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從8月30日上午開始,一段「鼓浪女激辯城管」的視頻在一些網站播放,引起了衆多網民的關注。據悉,事件起因是該名女子在自家修建了一個花臺,從而招致4部車輛的武警、城管、公安前來對付。 在視頻中,面對城管索要產權證,女子理直氣壯地反問道:「你有產權證嗎?這是我們家100多年前的房子。中國共產黨才90歲,這需要產權證嗎?」「你們是國家執法人員,你要舉證,證明這產權是你共產黨的?講道理哎。」該女子還氣憤地道出了城管兩年前將自己家的門、窗、鎖頭等搶走的罪惡,並反問自己「違反了哪一條法」。在女子氣勢如虹地質問聲中,城管、武警等無言以對,只能灰溜溜地離開了。 從女子一系列的言辭中,可以推斷:一、該房屋是其祖上留下的房產,有100多年的歷史;二、房屋在兩年前被砸並被洗劫;三、所建花臺並未違反任何法律。 顯然,視頻在引發民衆熱議的同時,也讓中共廈門市當局深感不安。9月1日,廈門市當局網站刊登了當次執法情況和當事人提及的房產情況。文章稱,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發現晃巖路47號公房承租人陳亞星有兩項違章行爲,一是無證照經營小吃,二是在院內外和牆體上進行違章搭建鐵架和售貨臺,這違反了《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廈門市鼓浪嶼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至於該房產,文章稱中國著名婦產科醫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現產權證是廈國土房證第00612065號,權利人是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不過,文章承認房屋權來源屬於「社會主義改造房」,目前由鼓浪嶼房管所管理。陳亞星和其丈夫李景強不過是公房的承租戶。2003年,因要將該房產作爲「廈門文學院院址」,廈門市當局要求原有承租戶搬遷,但陳亞星拒不執行。雙方打了幾次官司,陳亞星敗訴,2012年的終審判決要求其在一年內騰房,將房屋返還給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先不說廈門推出的相關條例是否合理,也不說爲何鼓浪嶼管委會可在屋頂加層做旅館而不許百姓建花臺,其實關鍵問題是晃巖路47號的房產到底姓「公」姓「私」。廈門市當局所言的林巧稚曾住在這裏,並不能說明其房屋產權就是屬於林醫生的,更有可能是屬於陳亞星或其丈夫李景強家族的房產,只不過因爲幾十年前不幸被中共奪去,而被迫姓了「公」。 好在廈門城管也公開承認房屋產權屬於「社會主義改造房」,要釐清這一段公案還得從歷史說起。中共1949年建政後不久,就開始了有計劃有步驟的「社會主義改造」或者說是「消滅」運動。最先開始的是消滅農村地主的「土地改革」和鎮反,消滅城市資產階級的「工商業改造」運動,以及消滅信神的普通百姓的取締會道門和鎮壓宗教的運動。至少幾十萬人在上述運動中殞命。上個世紀50年代未60年代初,中共又開始了「私有出租房屋社會主義改造」運動。 私房社會主義改造有兩個前提判斷:城市私人房屋出租是一種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私房主出租房屋是剝削,所以要對私人出租房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在今天的我們看來,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屬於正常的商品交易,如何談得上「剝削」?而且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幾十年後,遍地皆是的城市私人出租房屋和紅紅火火的中介都在否定着當年中共的改造成果。當然,中共自打嘴巴的事情不止這一樁。 當時,所有被納入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在一定時期內由國家付給產權人一定數量的固定租金,但到1966年9月底,固定租金停付,房屋產權屬國家所有。也就是說,中共利用改造運動,在沒有徵得房主同意或者強迫房主的前提下,將無數私有房產變爲了「公產」,而且根據中共後來的政策,已納入國家經租產的房產不能歸還給原產權人或繼承人。換言之,因房屋產權已屬國家所有,所以也就不存在落實政策的問題。毫無疑問,以國家的名義來佔有民衆的私有財產,這樣的罪惡只能發生在獨裁和專制的國家。 根據陳亞星篤定的言辭,筆者推斷,陳亞星現「租住」的這棟房屋或許就屬於這種情況。本來是祖上留下的房產,國民黨統治時,還是自家的資產;日本人來了,也沒有說要霸佔;偏偏共產黨來了後,將自家的房產變相充公,而且還理直氣壯說自己違法,這個世道的確是顛倒黑白了。而讓這個世界變得顛倒黑白、變得沒有人權的正是堅持一黨專政的中共。 無疑,「鼓浪女激辯城管」讓一直被凌辱的我們懂得,如果所有的人都不再選擇沉默,都發出自己的聲音,中共的政權終將淹沒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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