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今年四月,我在本欄寫道:中國政府的橫蠻行爲,有時令最老於世故的旁觀者也瞠目結舌。已故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的遺孀露意絲.斯諾,上週在北京的遭遇就是一例。 今年春天,那種侮辱使斯諾夫人不能去人民大學探望丁子霖教授。丁教授的兒子,是八九年六月四日在天安門遇害的示威學生。斯諾夫人亦打算探訪北京大學,她丈夫一半骨灰葬在那裏。一九三六年,斯諾在延安住了四個月,獨得毛澤東自述生平。後來他把這段經歷寫成《西行漫記》。中共爲表敬意,讓他下葬北大。 隨意侵犯作者版權 七○年一幀照片,毛主席與斯諾夫婦站在天安門城頭,代表毛希望尼克遜總統訪問中國。斯諾在日記裏承認自己是偏心的記者。雖然斯諾夫人和丈夫一樣熱愛紅色中國,「六四」令她大爲震驚,決意不再造訪神州。後來改變主意,因爲她身爲人母,想探訪同樣是母親的丁教授,又要拜祭亡夫。 我說過,即使是這樣的女人和寡婦,北京當局也要侮辱。 但還有更大的侮辱在後頭。斯諾夫人飛返所居地瑞士,同時亦有中國攝製隊出差。當她身在日內瓦,那隊人未經允許,就走進她位於小鎮的寓所拍攝影片及硬照。斯諾夫人的兒子質問這批不速之客,並謂那些人違法。他們離開時答應聯絡斯諾夫人,卻始終沒有去做。 真正的重大侮辱,可能是中國拍制的電影《毛澤東與斯諾》。根據八月八日的《中國日報》,那齣電影「從斯諾的《西行漫記》改編而成。」 一如非法闖入房子,他們擅自使用該書。事實上,直至新華社發出新聞稿,斯諾夫人才得知該片在四月三日開鏡。 她已發出聲明,指出自己不但擁有《西行漫記》版權,她所着關於亡夫臨終日子的《DeathwithDignity》,版權亦由她持有。她聲稱:「電影公司違反國際法,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 她也說,如果被判得直,她將會把所獲賠償交予丁子霖,讓她分給「(在六四)痛失親朋,又被中國當局騷擾及逼害的衆多家庭。」斯諾夫人已去信電影公司及文化部部長,得不到回覆。他們沒有把電影拷貝給她。《中國日報》謂,該片剛在「長春電影節贏取特別獎。」但未提及斯諾夫人的投訴。 斯諾成爲宣傳工具 中國或許能夠作出別樹一幟的侮辱,不過斯諾夫人的武器遠爲厲害:她的憤慨,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有充分理據。「我不相信……在今日中國,關於斯諾的電影,可以不偏不倚地拍出事實。我和我的孩子強烈反對,把先夫的生平及著述作爲政治宣傳工具。」 她指出,「箝制新聞自由」的國家,竟然用電影去歌頌記者,是何等諷刺。北京所謂「最偉大的外國友人之一」,他的事蹟卻遭受如此利用。--轉自蘋果日報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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