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譚(692):善良的少女和妖怪
【人民報消息】紀曉嵐小時候住在姥姥家,聽舅舅的一個朋友講說:某個軍人有一個女兒名叫平姐,十八九歲的年紀,還沒有嫁人。一天,她在門外買胭脂,有一個少年上前挑逗她,平姐罵了對方一頓,便回家去了。她的父母隨即出門察看,卻見路上根本沒有那個少年,附近的鄰居也沒見到這樣一個人。
夜裡,平姐鎖上門睡覺,那個少年忽然從暗處冒了出來,平姐心知對方是妖怪,但並沒有叫嚷,也沒有和他說話,而是懷揣著一把剪刀,假裝睡著。少年不敢接近,只是站在床邊,不停地用言語引誘她,但平姐始終都像沒聽見一樣。忽然間,少年離開了,過了一會兒又返回來,手裡滿握著金銀首飾,能值上千兩,全都放到了床上,平姐仍像是沒看見。於是少年又離開了,但那些東西沒有帶走。
天快亮時,少年又突然出現說:「我觀察了你一夜,你竟然始終對那些珠寶看都沒看一眼,至人不能用利益打動,內心所不許可的事情,鬼神都不能使之改變,何況是我這種人呢?我誤會了你私底下祈禱的那句話,胡亂地認為你只是把父母作為托詞,所以做出了這樣的舉動,還望你不要見怪。」說完便收起那些東西,自己離開了。
原來,平姐家一直很窮,母親又老又有病,單靠父親的餉銀根本不夠生活,所以平姐曾在佛前私下祈禱,希望可以早點得到一個女婿,好贍養父母,卻不料竟被妖怪暗中給聽到了。——《閱微草堂筆記》
原文:
滄州城守尉永公寧,與舅氏張公夢征友善,余幼在外家,聞其告舅氏一事曰:某前鋒有女曰平姐,年十八九,未許人。一日,門外買脂粉,有少年挑之,怒詈而入。父母出視,路無是人,鄰里亦未見是人也。夜扃戶寢,少年乃出於燈下,知為魅,亦不驚呼,亦不與語,操利剪偽睡以俟之。少年不敢近,惟立於床下,誘說百端,平姐如不見聞。少年倏去,越片時復來,握金珠簪珥數十事,值約千金,陳於床上,平姐仍如不見聞。少年又去,而其物則未收,至天欲曙,少年突出曰:吾伺爾徹夜,爾竟未一取視也,至人不可以利動,意所不可,鬼神不能爭,況我曹乎?吾誤會爾私祝一言,妄謂托詞於父母,故有是舉,爾勿嗔也。斂其物自去。蓋女家素貧,母又老且病,父所支餉不足贍,曾私祝佛前,願早得一婿養父母,為魅所竊聞也,然則一語之出,一念之萌,曖昧中俱有伺察矣。耳目之前,可涂飾假借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