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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和金錢使前大陸檢察官在美落入前大陸罪犯的陷阱
 
【人民報訊】(博訊24日消息)

  1997年6月上旬的某一天,商務簽證即將到期的王誠勇跨進了位於紐約市皇后區緬街的一家移民服務公司,準 備到那裏辦理簽證延期。這位在中國司法界工作多年、擁有中國律師開業執照的海南省前檢察官,自稱「熟悉和了 解法律」,「處事謹慎小心」。可是他萬萬沒想到,他即將掉進一個法律陷阱。

  *** 間諜萬萬當不得

  這家移民服務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王誠勇,並告訴王誠勇說,他們的老闆保羅·瑞森霍佛(Paul Risenhoover)將會爲他辦理移民手續。

  1997年6月10日,王誠勇正式委託瑞森霍佛爲他本人和妻子辦理在美國調整身份事宜,包括申請綠卡。王當時 同意全部費用爲1萬美元,並支付了1千美元的頭款。在簽署了一些基本文件以後,王根據瑞森霍佛的要求,留下了 他和他妻子所有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包括王誠勇曾經在中國海南省檢察院任職的證件。

  同年7月6日,瑞森霍佛傳真給王誠勇兩張申請表格,要求王誠勇加入中國民衆黨和太平燈塔會,這兩個組織 都要求其成員以推翻中國現政府爲終身奮鬥目標。

  瑞森霍佛稱,只要王加入這兩個組織,就可獲得美國綠卡。王得到綠卡後,需返回中國蒐集情報,月薪爲 3000美元。這實際是要王當美國間諜。

  王誠勇拒絕了瑞森霍佛的要求。他表示,他寧願不要這兩張綠卡,也堅決不加入這兩個組織。

  瑞森霍佛恐嚇王說,王誠勇曾經在申請簽證延期的文件上籤過字,這些文件現在他手上,他可以用技術手段 將簽字印在那兩個組織的申請書上,然後向移民局告發,說他非法居留,讓移民局將他遣送回中國,只要王一回 去,共產黨知道他加入過非法組織,就會送他進監獄。王誠勇不爲所動,沒有理會瑞的恫嚇。

  *** 綠卡和金錢誘惑難擋

  過了一段時間,瑞森霍佛向王誠勇提出可以爲他辦理在荷蘭永久定居的資格,王表示同意。瑞告訴王,荷蘭所 屬的亞如巴地區有一家醫院,願意爲王申請「荷蘭綠卡」。這家醫院每年都要做大量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但是人 體器官非常缺乏。問王是否可以向這家醫院提供死刑犯人的人體器官。王告訴瑞他辦不到。瑞說只要王假裝能夠 辦這件事,這家醫院就可以幫他辦理綠卡。綠卡到手以後,王就是不幫他們搞人體器官,他們也拿王沒有辦法。

  荷蘭綠卡對於急於獲得海外居留權的王誠勇來說,仍具有強烈吸引力。瑞森霍佛顯然看透了王的弱點,一再 以綠卡爲誘餌,企圖讓王死心塌地聽他擺佈,把他一步步引入事先設好的圈套。

  瑞告訴王,要想獲得綠卡,他必須滿足醫院提出的要求。無論醫院要他做什麼,他都應該同意。瑞森霍佛還 讓王與裝扮成該醫院腎外科「洪」主任的吳弘達見面,並且囑咐王,見面時一定要帶上他在擔任海南省檢察官的證 明,以便獲得醫院的信任。

  *** 前檢察官認不出前罪犯,活該倒黴

  1998年2月12日,瑞森霍佛發給王一份傳真,指定了王與「洪主任」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2月13日上午,瑞森霍佛和王誠勇與僞裝成「洪主任」的吳弘達在紐約的一家旅館見面。

  吳弘達給了王誠勇一張「洪主任」在亞如巴醫院工作的名片,瑞森霍佛說他也是該院的法律顧問和合夥人。吳 弘達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國際醫學醫療服務及培訓合作合同》,要王在合同上簽字。自以爲可以獲得荷蘭綠 卡的王誠勇,萬萬也沒有想到,瑞森霍佛和僞裝成腎外科「洪主任」的吳弘達已經通知聯邦調查局對他們的電話談話 進行了祕密錄音,吳弘達還帶了一個隱形攝像機,在王誠勇毫不知情況的情況下,拍攝了面談的全過程。

