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GSM设备成了电线和木浆 在诸多发生在厦门的走私大案中,惟一没有被列入“4·20”工作组调查对象的是厦门南洋公司走私移动通讯设备案,由于恰好去年8月19日“4·20”突查海关当日即被厦门市检察院立案,这起货值6660万美元、与远华集团同样密切相关的走私案,也因此成为厦门市自己所处理的最大的案子。被告南洋公司总经理张国庆的辩护人碰巧也是王光明。“律师成了这次厦门走私大案现成的大赢家,”王光明说,他的当事人除了前文提到的王鹭斌和张国庆,还包括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厦门惟一的五星级酒店悦华酒店的董事长张洪枢,以及海关的另一名处长和一个报关员。但是在王光明看来,还是南洋公司的案子具有最典型的意义:为什么那么多贸易公司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了走私,腐败的海关官员与走私者是如何合作的。“我们可以看到,黑箱化的权力操作提供着防不胜防的腐败空间,”王光明说。 3年前,隶属于邮电系统的南洋公司总经理张国庆得知,福建省移动通讯局想从芬兰诺基亚公司进口一批用于福建省移动通讯网扩容工程的GSM通讯设备,经过协商,南洋公司与省移动局签定《委托代办进口货物协议书》,以代理费19.5%代办其中厦门、漳州两地货值6660万美元通讯设备的进口,代理费包含办理清关、缴纳关税、仓储、国内运保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和代理手续费。随后,张国庆又代表南洋公司分别与厦门特贸公司、香港英盛公司签定协议,以13%的代理费分别将4024.3万美元和2635.7万美元的GSM通讯设备交由他们进口。 演出在此时正式开始。按照厦门检察院起诉书的叙述,香港的这家公司将货物再分两次转包给广东花都一名专门从事走私通关的个体户,第一批1523.1万美元的货物被伪报成仅值47400港币的“电控箱机壳、连接线、插接口”等低值零配件,第二批1112.6万美元货物在报关单上也成了只值194427港币的通讯设备零配件,但都在花都海关成功获准放行。 厦门特贸的手段也没什么两样,4000多万美元的货物以8%的代理费再次转包给远华集团负责通关。远华的手段就更高超了,从1997年9月到1998年6月,通讯设备由芬兰运抵厦门,没有进出口权的远华以厦门东方公司的名义向厦门海关伪报为“聚苯乙烯、ABS树脂和木浆”,共12个报关单24个货柜,最后三批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其余以保税货物申报,海关放行后远华将货物运到特贸公司保税仓库,再由特贸大摇大摆地运出保税区交与南洋公司。 整个过程中,南洋公司将代理进口权转手,赚取6.5%的差额共计432.9万美元,特贸公司同样用代理费倒手的办法赚到201万美元,远华集团则除了少部分的通讯设备以木浆的名义交纳低值关税之外,绝大部分的货物打着转口或原材料来料加工的保税旗号,连一分钱的关税都不用交——虽然在起诉书中没有提及远华此次走私所得,但显然比特贸公司还要多。按照起诉书中29%的综合关税率计算,仅这一趟生意,国家关税、增值税就至少损失3亿元以上。 “大家都说能做” “检察院指控我的当事人和南洋公司,明知道19.5%的包税代理费根本无法经合法途径进口,反而再以更低的13%转包给香港英盛和厦门特贸,构成共同走私罪。”王光明说,6000多万美元的货物被走私确定无疑,但问题在于谁来承担走私的责任,“南洋公司并不是贸易公司,检察院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张国庆所谓‘明知’,19.5%是张先咨询了省移动局其余公司20%的包税情况,再与特贸公司联系,特贸报出13%之后才确定的。”王光明告诉记者,特贸公司是全国百强国有外贸企业、海关信得过企业,公司老总谢永武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谢永武曾经与张国庆洽谈入股南洋,而且表达过代理进口通讯设备的愿望,并说他们有部队批文、可半税等等。 “连海关都信的过,张国庆没有理由不信任这样响当当的大人物、大公司,同样,香港公司的代表也有安全部门背景。而且,在南洋公司与特贸等的合同上都明确规定了下家须按正常途径进口的义务,如办批文、报关、支付含关税的所有费用。”作为辩护律师,王光明认为他的当事人既没有参与走私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在业务操作方式上通谋、串通或者教唆,“大家都这么做,下家也说能做,作为生意人,张国庆没有必要考虑那么多,也不存在逼良为娼。” 有着丰富外贸经验的王光明为张国庆寻找尽可能多的有利证据,他对检察院的29%综合关税提出了质疑:“检察院显然也不懂综合关税的算法,它只是把关税与增值税简单相加,与海关的核税单就不一致,由于此案的标的物很复杂,海关后来自己核税也两度修改,却要求张国庆一清二楚,是不合情理的。”王光明认为,事实上根据当时国家对特区和通讯行业的减免税政策,他计算出的实缴税率有三种可能:12.24%、8.42%和0,不仅19.5%可以合法进口,13%都可以。“之所以有三种可能,是因为政策间常见的不一致,但又都是合法的。”王用事后的观点说,如果特贸等严格按照国家优惠政策,13%并不必然导致代理人走私,“实际上是海关的漏洞和巨额利益的驱动才决定了特贸、远华等走私的必然性,给他们再多的代理费,他们也是要走私的。” 精诚合作“一条龙” 王光明的“马后炮”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至少对远华公司来说,它吃的就是这口饭。作为私营企业,远华集团并不具有被国有企业所垄断的进出口权,但它却是厦门做进出口毋庸置疑的老大。早在5年前,还在一家贸易公司任职的王光明到上海出差的时候,就听朋友说起,厦门有个远华公司通关“生意”做的很大,虽然代理费比别的地方要高一两个百分点,但是很安全,也“很有信誉”,托它的货它一定能给你进来,万一出事它包赔一切损失。 远华当然并不满足于仅仅赚取八九个百分点的通关代理费,赖昌星自己也组织走私货物。“找一个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租用其相关印章和单证,远华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利用合法手续大肆走私,”王光明告诉本刊记者,用这种方法与远华合作最密切的是厦门东方集团,这家公司的老总曹星海等人为了每年2000万元的租金和远华公司的个人贿赂,竟然让远华自个去刻了一套东方集团的印章。这样的信誉和地位,是赖昌星用出手阔绰和大方从大小掌权者手里一点点买来的。海关等权力部门没有人帮助,远华的滋生和壮大是不可想象的。据海关总署一位官员给记者介绍,海关对货物的进出口审查主要有三个环节:首先是审单,处理报关货物的批文、单据和所属税种等,每批货物的文件都需要经过两道审单手续;然后是直接跟货物打交道的监管部门,根据审单员的指令,抽查实际货物是否与报关单上吻合,通常也是两个人一起作业;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就是缉私,包括进港前的海查和通关之后的陆查,有了这道“大门”,即使打通了监管部门也可能被查扣。 在厦门采访期间,记者几经努力也无法获知走私者与腐败的海关官员“精诚合作”的具体剧情。但从与当地几家公司知情者的攀谈中可以明确地看出,精心设计的这三道保险,却又都为单独做案留下了相当的余地。从审单员开始,就能在逃避许可证和逃避税则上弄虚作假,没有许可证的他可以不管,适用于12%关税的货物他可以打5%的关税,或者干脆在抽查比例上做文章;监管则是走私者需要打通的重点,因为只有他们才是直接验货的,买通了监管人员,明明集装箱里是汽车也能指鹿为马说成是塑料米;搞定缉私部门的好处也很直接,只要他们熟视无睹,你硬闯关或者停在公海上用小船过泊都可以。