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2000年7月1日,是我妻子生產的日子,我在產房守護着我的愛人,懷着一顆即將做爸爸的興奮與緊張的心。 上午十時,護士告訴我有人找我,我在走廊裏看見了大夫和另外一男一女在等候我,當大夫告訴我他們分別是計生辦和街道幹部時,我並沒有太在意,我自認爲並沒有什麼違反計劃生育的。然而,那位女同志糾正了我的說法,她說,儘管我這是第一胎,但是按規定必須申領「準生證」,否則不允許孩子生出來。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不想與他們糾纏,我只想守侯在我的妻子旁,於是我說,等孩子生下來我再去補辦,交一些罰款也行。他們嚴詞拒絕,聲明必須先領「準生證」,否則孩子不能生。我抗議,孩子再過幾個小時就出生了,等他/她生下來有什麼不能解決的。 婦產大夫說話了,說她很爲難,如果我不遵守規定,她不敢幫助我,因爲那樣的話將面臨處罰,扣獎金甚至以後不能再替別人接生了。 我啞口無言,只能說立即去辦手續。兩位幹部拒絕了帶我辦手續的要求,只是告訴了我辦手續的程序,給了我一張表格,我拿着表格走進產房,告訴妻子剛才發生的事情,妻子安慰了我,迅速再上面簽了字,說了一句讓我今生難忘的話:「孩子出生的時候咱們都會在一起的」。 我吻別了妻子,立即打車回家取到結婚證書,然後趕去街道辦事處。 我一輩子難忘這個老太太,在關鍵的時刻,她竟然批評我,嘲諷我,我不管那麼多,只要她能立即給我簽字就行,然而我失望了,她慢騰騰地嘴裏不停羅嗦着,我快崩潰了!但這並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還需要什麼單位領導簽字,我生孩子是我的自由,與單位領導何干? 沒時間了,我給醫院裏打了一個電話,希望兩位幹部能體諒我,我只能等孩子出生後再去辦什麼證了,但是醫院的總機不知道怎樣找到我要找的大夫或幹部,我扔下電話,趕往醫院,然而,當我趕到醫院時,一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我的孩子死了…… 我不知發生了什麼,當我清醒過來的時候,我抱着虛弱的妻子痛哭,我可憐的女兒來到這個世界上僅僅哭了幾聲,我的妻子懷胎九月只是等到這樣的結局?我要控訴,控訴誰?!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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