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智障者 調包親人屍體火化(圖)
2021年1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法院裁判文書網公開廣東省2017年發生的一起屍體調包案的判決書,所披露的案情駭人聽聞。一個有智力障礙的男子被引誘喝醉後被釘入棺材,代替另一名死者送往火葬場火化。
2017年2月19日,陸豐市寧海小區居民黃某堅因患癌症在家中去世。其弟黃某青供述稱,哥哥臨終前交代,死後要土葬,不要火化。於是,黃某青就想法幫哥哥逃避火化。
據裁判文書網公開的案件判決書,這樁換屍案發生在廣東省汕尾陸豐。2017年2月,案犯黃某青爲幫助其已故胞兄黃某堅逃避當地關於屍體必須火化的政策規定,聯繫中間人溫某耀,商量讓其他死者代替其胞兄的屍體進行火化一事。溫某耀隨後聯繫黃某斌,請他幫助尋找屍源。
同年3月1日,黃某斌駕車經過陸豐市時,看見患有先天性智力障礙的林某獨自在路邊撿拾垃圾,就將林某哄騙上車。然後,他到小賣鋪購買6瓶玻璃瓶裝的紅米酒給林某喝,把林某灌至不省人事後,再將林某載至陸豐碣石鎮霞博村山腳下,裝入自己事先準備好的棺木中殺害,用4顆釘子封住棺木。
被害人林某的親屬證實,林某自出生就弱智,沒有結婚生子,吃飯、換衣、洗澡等基本能自理,經常在金廂鎮的垃圾堆、垃圾桶旁撿垃圾。
黃某斌把棺木擺放在原來的位置,用一些樹葉蓋住,然後打電話給溫某耀,稱自己已經找到屍源。
次日,黃某青向黃某斌與中間人溫某耀共支付10.7萬元,黃某斌從中分得9萬元,並約定在出殯當日調包棺木。
3月3日中午,黃某青爲其已死亡的胞兄黃某堅出殯,按當地風俗用一輛手推四輪車將棺木送至某三叉路口附近後,就讓送殯的親朋好友都返程回家。然後,黃某青僱請的幾名工人將棺木抬上事先準備的車輛,祕密送到陸豐市河東鎮進行土葬。
黃某青則用手推四輪車,把早已等候在此的黃某斌及溫某耀送來的裝有林某屍體的棺木,交接給南塘鎮金盆山殯儀館工作人員,再送往殯儀館代替死者黃某堅火化。
林某火化後的骨灰被黃某斌取走,放置於碣石鎮百姓墓園一鐵棚內,之後被墓園管理人員作爲無主屍骨下葬於百姓墓園中,但3年後案發。
2020年9月8日,汕尾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某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涉案人黃某青因涉嫌故意毀壞屍體罪一度被起訴,但因其犯罪情節輕微,且在案發後投案自首,最後未予起訴。另一名涉案人溫某耀,則因涉嫌故意毀壞屍體罪被逮捕,在關押期間突發疾病,死於急性腎衰竭。
在這則新聞中看到了惡有惡報,而且是現世現報的真實案例。別看林某是個弱智者就欺侮他,甚至殺了他以爲沒人知道,但是他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這世傻,死了以後是什麼都清楚的,會找殺他的人索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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