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装房,常常是个陷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要有贪念才不会吃亏上当。
【人民报消息】装修全包价以外再支付1元,即可获赠5万元家具、家电及装修服务等。有这种便宜的事吗?
收万元定金 迟迟不开工
据《华商报》2018年3月17 日报导,2016年年初,曹某在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交房后,他开始为新居寻找合意的装修公司。同年4月,曹某经多方了解找到西安福某某装修公司。
经该公司销售人员多次推荐,曹某对于该装修公司推出的「店庆活动,1元装房」颇为动心。该活动中,装修公司承诺曹某100平米房屋的装修价格为一体全包价12万元(含全屋家具),客户仅需再支付1元,可获赠价值5万余元的家具、家电、厨卫用品等生活物品及装修服务。经双方讨价还价,最终曹某与该装修公司签订《预定装修合同》,曹某支付定金1万元。
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却一直推延开工日期,在《预定装修合同》签订两个月后,公司才为曹某出具3张设计图。
曹某认为,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为其装修房屋,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其已经支付的1万元定金,并赔礼道歉。
因双方不能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曹某一纸诉状将福某某装修公司起诉至未央区法院。
退全款或余款 合同书写模糊
法院审理中,被告装修公司表示,其公司为招揽吸引客户,推出「1元装房」的低价活动。公司为原告曹某出具3张三维立体设计图,还赠送原告相应的部份家用电器,因此应在定金中按照一张图1,000元的价格扣除图纸设计费,最终愿意为曹某退款7,000元,并要求曹某返还相应的赠送物品。
曹某则称,他与被告之间签订的《预定装修合同》中明确表明,可以退还全款,因此不同意被告退还7,000元的主张。
另外,曹某还表示,被告拒绝赠送先前承诺的「1元装房」中的家具,已经赠送的部份家用电器实际是「三无」产品,他愿意归还。
法庭审理查明,原被告签订的《预定装修合同》中,空白处手写了「如后期不满意,可退全款」,但「全款」二字书写模糊,原告认为是「全款」,被告认为是「余款」。
最终,曹某接受被告的调解意见,被告向他退还装修定金8,500元,并放弃索回已赠送的加湿器、电烤箱等家电。
结案后,曹某说,他轻信装修公司的低价承诺落入陷阱,买了3张没有用处的图纸。
办案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合理预算,不要轻易相信装修公司的低价诱惑和免费赠送,看清条款后再签订合同,以免日后掉入陷阱。
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老话: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要有贪念才不会吃亏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