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 ◎陸文聖 遠華案首犯賴昌星十一月在加拿大被拘捕,但福建省一份九月份的機密文件稱賴昌星今年春節前夕在緬甸被捕,並寫下揭發交待材料。賴是否後來被人釋放偷送出境? 遠華走私案首犯賴昌星從去年八月事發逃亡海外後,一直下落不明,在此案十四名從犯於十一月八日判處死刑後,十二月二十四日賴昌星終於現身,在加拿大溫哥華被警方逮捕,消息獲得中加兩國官方證實。 來自加拿大的消息說,加拿大皇家警察是應移民局的要求,以違反移民法之罪名逮捕賴昌星。賴昌星律師說,今年六月五日中共特工曾押着賴昌星的弟弟到溫哥華與賴昌星會面!說服他回國投案。但被賴昌星拒絕,反向加拿大政府申請難民庇護。香港星島日報報導說,賴昌星是去多倫多賭錢,二十三日在尼亞加拉大瀑布一酒店被捕,然後再押回溫哥華。中國政府將引渡賴昌星迴國歸案。 ●福建內部文件說賴昌星曾被捕 賴昌星這一年的下落已消楚。但詭異的是,早在賴昌星在加拿大被捕之前,筆者以一份來自福建省的機密文件,是今年九月發出的《福建決策內參》,標題竟然是「遠華案主犯賴昌星交代材料(一)」。 該材料主要是賴昌星交代他如何行賄廈門市兩官員,並拖他們下水的經過。其一是廈門市副市長藍甫(最近已被判死刑),另一是廈門國安局長陳耀慶。 奇怪的是材料指賴昌星在今年春節前已在緬甸被捕後引渡回國,該文件只是賴犯交代的材料之一。如果此材料是真的,減去打印過程所需時間,則賴昌星至少在八月之前應尚關押在大陸,後現身加拿大是第二次逃亡出境。這大概是遠華案又一驚人的內幕。 今年二月十二日香港傳媒確實有報導說,賴昌星是在春節前夕往緬甸一家四星級酒店被緬甸警方帶走,然後將他交於中國警方。但隨後此消息未能獲得任何證實。此後即一直無賴昌星下落的確實消息,直到遠華案九月十三日正式開審之前,才有報導說賴昌星突然在加拿大溫哥華出現,因生活拮据,打算出售溫哥華一套豪宅套現,並打電話向親友借錢。有香港記者冒充新移民到正在放盤的賴家參觀,目睹了賴昌星和他妻子曾明娜及一雙兒女的家居生活。 賴昌星的辯護律師說,賴昌星是去年八月用香港特區護照免簽證進入加拿大的,但由於加拿大無出境紀錄,賴昌星後來離開過加拿大,再以假護照入境不是沒有可能。據悉賴昌星爲中共軍情特工,持有多種護照。 ●賴可能被軍方或國安人員偷送出境 也看過該份文件的人認爲,賴昌星在緬甸被捕後,很有可能是軍方或情報系統的人或爲保護自己,或爲放賴昌星出來以打擊自己的政敵,而將已逮捕的賴昌星放出境外。他說也只有中共軍方或情報系統有能耐可通過特殊管道,如軍方控制的口岸將要犯偷送出境。傳媒證實,賴昌星欲以他掌握的中共機密情報來換取加國政府的庇護。 至於賴昌星六月在加拿大會晤中共特工,然後向加拿大政府申請庇護,該消息人士指出,此事有疑點,中共不可能押着賴昌星的弟弟來溫哥華見他,由於向加拿大政府申請庇護不需當事人出面,賴昌星當時不在加拿大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中共特工來見他之說或許是爲求庇護而編造的一個理由。 但一位北京權威消息人士認爲該文件是假的,因爲據他所知賴昌星在去年案發後從廈門逃亡海外,中國官方一直在通緝他,並無已緝拿歸案之說。而且如果賴去年八月已安全到了加拿大,爲何會再跑到中國勢力範圍之內的緬甸自投羅網?根本就說不通嘛!但前述消息則認爲賴昌星有可能到東南亞處理業務和國內聯絡。他指出,若賴昌星一直在加拿大,以此案的轟動性,爲何一年多從無人見過他,要到今年九月賴才露面。 持不相信態度的北京消息人士說,這份假文件的出現只能證明遠華案案情複雜,可能有人想製造混亂,阻礙查案。 ●爲兩高官物色美人金屋藏嬌 在這份所謂的「交代材料」中,賴昌星詳細「交代」了他拖藍甫下水的過程。他因一萬噸成品油被廈門海關扣住,其中包括他的情婦楊織也被扣,他找到藍甫,願以一百萬元作方便費要求放人,但藍南尚嫌少!說還要打點安全局的人。後來他通過藍甫認識廈門國安局長陳耀慶,遂將他的走私變成合法生意,他給陳耀慶的錢即是由陳的妻子轉交,第一次他付了陳三百萬元。 賴昌星與藍甫相熟後,還幫藍甫養二奶,藍在娛樂場所認識一個四川姑娘陳靜,賴不但送別墅,還把陳靜想法移民到香港,爲她買了一套四百萬元的房子,用七十萬元裝修,爲藍金屋藏嬌。另外還發動金錢攻勢,幫陳耀慶物色美女,將廣州模特兒大賽亞軍李蘭送到陳耀慶懷抱。 藍甫和陳耀慶都在遠華案中受審,藍判死刑,而陳案未結。 賴昌星在這失蹤的一年中到底身在何處?是一直在加拿大,還是曾被拘捕而二度逃亡出境?相信不久會水落石出。(原載《開放》雜誌十二月號)(摘自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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