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段凱文和他的妻子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李途10月21日溫哥華報導/ 廣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黃華華,在到達加拿大溫哥華的第二天(10月21日)上午,就在其去維多利亞島(卑詩省府所在地)的船上,接到了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法輪功學員於中午時分在溫哥華市中心召開了新聞發佈會。
法輪功學員布朗文主持新聞發佈會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段凱文因在廣州勞教所和洗腦班遭受殘酷迫害,在這次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帶隊訪問加拿大之際,於10月20日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交了訴狀,控告黃華華在任職廣州市委書記和廣東省省長期間加劇迫害法輪功。 21日中午,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心藝術館前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起訴黃華華一事。 段凱文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我來自中國廣東,是一名電子與機械工程師。我要告訴大家我爲什麼要控告黃華華。 段凱文說僅僅因爲信仰法輪功,並告訴大陸民衆法輪功的真象,2000年底在廣州市被非法抓捕,隨後被長達7個小時的毒打至昏迷,全身青紫。後被送到勞教所,被強制進行5個半月的奴役生活,平均每天勞動16、17個小時,最長的達20個小時。
法輪功在新聞發佈會現場進行反酷刑展 2001年5月被非法送勞教,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法輪功專管大隊,遭受了更爲有系統的精神、人格和肉體上的迫害。 密集洗腦,強迫觀看詆譭法輪功創始人以及相關錄影和書刊,連自己的妻子也不許見面,逼迫我放棄自己的信仰,強迫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等。 段凱文說,「我的個案只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如,與我同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饒超元(其哥哥饒卓元已於2002年8月被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致死),據說現在已經被折磨成了殘廢人。 作爲當時主抓法輪功問題的廣州市委書記黃華華,他難辭其咎。2001年底,黃華華還親自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法輪功專管大隊視察,之後,該勞教所加重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迫害還在繼續,段凱文說,就在我10月13日新聞發佈會上作證的第二天,在國內的母親就被綁架至順德市大良鎮中區派出所。多名警察審問我母親四個小時,「你的子女去哪兒啦,從事什麼工作」,以及你是否知道有九評,看過九評等問題,要求她下週一參加洗腦,並強行給我母親做了指模,留取指紋。 現我母親已被迫離家出走,與家人失去了聯繫。 段凱文說,對已經60多歲的母親在國內的處境十分擔憂。但是,面對中共公安的這種非法行爲和恐嚇,我絕對不會被嚇倒。
法輪功真相圖片展 最後,段凱文說,昨天,我根據加拿大法律,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正式對黃華華提出訴訟。今天,我希望提醒BC省省長和所有加拿大官員,黃華華是一個犯有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的罪犯,他不能代表中國人民,加拿大也不應該歡迎這樣的罪犯。最後,我也呼籲,加拿大政府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營救正在遭受迫害的我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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