“商检也是一个麻烦,在码头他们也有验货的过程,”厦门当地一家报关行的报关员对记者说,为防止露馅,“走私者也得把他们喂饱。” 有了这些保障,走私者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花样叠出了。“他们已经发展出了一条龙式的走私流程,专业化分工相当明确和有效。”王光明的同事刘世平律师说. 刘正在担任厦门开元贸易公司一位部门经理的辩护律师。开元公司隶属于当地的开元区政府,成立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很快成为全国外贸进出口的五百强,“4·20”专案组认为它们将进出口权转交给赖昌星经营,还帮助远华等虚开增值税发票,而且自己也涉嫌走私。 开元公司的总经理已潜逃海外,在9月18日受审的9名职员中,刘世平的当事人负责走私品的销售。“在远华,专门聘请了一批海关离职官员或者海关官员的亲属,海关的每个重要环节每个官员,都有这些人专门做工作拉拢。”王光明介绍说,怎么伪造凭证,从保税区怎么买通仓库和门卫把货物运出,怎么开发票,集装箱怎么办手续走火车,甚至火车上怎么说,都有一套很严格的安排,由可以称得上是专家的专人负责。而接受远华巨额贿赂的一些高官,包括海关关长杨前线、中国银行福建分行行长陈国荣,不仅为走私提供便利和资金支持,而且也先后都成了一次次走私的策划者。 走私的“学问” 远华集团通关时很少走一般货物贸易交纳关税的程序——未经证实但被采访者经常提及的说法是,远华在厦门5年多,才交税100多万——像代理南洋公司那批诺基亚GSM通讯设备进口一样,远华基本上都把它要走私的货品以保税货物的名义申报,进入它或它的同伴们在保税区的仓库。保税区是严格被海关监管的一块“飞地”,国内货物进保税区,视同出口,保税区的货物到国内视同进口,远华等走私者把货物运进保税区自然无须交纳任何关税,然后再偷偷运出卖掉。 “这种手段需要把单据做好,因为在海关手册上,每笔货物都需要有核销记录。”王光明说。远华集团蒙混的途径主要也有两个,其一是谎称做转口生意,结果货品从保税区打通关节运出卖掉之后,就拿空集装箱继续冒充出港,或者干脆船根本就不需要再出港,把海关、港务都搞定,做一个假单据盖上海关和港监的章子,航海记录也有,天衣无缝。 另一个途径是谎报为来料加工,比如进的是手机谎称为塑料米,然后弄一些烂拖鞋之类的塑料产品,告诉海关这就是初加工出口的东西,或者从乡镇企业找一些低劣的塑料制品拿去核销,在海关的帐面上也算是有进有出。据报道,去年3月,远华以来料加工的名义进口一批市场紧缺的电子元件,东西卖了后,就让海关用空集装箱冒充加工成品出口。因为空箱太多,几个海关人员嫌贴出口标签麻烦,就干脆将标签扔给‘远华’的人去贴。一个科长说,你们自己去贴吧,贴完了装完船再告诉一声就行。结果这些空集装箱在海上游了一圈卸到国外,再装走私货回到厦门。 来料加工的方式在国家外汇管理上还需要有出口创汇记录。“开元公司的手法是把走私货卖掉后,通过地下钱庄将款子走到香港换成外汇,再从正规渠道把外汇打回来。到这个时候,全套程序最终洗得合理合法,功德圆满。 这样的天衣无缝给人印象深刻。以至于从去年4月底到8月100多天的时间里,中纪委调查组从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收集了大量有关厦门海关的资料秘运厦门,调集了全国近两百名专案人员,以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对厦门海关近年的进出口单证进行全面核查运算,从中发现了远华委托进出口的货物总值与海关征收关税的货物总值之间数百亿的差额,但是远华每一单业务的文件又都十分规范,正规的外贸合同、销售合同、委托进出口批文、关税、增值税发票、检验等文书记录一应俱全。调查人员后来被迫采用非常手段对杨前线等人进行监控,才逐步洞察到这些规范的文件是海关内外如何勾结伪造的。(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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