  衆所周知,吳弘達在中國時,曾是刑事罪犯,在美國華人、特別是知識分子的圈子裏,其「名聲」和「面目」,也是盡 人皆知的。但曾在中國擔任過檢察官的多年王誠勇,在美國時間不長,居然認不出這個臭名昭著的吳弘達,最後還落入 其圈套,也只能說是活該倒黴。

  ***一份可怕的合同

  吳弘達的這份合同,顯然具有強烈的政治目的。幾乎在合同的每一項中,吳弘達都試圖把販賣人體器官與中國 的公檢法機構和醫院緊密聯繫起來,使之成爲中國政府「有組織、有計劃地從事販賣死刑犯器官」的證據。合同第 一條:「因爲國際市場腎器官短缺,爲了快速向患者提供足夠數量的經過專業訓練的高質量的醫療人員和免疫專家 及捐獻的腎,特此成立國際醫學醫療服務及培訓合作公司。」第二條:「乙方(王誠勇)海南省檢察官,將任海南省公 檢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籌備委員會主任」,「爲美國等地腎病患者提供在中國獲得的器官」,「甲方協助乙方招收 和安排到中國接受腎移植的美國患者的醫療服務及康復。」第六條:乙方負責「海南與中國公檢法和醫院聯絡及配 合併保障腎臟的捐獻來源」。第八條:「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報告後兩個月內,一次性付費2萬美元,該費用 爲乙方在中國海南省有關公檢法及醫療方面開展基礎工作之用途。」

  不用說,如果王誠勇簽署了這樣一份合同,吳弘達就獲得了一份強有力的證據,可用來向美國國會和新聞界 「證明」中國政府嚴重侵犯死刑犯人的基本人權。自以爲精細、但是又不願意放棄獲得綠卡機會的王誠勇,在合同上 刪掉了所有涉及「海南省檢察院」、「中國公檢法」的表述和一些關鍵條款,並將合同改爲「可行性調查」,使之成爲 一個到中國了解是否法律許可、醫學可行的腎臟移植可行性調查協議書,調查費爲5000美元。但是直到被逮捕之 前,王誠勇未拿到過一分錢。

  *** 鋃鐺入獄,如夢方醒

  此後,瑞森霍佛又和王誠勇進行了6次電話交談,每次都由聯邦調查局祕密進行了電話錄音。從後來公佈的錄 音資料看,每次電話都是瑞森霍佛在大談人體器官交易,王誠勇被動地回答了一些問題。

  根據美國法律,構成販賣人體器官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有第三者的合謀。爲了創造出一個合謀者,瑞森霍佛 要王誠勇帶一個朋友一起去,說需要有一個會說雙語的人幫助他代理在美國的業務。王誠勇當時在一家洗衣店打 工,認識了也在那裏工作的傅行琪。2月20日,傅行琪因爲要到曼哈頓的一位朋友家辦事,就順便陪王誠勇去參加了 瑞森霍佛特意安排的另一次會面。

  傅行琪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涉入了這件具有強烈政治色彩的案子。爲了引起傅行琪參預此案的興趣,瑞森霍 佛一再向傅強調,亞如巴醫院接受器官移植的人都是大富翁,他們都需要中英文翻譯,傅要多少錢作爲酬勞都沒 有問題。

  由於傅行琪是美國永久居民,聯邦調查局擔心傅可能會認出經常在電視上露面的吳弘達,就安排了另一線民 假裝成醫院的董事出面。在畹韃榫值拿孛藶家袈枷竇嗍酉攏鶘舴鶇筇剛餳乙皆核璧母髦秩頌迤鞴偌?格,要王和傅兩人各自拿筆作記錄。在交談過程中,傅行琪接到朋友的傳呼,表示要走了。瑞看到無法在留住王、 傅兩人,就發出暗號,聯邦調查局探員闖了進來,將王、傅兩人同時逮捕。

  ***「埋死屍」變成「賣死屍」

  王誠勇也許是命不該絕, 他妻子在老家東拼西湊,籌到一筆錢,從中國聘到了一個高明的律師李京生,來紐約幫他 調查,結果發現,美國法律不允許政府誘使他人犯罪。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侵犯被告權利的圈套有三個要素:第一,設 圈套的人是政府人員或其代理人;第二,政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被告有明顯的誘使犯罪行爲;第三,被引誘的人 在此案發生之前無犯罪意圖。

  王誠勇一案,顯然符合上述情況。因此, 紐約曼哈頓南區聯邦法官白茨在1999年3月15日對此案作出撤案裁決。 法官在長達155頁的撤案意見書中,以大量證據證明,吳弘達和聯邦調查局人員所錄製的錄音錄像帶,以及王誠勇與 吳弘達所簽定的「可行性調查的合同」,都符合法律意義上的「圈套」含義。

