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香港政府做法很"奸"
 
作者:凌鋒
【人民報消息】香港特區政府在一月二十八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對基本法23條立法收到的諮詢意見和修改建議。收到的意見有九萬多條,編成十八冊,厚度超過兩尺。但是新聞界只能得到第一冊,其他要到新聞處的會議室翻閱抄寫,或寫下意見書的分目編號,再交給在場的新聞處職員代爲影印。當局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停止諮詢,中間經歷聖誕和元旦假期,這樣快就提出修改意見,這個官僚機構的效率使人敬佩,是否有什麼"捷徑"?但也說明當局急如火撩的心情。

對修改意見,中共喉舌大唱讚歌,親北京的媒體也爲他們敲邊鼓,無非說是解除了市民的疑慮,保障了新聞自由云云。《蘋果日報》社評指政府沒有讓步,因爲負責解釋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也指政府沒有讓步,只是"澄清"而已。平情而論,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陳景生的評價比較公道,就是有小小進步,但是還是不能接受。

所謂小小進步,指的是某些方面的確做了讓步,但是做法很"奸",這點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和人權團體看得很清楚。那就是討好新聞界、商人和外國人,以便分化反對派。例如取消"管有煽動刊物罪";收窄"中央與特區關係"機密資料的範圍至國防、外交等原由中央管轄的部分;將機密資料的"非法獲取"僅限於黑客、盜竊、搶劫賄賂、入屋犯法等刑事罪行;刪除非中國公民干犯叛國罪的"域外效力",使叛國罪無論是在境內外都不適用於非中國籍人士。當然也還有其他方面的讓步,例如進屋抄家,由警司決定,改爲由總警司決定等等。

但是最關鍵的如何避免中國大陸的法律延伸到香港,也就是政府堅決拒絕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的禁制在內地被取締的香港從屬組織的機制作出讓步,拒絕引入《約翰內斯堡原則》或公衆利益辯解以保障新聞界,也不肯承諾將發表白紙草案或進行第二輪諮詢。因爲這些沒有做出讓步,所以大陸的那些叛國、分裂、叛亂、顛覆、竊取機密等具有"反革命"特色的罪名就可能在香港實施而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

之所以政府的讓步仍然不夠,是同諮詢的缺乏誠意分不開的。例如反對立惡法最烈的大律師公會和香港記者協會,和被稱作"反中亂港"的民主黨,在諮詢意見的"贊成立法"、"反對立法"及"未能辨定"三大類中,均被列入"未能辨定"類。果如是,怪不得當局認爲反對者少而支持者多了。如此諮詢和如此修改,怎麼可以使公衆滿意呢?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3/1/29/24902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3年1月29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胡玉 方圓 秦勉 樂消寂
 
王未來 古成 李宇明 雷鳴仁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顏純鈎
 
呂眾銑 楊寧 辛月 盧智勳
 
撣封塵 張菁 羅正豪 張幸子
 
良鎮雄 金言 陳義凱 來褕鎬
 
畢穀 曉觀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