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 ◎丁望/文 創收,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大特色,政府機構巧立名目設行政手續費「創造收入」,早已司空見慣。現在,連執「無產階級專政」權的公安、檢察、法院亦大變戲法斂財,創收的辦法匪夷所思…… 創收,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大特色,政府機構巧立名目設行政手續費「創造收入」,早已司空見慣。現在,連執「無產階級專政」權的公安、檢察、法院亦大變戲法斂財,創收的辦法匪夷所思,鄉鎮和村的土霸也來「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變「計劃生育」爲「計劃生財」。北宋政治家范仲淹(九八八——一零五二)曰:「私罪不可有。」如今「私罪」成爲家常便飯,警棍就是法律,奈何?吏治的日益腐敗,積下很深的民怨,難怪這樣的順口溜傳得廣:「大蓋帽,好威風,有理無理罰一通。」 ●創收令民衆「創傷」 不讀《深圳晚報》還不知道公安局機構的創收,居然是開路邊黃店設陷阱斂財。這份報紙透露,江蘇溧水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長高明亮,找人在江蘇、安徽兩省邊境的加油站旁開路邊飯店,又物色賣春者找汽車司機上鉤,每次買賣交易完後,派出所的警察就那麼「湊巧」到店裏「抓嫖客」,一下罰單就是五千至一萬,好狠的創收使受害者的「創傷」甚重。《深圳晚報》說:「爲鼓勵小姐多幹活,派出所還視創收業績給賣淫女『獎勵提成』。」 這個副所長還是江蘇省公安專科學校的「高才生」,更多基層派出所人員未受過專業教育,後者的創收乾脆不要什麼中轉站,不開黑店黃店,只要到街上胡亂捉鄉下人,以賣淫或嫖娼的罪名罰款,不讀北京《中國青年報》還不知道有這樣的「創收捷徑」。這份報紙透露,在河南新鄭市,來自鄉村的劉姓十八歲姑娘,坐計程車去照相館取相,城關鎮四個警察竟把她和司機帶到派出所審問,他們打罵司機逼他編造劉女向他賣淫的事,又罰他五千元並拘留十五天,要劉女交二千元「治安罰款」,河北省石家莊元氏縣派出所「抓嫖客」,硬說一位十四歲的初中女生賣淫,把她扣留二十幾個鐘頭,並刑訊逼供,又要家長帶五百元罰款去,事後家長帶她去醫院檢驗取得「處女膜完整鑑定」證明,向法院告狀,但久無下文。 有些警霸不只亂下罰單創收,還逼良爲娼。廣西自治區百色市公安局巡警隊副大隊長冷傳軍,是黃店「火鳳凰」常客,又在那裏設「引賭抓賭」、「引嫖抓嫖」陷阱,與黃店老闆合作創收。少女羅雪梅與男友邱某拍拖看電視、巡警隊竟捉去審問,硬交了四千元罰款(相當普通工人全年薪金)後獲釋,羅不承認賣淫,被冷傳軍拘留,迫她在「火鳳凰」賣淫,羅在黃店跳樓逃出,招致下肢殘廢。 ●計劃生育變生財 公安機構還有一種創收熱點是「抓盲流」,到街上隨便拘捕到城裏找工做的農村青年,把他們當「盲流人口」押進收容站,以獲取收容站的「工作經費」,收容站則要被捕者的親人拿幾百元去贖人,有的因拿不出罰款逃亡受傷或死亡。《中國青年報》發表關於東莞樟木頭收容所和粵北樂昌縣坪石收容所的創收調查,它指出:「許多無辜的被收容人員,就是這樣被互相週轉甚至變相買賣。層層得利的是警察、收容站,受害的是老百姓。」 鄉鎮和村幹部亂下「計劃生育」罰單,受害的也是老百姓。據《半月談內部版》的調查,河南省平輿縣高揚店鄉變「計劃生育」爲「計劃生財」,向各村下達一年幾十萬的「罰款指標」,很多鄉、村拿罰款不給收據,大部分罰款成爲幹部的獎品和吃喝揮霍的費用。 公檢法機構創收,是專制主義的產物。西晉初期石崇(二四九——三零零)有美妾綠珠和喜歡鬥富,是許多人熟知的事,但對他的財富來源不甚了了。據《晉書》,他當州刺史時,派人劫掠遠來客商致富,以蠟燭當柴燒炫耀富有。清末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進兵蘇州後之成爲大富豪,也是派兵搜掠民間財富而達致。石崇、李秀成劫掠到底還是亂世時的渾水摸魚,今日中國大陸公安檢法機構的創收,卻是在和平時期所爲。兩者相同的,是在專制政體之下權力的無窮大,社會沒有完善的權力監察機制。 ●淪爲「口號治國」 北京官方曾高喊「依法治國」、「依法治市」,叫了一陣又換新的口號如「代表人民利益」之類,幾十年陷於「口號治國」的惡性循環中,至今還沒有懲治瀆職的專法,也缺乏相關的完善懲治官吏瀆職法律。 精簡機構大量裁減官吏,讓民衆特別是農民休養生息,是當務之急。公檢法和基層政權機構重疊、冗員太多,官吏素質低,早是行政管理的大包袱,官方几次的機構改革,不是半途而廢就是故態復萌,吃皇糧者有增無減,經費不足或編制外官吏要吃糧,就聽任攤派或罰款創收,這是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任意宰割老百姓。 缺乏人權價值觀和確保人權的有效法律、制度,也是警霸橫行的原因。北京官方討厭西方對人權說三道四,萬不得已要應付國際輿論時則說,提人權要「符合中國國情」,人權是人的生存權。好,就按這樣低的人權標準,官方也得好好保障老百姓的生存權,市、縣和基層警察隨意誣陷拘留人民並重罰金錢,不僅違背《憲法》關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條文(第三十七、三十八條),也使無辜者承受沉重經濟損失,一次罰款就是一、二年的薪金,誰受得了?因罰款而揹債的比比皆是。這是人權紀錄的恥辱。(轉自大紀元)(http://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