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包谷:答网友问─我对法轮功的看法
 
包谷
 
【人民报消息】我想先给网友回答一个问题。一年多来我不明确谈这个简单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显然和我谴责镇压法轮功没有关系。我理解网友在读到我的文章的时候,会产生这个问题。现在我直接回答。

问题:包谷是不是法轮功?相信不相信法轮功?

答:我不是法轮功,也不信法轮功。

我想,这儿有一个基本的概念,我们应该想清楚。世界上的事情,我们作为自己个人,是不是一定要反对自己所不喜欢的东西呢?回答这个问题,你可以答 YES, 也可以答“不一定”。我尊重你的立场。

那么,即使说,你是一个态度鲜明的人,自信追求真理,世间万物,凡是不喜欢的就是要坚决反对,那么,是不是一定要反对别人喜欢你所不喜欢的东西呢?别人如果喜欢了你所不喜欢的东西,你是不是一定要阻拦呢?回答这个问题,你可以答 YES,也可以答“不一定”。我尊重你的立场。

最后,如果你认为,凡是你不喜欢的东西,你就是要反对。凡是你不喜欢的东西,如果别人喜欢了,你就反对别人喜欢,你就要阻拦别人喜欢。那么,你可以用什么方法来阻拦呢?有没有方法的限制?是不是可以动用“一切方法”?

如果你对最后这个问题也回答 YES,为了反对别人的信仰,你可以不讲规则,不讲公平,那么,想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如果很多人跟你的想法不一样,结果会发生一些什么?

这个问题,经历过思想改造、反右、文革的人,往后看一下就看到了。那就出现了我们中国人几十年的“内斗”。 “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七八年再来一次”。很多朋友对这样的斗争很有一番留恋。不过我发现,留恋的朋友大致上都是有能力斗别人的,是打算革别人的命的。文革中有一个说法,叫“革自己的命是不容易的”。我还可以用切身的体会告诉网友,无奈地任凭别人革你的命,就象现在中国底层社会那些被抓被关被打被敲诈的法轮功信徒一样,是更“不容易”的。

法轮功是什么,好不好,我一直避免和别人公开地讨论这个问题。不是害怕什么,而是不想炫耀自己的无知。我只想劝好心的朋友一句,真正自信追求世间真理的人,是不会非常傲慢的。真正的科学就不是傲慢的,它尊重异见。我批评镇压法轮功,不是因为我信法轮功,也不是因为我认为法轮功是“好”的,法轮功的一切都是“对”的,而是因为如此镇压法轮功剥夺了法轮功信众的信仰自由,使用政府暴力对待百姓,是不公正的,是违法的。

现在的世界上,有很多宗教信仰。确实,我们翻开历史书,很容易列举各个宗教曾经的罪孽,比如宗教战争、宗教愚弄和宗教迫害。可是,我们必须看到当今世界的潮流。天主教皇在千僖年为历史上天主教的所有罪恶而公开忏悔道歉,也公开宣布宽恕历史上对天主教徒的所有迫害。尽管这个世界仍然纷乱,尽管人世间仍然苦难,但是,时代不同了。

不巧的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生下来就学到了对宗教的批判和糟蹋。我和很多朋友一样,失去了虔诚地信仰一个宗教的能力。让我们看到,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这是我们的不幸,不是我们的幸运。那么,至少,当我们面对别的信教人的时候,不要轻率地用我们手中的话语权力,表现我们自己的狂妄和傲慢。

在这里,我一直想说的是,你对世界上的事情取什么态度,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这可以由着你,让你的良心、学识和经历引导你。别人的态度和你不同,你是不是一定要奋起反对,这也可以由着你。但是,如果你打算反对别人的态度,那么,你一定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反对。这些规则,必须是合法的,文明的,还必须是你的对手一样可以使用的。也就是说,是公平的。当你的拳击对手被捆绑了起来,被蒙住了眼睛,失去了任何反抗机会的时候,我的朋友,请不要出拳。

而我更想大声疾呼的是,掌握了公共资源支配权的政府,如果涉及了这样的纷争,也必须服从同样的原则,只能采用合法、公正的手段。对政府的限制,比对个人的限制,要严格得多,因为政府力量太大,一旦失控就会造成灾难。我们这个国家,经历这样的灾难太多,已经经不起这种由政府作梗发起的折腾了。

遗憾的是,我们中国人没有对政府的制约手段。十亿多人的大国,“敏感的”(原谅我使用这个令人痛心的词)决策在几个人手里,高度集中而毫无约束。中共中央在十五大上承诺建设法治,就是应该对权力作出结构性的改革安排,就是要对权力有所约束。长远来说,这对中华民族,对国家和对个人是非常重要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决策,却完全破坏了原有的法治承诺 。

江泽民先生,决策层的所有先生,和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有权利,可以信一样东西,也可以不信一样东西,或反对一样东西。但是,当采取行动的时候,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从既定的合法程序来动用政府权力。这个道理,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

如果法轮功信徒中,确实有杀人,骗财,奸淫妇女等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刑法第300条,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由法定的部门依法调查,合法取证,按照证据提出诉讼,有法庭来判决?法律讲一人做事一人当,是谁做的就是判谁。为什么要株连200万其他法轮功信众?

如果法轮功信徒包围报社,在中南海门前的人行道上静坐,是违反了游行示威的法规,为什么不按照这些法规,依法调查,合法取证,拘人起诉,让法庭来判决?

法轮功信众中可能有“坏人”,这我相信,就象我相信共产党员中也有坏人一样。但是,“坏人”是一个日常概念,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不要因为你认为里面有“坏人”就主张镇压法轮功,就象不能因为共产党员中有坏人就主张推翻共产党一样。法律讲的是,在法庭判决一个人有罪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具体的法轮功信徒个人是不是有罪,要由法庭来判。由一党之中央,或由人大来宣布200万人的信仰是邪教,使200万人不经审判就成罪人,就不可以旅行上北京,就不可以去天安门广场,就不可以上公园练功,就被抓被关被打被敲诈,甚至被打死,这还是一个法治国家吗?

说实话,我知道现在中国的法庭还远不是中立的、独立的。在党的政法委员会领导下的公检法一体,正是我们需要改革的东西。我知道,中国的法庭还远不是公正的。但是,这是我们中国人仅有的司法体系,我们必须在这个体系中寻求公正,促进改革。我所主张的,是法治建设,仅仅是法治建设,不是别的任何东西。把一些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处理,做成对法治的一次建设,而不是一次破坏。政府应该在现有司法的基础上,尊重司法,改善司法。然而,正是1999年7月的党中央决定和1999年10月的人大决定,给中国司法来了个釜底抽薪。对法轮功的镇压,成为中国法治的一次毁灭性破坏,而不是一次建设。这难道还不清楚吗?

一年多来,政府动用了多少公共资源企图把法轮功信众摸成妖魔,却不敢给法轮功信众一点点最起码的申诉机会。这个策略在起作用。退一万步讲,即使法轮功信众中有种种色色的坏事发生了,即使李洪志说的一切都很荒唐,那么那些无辜的法轮功信众呢?他们被抓被关被打被敲诈,甚至被打死,这公正吗?这又是谁之罪?面对这样的罪,这样的不公正,你的良心哪里去了?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2/21/11908.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