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5月1日訊,二月四日上午,中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內部通報了一月份(包括春節期間)的社會治安狀況。該文件披露,自一月以來,在三十五個地區共發生七十八宗特大政治事件,其中包括:「重大暴力破壞事件四十一宗、有組織政治性事件十九宗、敵對勢力和外國反華勢力策劃的顛覆活動十一宗、邪教組織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法制的敵對性活動七宗」,更有地下敵對組織公開策動倒江。 通報說:「北京、福建、重慶等省市,有地下敵對勢力組織假冒黨政機關、紀委部門名義,甚至盜用黨政領導幹部、社會知名人士名義,向黨中央、中央領導同志發出電傳、信件,指名道姓要賈XX、賀XX等立即下臺,並把矛頭直接指向以江澤民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指稱要打倒賈、賀等贓官的最大保護傘和黑後臺。 中央三號文件列出十二個「不穩」因素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第三號文件,要求各地黨委、政府「結合文件對照本地區情況、列出最嚴重、最容易引發政局動盪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把可能發生的事件,在未暴發前加以制止。」三號文件還首次承認了,中共政權存在十二個「不穩」因素: 1.幹部腐敗惡化勢頭不能遏制,導致社會反抗激烈; 2.黨政幹部同人民羣衆、民主黨派關係緊張、矛盾激化; 3.黨政幹部和家屬在政治、工作、學習上享有的特權; 4.社會各階層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繼續擴大,演變成對抗; 5.法制建設受黨內特權干擾、政治改革受習慣勢力阻撓,不能適應時代發展; 6.司法公正缺乏制度性保證,激化民衆同黨和政府的矛盾; 7.金融領域隱含危機,股市、債券的非規範化等,隨時都會因某個經濟、政治風波誘發擠兌潮,導致經濟全面崩潰; 8.下崗職工隊伍擴大,青年失業人口增加,隨時會引發有組織的抗爭活動,演變成推翻政權的鬥爭; 9.民族矛盾激化,加上地方當局處理不當,引發衝突; 10.西方反華勢力策劃、支持國內敵對勢力、邪教勢力、分裂勢力、黑社會勢力、混入宗教界的敵對勢力,在重要時期進行顛覆、破壞活動,再以國際名義進行干涉; 11.地方黨政部門對有影響的事件處理失當,引發社會各界反對,造成局混亂、失控; 12.加入世貿後,大批農民進城、企業倒閉、股市崩盤,造成政局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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