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谭(298)化虎记
 
《述异记》
【人民报消息】刘宋元嘉年间,南康平固人黄苗,是州中的小吏。一次他休假超过期限,返回州中时路过宫亭湖,便进到宫亭神庙许愿说:「希望可以免除处罚,又可以平安归家,如果愿望都能实现,我会献上一头猪和美酒做为答谢。」黄苗回到州中,事情都一如他所盼望的那样。办完事后,他就又启程回家了,但因为带的盘缠很少,因此路上便根本没再到宫亭神庙去。 当他就快离开宫亭神庙所在县的县界时,夜里他和几个同伴一起睡在泊在岸边的船上,到了半夜里,船却忽然自己顺流而下,速度快得像风一样,到了四更,船一直飘到了官亭,黄苗才醒过来,见船上站著三个人,全都穿著黑衣服,手持绳索,二话不说便把黄苗绑了起来。 他们把黄苗带到了宫亭神庙,黄苗见到那位宫亭神大概四十岁的样子,面色发黄,身披锦袍。房梁上悬挂著一颗弹丸大小的珠子,发出的光芒把整间屋子都照亮了。一个人站在门外回话道:「平固人黄苗,许愿要献上一头猪和美酒,但却偷跑回家,大人让我们捉拿他,已经带到了。」庙神便下令谪罚黄苗三年当三年老虎,并且要捉够三十人。之后便让小吏把黄庙带到了深山老林里,用铁链捆住腰把他绑在树上,每天用生肉给他吃。黄苗心中恍惚,忧虑不已,只觉得忽冷忽热,皮肤上还开始生疮。后来浑身便长出了带斑纹的毛,过了十来天,等到毛长全时,便又开始长出爪子和尖牙,并且性情变得渴望搏击和撕咬。小吏于是解开了锁链,任其四处乱跑不再管他。 之后的三年时间里,黄苗一共抓住了二十九个人,下一个目标是新淦县的一个女孩,但这女孩是士大夫家的女儿,平时根本不出门。后来遇上她和姐妹们从后门离家去拜访亲家,女孩走在最后,黄苗便趁机扑上去将她叼走了。因为这女孩实在不好抓,因此过了五年人数才凑齐,小吏把他带回庙中,庙神便下令把他放了。小吏于是给他吃盐和米饭,黄苗身上的毛便渐渐脱落,而长出了胡子和头发,利爪和尖牙也都掉下来,长出了新的牙齿和指甲。过了十五天,终于又恢复了人类的糢样,意识也正常了,小吏便把他带到大路上让他走了。 后来县令知道了此事,让黄苗将自己当老虎时的经历全都写了下来,之后按照上面所写的他捉走某人某人的情况,一一到那些人家去问,结果全都和他所写相符。黄苗大腿上曾被戟刺伤过,伤疤都还在。黄苗回家后过了八年,便因得了时令病去世了。——《述异记》 原文: 宋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黄苗,为州吏,受假违期。方上行,经宫亭湖,入庙下愿:「希免罚坐,又欲还家,若所愿并遂,当上猪酒。苗至州,皆得如志,乃还。资装既薄,遂不过庙。行至都界,与同侣并船泊宿。中夜,船忽从水自下,其疾如风介。夜四更,苗至官亭,始醒悟。见船上有三人,并乌衣持绳,收缚苗。夜上庙阶下,见神年可四十,黄面,披锦袍。梁下悬一珠,大如弹丸,光辉照屋。一人户外白:「平固黄苗,上愿猪酒,遁回家。教录,今到。」命谪三年,取三十人。遣吏送苗穷山林中,锁腰系树,日以生肉食之。苗忽忽忧思,但觉寒热身疮,举体生斑毛。经一旬,毛蔽身,爪牙生,性欲搏噬。吏解锁放之,随其行止。三年,凡得二十九人。次应取新淦一女,而此女士族,初不出外,后值与娣妹从后门出,诣亲家,女最在后,因取之。为此女难得,涉五年,人数乃充。吏送至庙,神教放遣,乃以盐饭饮之,体毛稍落,须发悉出,爪牙堕,生新者。经十五日,还如人形。意虑复常。送出大路。县令呼苗具疏事,覆前后所取人,遍问其家,并符合焉。髀为戟所伤,创瘢尚在。苗还家八年,得时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