  白茨法官指出,此案作爲呈堂證據的八次錄音,有七次都是在聯邦調查局介入的情況下進行的。檢方也承認這 次調查是一次有計劃的政府行爲。法官還注意到,吳弘達交給聯邦調查局的錄音帶有很多雜音,很不清晰,有被 刪減過的可能。檢方也承認,瑞森霍佛和王誠勇之間的很多談話沒有錄音。而且從錄音帶中,可以明顯地聽出瑞 森霍佛控制和引導談話的企圖。

  更爲嚴重和滑稽的是,法官找了四個翻譯整理錄音帶,結果發現,瑞森霍佛將漢語翻譯成英語時,在一些重要 地方竟然故意歪曲王誠勇談話的原意。例如當僞裝成醫院工作人員的聯邦調查局人員問王誠勇在中國被槍斃以後 死刑犯人屍體如何處理時,王誠勇回答說:「埋了」,並且解釋了半天怎麼埋。瑞森霍佛卻翻譯成「賣了」。*** 設 圈套者背景複雜

  據記者了解,吳弘達曾因刑事罪在中國監獄服刑,移居美國後,開始從事反華活動。他在美國成立了勞改基金 會,並自任主席。香港的《亞洲週刊》曾將該組織稱之爲中央情報局的外圍組織。吳曾經多次化名潛入中國境內 蒐集攻擊中國政府人權的資料。他於1995年7月,因替境外機構和組織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中國機密,被中 國法院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後簽署悔過書後被驅逐出境。他還冒充中國的國家工作人員,與BBC合作,潛入中 國偷攝有關「中國人權」的電視錄像,據說獲利100萬美元。他又曾化名僞裝到中國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拍 攝一個心臟手術的鏡頭,卻謊稱是摘取死刑犯人器官手術的片段,提供給西方電視臺播放。

  此案的另一個重要策劃者瑞森霍佛背景則樸溯迷離。他是美國俄克拉何馬的白人,卻能夠說一口流利的中文, 熟悉中國各地的風土人情,甚至知道中國一些大城市和小城鎮郵政編碼的區別。他太太是中國大陸人。89天安門 風波的時候,瑞是一名活躍份子。有消息稱他長期從事反中國政府的活動。

  法院的撤案文件顯示,瑞森霍佛曾於98年7月在阿拉巴馬州向一名越裔男子兜售到中國大陸進行腎臟移植計 劃,並哄騙一名華裔男子在一份出售自己腎臟的合同上簽字。該男子不懂英文,糊里糊塗地簽署了合同。當他拿 着英語的合同請美國朋友解釋的時候,美國人告訴他那份合同要他出售自己的腎臟。美國人報警後,瑞森霍佛立 刻逃之夭夭。

  *** 往事不堪回首

  獲釋後的王誠勇在回憶被捕經過時說:那天他剛剛表示,器官移植是否可行,「一切有待於調查結果」,聯邦調查 局的人就衝了進來,拿着槍對着他。一個會說中文的人對他說:「你被逮捕了。」王誠勇「一下子懵了」,脫口問 道:「有沒有搞錯?」

  聯邦調查局的人說:「你是王誠勇嗎?」

  「是。」王誠勇回答。

  「那麼就沒錯。錯不錯明天在法官面前會搞清楚。」

  「你們有沒有法律手續呢?」王誠勇問。一位聯邦調查局人員從上衣口袋中拿出一個東西晃了一下,王誠勇還 未看清楚就被裝進了口袋。「可能是證件」,他估計。

  王誠勇回憶說,聯邦調查局人員未告訴他逮捕的原因,搜過他的身之後,給他帶上了手銬。他記得,當他被 送往曼哈頓下城的中央拘留所時,天下着雨。當天晚上,聯邦檢察官負責此案的主控官與他談話,告訴他,他因 販賣人體器官罪被逮捕並被起訴。「我販賣人體器官?怎麼回事?怎麼可能呢?」王誠勇覺得一定是什麼地方被搞 錯了。主控官給他看了一份中文的文件,文件說他有權利拒絕這次談話,可等他的律師來了以後再談。

