证据,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嫌犯没被警察殴打过竟然成嫌犯有作案动机的关键证据了,天,看来这事千错万错就错在警察当日没殴打嫌犯!

控方说警察没殴打过嫌犯,恰好可以作为嫌犯辩称没想过要杀人的佐证,而嫌犯指控警察殴打过他,又恰好可以作为控方指控嫌犯起意行凶报复的佐证。天,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这个世界太变态!

一审时,是嫌犯传说中的母亲替嫌犯请的辩护律师,一审后,该辩护律师也成传说中的了,怀疑大家是不是白日见鬼了!

二审时,嫌犯自己请的律师声称嫌犯有精神病,看来要不是嫌犯有精神病,就一定是嫌犯请的律师有精神病了!

嫌犯不等于就是真凶,为什么没按无罪推定原则,第一时间怀疑戴面具者非嫌犯本人,倒是无论是嫌犯传说中的母亲请的传说中的律师,还是有精神病嫌疑的嫌犯自己请的有精神病嫌疑的律师,都第一时间预设了嫌犯就是真凶?连嫌犯的辩护律师都这么先入为主地排除嫌犯因为适逢其会而被人利用,被人嫁祸的可能,是不是太不合常规了?

控方所坚持的案件背景跟他们所需要的作案动机自相矛盾,再加上案件情节上的诸多疑点,如7秒杀4人之类的,如果嫌犯能请到对他有利的辩护律师,本来是大有可为的,为什么他偏偏就请不到一个能恪守无罪推定原则的辩护律师呢?难不成那些能恪守无罪推定原则的律师都死光了?

一边对支持嫌犯的社会大众承诺公开、公平、公正,一边为保险起见,嫌犯自始至终都被一心欲置其死地的各色人等包围着,为了让嫌犯只能坐以待毙,甚至不惜弄出拒绝让对嫌犯有利的律师与嫌犯见面,拒绝让嫌犯的母亲出堂作证,拒绝让嫌犯与控方证人对质等闹剧,这是何等的司法奇观?

当然,最诡谲的还是,为什么嫌犯的母亲会成传说中人物,连同接触过她的律师后来也成传说中人物?莫非嫌犯的“母亲”是鬼魂,而且还是那种会将活人变鬼魂的凶灵?

终审判决出来了,回过头去看,赫然发现,那个被抓的造谣者第一时间造的谣,仍然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符合逻辑的“真相”,是不是很有讽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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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赛公告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8/10/24/48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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