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犯滲透罪 原中國籍人士徐春鶯被臺法院判刑七年
【人民報消息】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週二(11日)判處原中國大陸籍人士徐春鶯七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詐欺取財、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臺灣等罪。週二的判決為一審判決,本案仍然可以上訴。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由於徐春鶯曾經擔任臺灣民眾黨黨職,一度列名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這些背景令本案具備高度政治敏感性,格外受到關注。 徐春鶯原籍中國,1993年因婚姻移居臺灣,2000年取得臺灣身份證。之後擔任「臺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根據起訴書,徐春鶯與中共國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以及民革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等人保持密切聯繫,長期向他們回報臺灣政治人物動態,以及中國大陸籍配偶團體的活動情形。徐春鶯並且配合楊、孫兩人的指示,分別在2022及24年的選舉中,為民眾黨候選人黃珊珊及柯文哲宣傳、站臺及造勢,起訴書認定徐春鶯的行動是為中共執行介入臺灣選舉工作。這部分已經違反《反滲透法》。 在2024年臺灣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中,徐春鶯一度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安全名單」中,但因引發的爭議太大而退出。 檢察官調查也發現,徐春鶯和羅姓友人曾借一間公司出具邀請函,邀孫憲到臺灣進行「商務活動交流」,涉嫌隱瞞孫憲的黨政背景,偽造文件取得內政部移民署入境許可,讓孫憲得以在2025年10月到臺灣與政商人士會面。這部分也被依《反滲透法》和《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檢方另行調查出徐春鶯涉嫌經營地下匯兌,金額達到新台幣2875萬元,犯罪所得逾24萬元。徐春鶯也被查出借朋友的公司替女兒偽造勞保記錄與在職文件,向銀行詐騙貸2697萬元。 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發動搜索,並將徐春鶯聲押禁見獲准。今年3月檢方起訴徐春鶯等4名被告。徐春鶯擔任理事長的「臺灣新住民發展協會」也在今年五月初被解散。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國台辦曾經針對徐春鶯案聲明表態。發言人張晗今年四月初在例行記者會上聲稱,「徐春鶯案是民進黨當局司法迫害大陸配偶的又一惡例」;也說,「對於偵辦審理、司法迫害大陸配偶的打手幫凶,我們將依法懲治,終身追責」。 對於中共國台辦的發言,臺灣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中共現在對臺灣臺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出言已經變成常態性做法,但梁文傑說「中共要耍流氓,那是他們的事,因為他們管不到臺灣,對臺灣沒有管轄權」。 △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6/8/12/96223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26年8月12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