  王誠勇說,他自己沒錢請律師,也不知道美國法律規定,法庭可以爲他指定律師。主控官告訴他,律師很可能 一、兩個月後才能來,如果他是清白的,他可以不等律師。王誠勇自覺很坦然,認爲第二天早上就會被釋放,當 時就回答了檢方的提問。當天半夜3、4點鐘,王誠勇被帶到紐約中央拘留所的一間兩人牢房,他一心以爲自己一 覺醒來就會恢復自由,什麼也沒想,倒頭呼呼大睡。

  *** 初嘗美國鐵窗風味

  第二天早上。王誠勇躺在監獄的床上,看見了鐵窗,這才想起來,自己已變成了囚犯。聽到獄警「吃飯了」的 吆喝聲,他百感交集。在中國公檢法工作多年,他見過許多囚犯,沒想到自己到美國後,竟莫名其妙成爲階下囚。 但是他仍舊相信,最多再過兩、三天就會被釋放。

  與他同一牢房的是一個福建人。那個人告訴他,這裏是聯邦監獄,他所涉及的是聯邦的案子,遠不像州一級 的案子那麼簡單。只要被涉及到聯邦的案子中,即使是無辜的,要結案最短也得要一年。

  王誠勇開始發慌了,看到獄中提供的中文媒體的報導,更感到事態嚴重。兩天以後,檢方和法庭爲王誠勇指 定的辯護律師勸王誠勇認罪。他生氣、激動,覺得自己有話沒地方說。心想,「到了法庭要我認罪,總要給機會我 講話吧。」

  到了法庭之後,看到中文媒體的記者,王誠勇就想跟他們談話,結果被法警隔開了。當法官問他是否認罪的 時候,他終於忍不住了,大聲地喊起來:「這是一個圈套!這是一個政治陰謀!」王誠勇沒有機會繼續他的申辯。 法庭爲他指定的律師史密斯制止了他的大聲喧譁。法官宣佈休庭。

  *** 十個犯人中就有一個華人

  有人說,華人在美國做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要進監獄。因爲監獄裏的囚犯大多數是非洲裔和西裔,華人很容 易成爲他們欺辱的對象。

  也許是不幸中的萬幸,王誠勇是在紐約蹲監獄,而紐約的監獄中,大約有十分之一是華人,據估計是全美國華人 比例最高的聯邦監獄。在王誠勇被關押的一年多時間裏,他輾轉於紐約上州、布碌倫和曼哈頓的中央拘留所之 間。

  在監獄裏,他幾乎遇到了最近數十年因各種刑事案件入獄的所有華裔犯人和被告,包括曼哈頓華埠顯赫一時的 「飛龍幫」、「鬼影幫」、「福青幫」首領和骨幹、三山駕駛學校販毒案的成員、大規模偷渡集團的頭目等。王誠勇 說,他們中很多人「很講義氣」,有些人成了王誠勇的朋友。

  王誠勇說,監獄中許多華人都仍然「很愛中國」,忘不了自己的家鄉。當獄中的人獲悉「民運人士」王炳章持 假護照企圖混進中國、在肯尼迪機場被聯邦執法人員逮捕之後,許多人都很高興,並說等王炳章「那小子」進了監 獄之後,寧願自己多蹲五年的監獄,「一定要好好地修理他一頓」。

  聯邦監獄讓王誠勇印象最深的另一件事,就是每次出庭都要經過幾乎兩天的折磨。也許是擔心截車或者其他 安全方面的原因,獄方總是在半夜轉運準備出庭的犯人。犯人在出庭的頭一天晚上10時,就得穿上紅色的囚服, 戴上手銬和腳鐐送上囚車。囚車從不走直線,總是在街上繞來繞去,大約到半夜3、4點鐘才抵達曼哈頓下城的中 央拘留所。聯邦法庭的底層都是單身監禁室,準備出庭的犯人就被關在那裏。如果是當天下午2時出庭,犯人就得 從早晨5時開始從中央拘留所轉到法庭的監禁室,然後在那裏一直等到開庭。有時候法庭開庭往往只有十分鐘或半 個小時,但是無論開庭時間長短,這一套折磨人的轉運程序是從來不會改變的。

  王誠勇說,即使是在監獄最困難的日子裏,他也從來沒有失去過信心。他心中很坦然,他認爲自己是無辜 的,相信號稱公正的美國法律遲早會還他清白。***患難中夫妻見真情

  王誠勇的入獄,使他在中國的妻子董燕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王誠勇被逮捕之後,來自親友和輿論 的壓力,使他太太非常痛苦。王誠勇的岳父母本來年老多病,聽到王在美國被逮捕的消息後,病情加重住進了醫 院。董燕要照顧剛剛一歲多的孩子,還要照顧多病的父母,很長一段時間無法工作。

