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廿三条对港人生活有什么影响? 廿三条将对市民原本安稳而自由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这已成为港人的心理包袱。想起叶刘淑仪对公众言说这无关乎普通市民的利益与自由的话,也想起高行健先生在城大演讲时说的,文革时期,他的妻子将他暗藏在瓶子里的文字上报给当局领导而致他遭受更残酷的精神及肉体劳役。高先生作为一个文人,创作本来是他个人的事,也是他应享有的自由,但在那充满了举报和检查的日子,做什么事都有可能是「反革命」罪。正是那种恐怖的大环境下,才导致国人终日人心惶惶,为了自保,不管是老子革小子的命,或是小子革老子的命,还是妻子革丈夫的命,都不足为奇。因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世上最残酷和最荒谬的事都在中国发生了。 虽然现今的中国,已没有「反革命」罪名,但却换来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不信,你看中国的异见人士,罪名大半是清一色的。正如前些天「香港国是会」在城市大学举办的一场有关廿三条应否立法的研讨会上,司徒华先生反驳立法会议员刘江华时指出:「你刚才说的以武力推翻政权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据五十多年来中国被判此罪的却无一人是用武力的……」当场赢来热烈的掌声。不知政府的谘询文件中所提到的「武力」是否指刀枪炮弹等军火?若是,那跟藏有相关的文字书籍和隐匿(知情不举报)也会被判七年的立法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如此脆弱的政权 你说了政府不打算向公众说的话,就是「泄露国家机密」,说了政府不让你说的话,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很可怕,中国就是一个漫街是「机密」的国家,中国的政权给人感觉就是很容易毁在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手里。我说的普通人,据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有的是正在上学的学生,因为下载了有关六四的文章就被判刑,有的学生因在网上发表有关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言论就被以「颠覆国家政权」或「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入狱。这样的政权是脆弱还是强大? 大陆人很苦,做香港人将更苦 做大陆的普通人已经很苦了,做香港的普通人则更苦。廿三条中,知情不报者,被判刑七年。普通市民不等于哑、聋、盲,香港是个国际大都市,与世界共呼吸,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压得住市民对世事的关心。他们的亲朋好友当中都有可能是反对中共极权政府不人道的诸多做法。港人即使自己不去参予某种活动,不书写任何文字,不理会中共政权的兴亡,但假如你跟这种亲友有关系,跟他们有书信往来或更亲密的交往,而你不去举报他们,你就有可能被判七年徒刑。在极端恐怖的威吓下,相信谁都会像当年高行健先生的妻子那样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举报出来,哪怕他们的工作是伟大的正义的,因为那意味着你会受株连。人们为了自己的身家安全彼此不再相互信任,不再相互关爱,而且是相互出卖相互残害对方。这种人人戒备惶恐不安的状况在中国持续了数十年。江泽民是个喜欢开倒车的人,自打压法轮功以来,中国的错案冤狱也多不胜数。 在中国凡对政府提出异议的人都有罪,香港的言论、出版、电子通讯等自由也将受到全面箝制,弄得媒体或文人都不敢讲真话,大家只能向政府说「是」,像一只被驯服了的小狗(而不是大狗,因为大狗很多时候会向人发脾气)。一个没有真实语言没有信义的社会,人们还奢望什么自由和尊严?可爱的海明威写下了《丧钟为谁而鸣》,中共上空的丧钟已经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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