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韓前總統朴槿惠犯受賄罪 終審獲刑20年(圖)
1月14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朴槿惠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約人民幣1.06億元)、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

【人民報消息】1月14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朴槿惠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約人民幣1.06億元)、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約人民幣2,058萬元)。 韓聯社報導,1月14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裁定朴槿惠受賄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罰款180億韓元(約人民幣1.06億元);對其造成國庫損失等其它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 加上此前朴槿惠因涉嫌介入新世界黨(國民力量黨的前身)黨內推選遭處的2年徒刑,朴槿惠的刑期共計22年。 經此大法院的兩次審判後,現年68歲的朴槿惠成爲繼盧泰愚、全斗煥、李明博之後,韓國第四位淪爲階下囚的前總統。 朴槿惠於2013年至2017年任韓國總統。2017年,朴槿惠因閨密崔順實(後改名爲崔瑞元,譯音)干政醜聞遭彈劾下臺。崔順實被指控一連串貪瀆罪嫌,2020年6月份終審判決被判刑18年。 朴槿惠則於2018年4月6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同年8月24日,首爾高等法院加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5年、罰款200億韓元。 在收受國情院特別經費案上,朴槿惠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追繳違法所得33億韓元;二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繳違法所得27億韓元。 但是,韓國最高法院分別於2019年8月29日和同年11月28日推翻了上述兩案的原判,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首爾高等法院將兩案合併審理。由於首爾高等法院對朴槿惠強迫企業出資和炮製「文藝界黑名單」做出無罪裁定,故而朴槿惠獲減刑。△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1/1/15/72027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21年1月15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秦勉 古成 馬來啟 馬新宇
 
楊光 羅正豪 張幸子 全美山
 
張菁 雷鳴仁 顏純鈎 歸元
 
山河 楊寧 聖子 秦月
 
撣封塵 吳明氏 林茵 方圓
 
胡立睛 王未來 來褕鎬 曾唐軍
 
胡玉 樂消寂 辛月 李宇明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呂眾銑
 
盧智勳 良鎮雄 金言 陳義凱
 
畢穀 曉觀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張祁 魏芝 梅玉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