  王誠勇在被逮捕的時候,口袋裏裝了90美元。此外,他還有1千美元的存款,被逮捕後這點存款也被聯邦查封 了。董燕爲了維持生計,不得不靠借貸渡日。王誠勇獲保釋後,腳上戴着聯邦調查局的電子監視器,活動半徑不 能超過一百米,根本無法出門打工,連每月的房租和生活費都要靠借貸和朋友接濟。王誠勇說:「我完全破產了。」

  王誠勇在最困難的時候,獲得了一個名叫「大潘」的朋友的幫助。「沒有大潘,我將露宿街頭。」他說。

  99年3月中旬,當聯邦法官白茨裁決撤案的時候,由於檢方堅持將對此案提出上述,王誠勇只能有條件交保釋 放,而不能立刻獲得自由。王誠勇在美國只認識兩個人,一個是傅行琪,一個是大潘。法庭交保釋放的條件,是 王誠勇必須有一個固定的住址。當時大潘新婚剛剛四個月,生活也不富裕,兩口子只租了一個單間的公寓。但是, 大潘還是同意王誠勇保釋後住在自己家裏。

  王誠勇交保釋放條件非常苛刻,腳上戴着電子監測器,連上超級市場都不能夠,只能靠大潘和他的太太爲他買 食物和生活用品。有一次大潘和他的太太臨時出差遠行,沒有顧得上給他打招呼,王誠勇冰箱中的食物吃完了,只 能靠半瓶腐乳和自來水堅持了三天。

  *** 法官的撤案裁決

  有人說,世界上三分之一的律師在美國,美國三分之一的律師在紐約。紐約是世界上律師最密集的地方。美國的 大多數法律訴訟都是控、辯雙降慕狹浚峭醭嫌隆⒏敵戌饕話溉粗饕橇罘ü俸圖旆降慕橇ΑF渲饕?是此案在進入陪審團審判之前,法官就對此案的主要人證和物證——瑞森霍佛以及他們所錄製的錄音錄像提出了 強有力的質疑。

  法庭爲王誠勇指定的律師史密斯說,此案除了被告與吳弘達、瑞森霍佛的談話錄音外,沒有人體器官和金錢 交易,王誠勇與吳弘達所籤的不過是一個可行性調查的協議,根本不是人體器官交易合同。檢方也無法證明王誠 勇確實有能力從中國獲得死刑犯人的器官並且進行販賣。這些錄音帶是否可信,主要證人瑞森霍佛能否出庭作證,便 成爲此案能否成立的焦點。

  實際情況是,瑞森霍佛於98年夏季跑到臺灣躲了起來,拒絕出庭。他的律師說,瑞由於顧慮到他在中國的妻子 及親友的安全,不便出庭就此案作證。

  白茨法官於今年3月15日作出裁決,同意被告律師撤案的請求。主要理由是檢方沒有對線民瑞森霍佛的可靠性 和可信程度、參與此案的動機進行調查,鑑於兩名被告有權利享受美國法律中的反陷害條款,鑑於作爲此案主要 證據的錄音帶存在很多疑點,鑑於關鍵證人瑞森霍佛拒絕出庭作證,如果允許此案在瑞森霍佛缺席的情況下繼續 審理,將違反憲法第六修正案,即:被告具有交叉詢問和法庭對質的權利,因此法庭決定撤案。

  法官作出撤案裁決後,王誠勇獲有條件交保釋放,等待檢方作出是否上訴的決定。此後,檢方是否放棄上訴 權利,成爲本案的焦點。

  *** 檢方自知理虧放棄上訴

  聯邦法官作出撤案裁決後,4月14日,聯邦檢察官對白茨法官的裁決提出異議,要求此案繼續審理。

  7月13日,檢方表示,此案的關鍵證人瑞森霍佛願意出庭作證,要求法官重新開庭,但爲時已晚。白茨法官同意 重新審理此案,但是堅持裁決說,瑞森霍佛和吳弘達所錄製的與王誠勇、傅行琪的談話錄音和錄像帶,均不能作爲呈 堂證據。檢方於7月19日提出上訴。

  10月13日,檢方決定放棄上訴,並向聯邦第二巡回法庭提出撤銷上訴的法律文件。上訴庭於10月26日命令撤 銷上訴。

  11月2日,檢方向聯邦法官白茨提出撤案通知書,要求解除對王誠勇和傅行琪的交保條件,兩名涉案人終於獲 得自由。

  聯邦檢察官在陳述放棄上訴的理由時說,根據法庭關於此案錄音資料不能作爲呈堂證據的裁決,檢方全面審 查了此案的有關證據、以及此案發生後檢方所獲得的信息,決定依法不提出上訴。

  由吳弘達制炮製出來的這個案子,經過一年八個月的折騰,終於靜靜悄悄地落下了帷幕。之所以說「靜悄悄」, 是因爲:案發時,美國媒體把此案炒作得沸沸揚揚,撤案時,美國媒體卻不聲不響。不知道的人,還以爲王誠勇已經被定 罪判刑了呢!

  *** 丟臉的吳弘達遷怒記者

  王案的撤銷,無異於給了吳弘達一記大大的耳光。爲了挽回「名譽」,吳弘達在紐約召開了一次記者會,號稱要 「公佈此案真相」,並稱雖然無法將王定罪,但「王誠勇和中共絕對難逃罪責」。他還對媒體說,已邀請王誠勇出席這次 記者會,只怕王不會來。而實際上不請自來的王誠勇在會上當場揭露說,他從來沒有收到過吳弘達的任何邀請,而是聽 到其他媒體記者告訴他這個的消息,才決定出席的。「不出席還以爲我怕他呢!」王誠勇說。傅行琪也表示,他也從 未接到過任何關於記者會的通知。

  王誠勇自98年2月案發被捕入獄,時隔一年多,和吳弘達狹路相逢,分外眼紅。在記者會上,王誠勇和吳弘達 不斷地互相打斷對方的談話。王誠勇在記者會上播放了吳弘達在中國被公安機關逮捕後接受審訊認罪的錄像帶, 並拿出吳弘達在中國被捕後寫下的《悔過書》高聲朗讀,指吳弘達「一貫說假話,什麼都是假的。」吳弘達則說: 「你別以爲這裏是中國,把檢察官的那一套拿出來,你的這篇稿可以做《人民日報》社論了。」

  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臺等中國大陸新聞媒體駐紐約的大約七、八個記者也出席了記者會。吳弘達說: 「從來沒有這麼多中國大陸新聞記者參加我的記者會。」面對這些記者不斷提出的質疑,吳弘達辯稱說,他從未見過 此案的另一線民瑞森霍佛。新華社記者問他,當他作爲聯邦線民與王誠勇見面時,向王誠勇出示瑞森霍佛的名 片,怎能說他從未見過瑞?吳弘達稱,名片是瑞森霍佛寄給他的。

  吳弘達在記者會上不斷地舉着照相機,把鏡頭對着記者拍攝,好象是威脅要給這些人存照。當中央電視臺的一 位攝影記者扛着攝像機,伸手去擋吳的照相機鏡頭時,吳弘達突然出手,一掌把那個記者推了一個趔趄,現場氣氛 頓時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後來,吳弘達再次舉着照相機,對着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記者拍照。中央電視臺記者問他「拍什麼?」吳弘達 說:「這裏又不是你的偉大祖國,讓你的祖國保護你吧。」

  *** 吳弘達的證據

  吳弘達在記者會上,竟然把法官裁決不準作證據的錄音文本又唸了一遍。奇怪的是,檢方請專家分析都聽不清的 錄音帶,吳弘達怎麼能整理出那麼清晰的文本?對此,吳弘達無法作出解釋。

  吳弘達在記者會上對傅行琪的攻擊,後來也被傅憤怒駁斥。吳弘達稱:案發後,傅行琪的太太找到他,向他求 情,要他設法爲傅「脫罪」。傅的太太告訴他,傅也是受中國政府迫害的,不會做那些事情。

  傅行琪和他太太當時未出席記者會,但後來獲悉吳弘達的說法之後,便非常憤怒地對記者表示,傅的太太從 未見過吳弘達,更談不上什麼向他求情,而且傅從一個普通農民的兒子讀到上海交大的碩士,在中國發展很順 利,「受什麼迫害?」

  曾經在美國轟動一時的販賣人體器官案,已經結束。但是涉案的當事人王誠勇、傅行琪卻難以釋懷。許多在美 國的華裔對向聯邦調查局揭露此案的吳弘達的行爲充滿疑問。旅居美國的華人在美中兩國之間各種外交和政治漩 渦中如何自處,也成爲越來越多的人關心和討論的話題。

(編者按:在美國吃了苦頭的王誠勇,似乎已失去了對綠卡的興趣,並已經離開美國回到了中國。)紐約僑報記者李大玖
(http://renminbao.com)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1/24/663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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