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譚(683):食人事件
【人民報消息】清末的俞樾老先生在自己書中記載的一件外國食人事件。
英吉利國有一艘帆船名叫夭仙尼號,在同治十三年四月中開往亞甸,在海上航行了六十多天,帆船意外失火,火勢大得已經無法撲救,船長只得放下了三只小艇,讓船上的人坐著小艇各自逃命,一共有三十一個人坐到了艇上。
眾人劃著小艇在海上漂泊了幾日,其中一只小艇被落在後邊,逐漸連前邊兩艇的影子都望不見了,沒多久,艇上的糧食吃光,有兩個人熬不住先死掉了,還有六個人活著,但每天只能喝點海水度日。有一個人提議說:「大家一起死沒有用,如果用一個人的死能換五個人活下來,這也是在殺身成仁(原文如此,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英國人會知道殺身成仁)。」於是大家便商量著要把他們當中一人當做糧食。
他們削了五根木簽,約定抽到最短那根簽的人便要任由其他人吃掉。最後,提出這個提議的人抽到了最短的木簽。當時,艇上有一個名叫阿加士藐剌的水手,感到自己喝海水喝得太多,恐怕終究活不了,便提出願意代替此人去死,但這個抽到短簽的人沒有同意,於是另外五人便殺掉了他,喝他的血,吃他的肉,最終五個人都得以活下來。又過了幾個月,英國又有一艘火輪船在亞非利加洲之南失火,有兩個人逃到小艇上,隨風漂蕩,許多日都不能靠岸,飢餓得受不了,於是就只好靠吃掉其余的同伴,苟延殘喘。通過這兩件事,也可見航海有多凶險了。
作者評論說,東晉楊泉的《物理論》上記載,漢末時,有管秋陽、他弟弟和另外某人,為躲避戰亂一起逃難,路上遭逢大雨,沒有糧食吃,管秋陽對他弟弟說:「如今不吃掉某人,那三人都得死。」於是就和弟弟一起殺了某人,靠著把他當糧食順利活了下來,後來遇上大赦,被免於追究。孔融評論這件事,認為吃掉那人是對的,梁元帝在《金樓子》中則認為孔融的言論是悖逆之語。作者表示:弱肉強食,那是禽獸才干得出的事情,如果因為飢餓就互相吞食,那人和禽獸還有什麼區別呢?——《右台仙館筆記》
原文:
英吉利國有帆船名夭仙尼,於同治十三年四月中開往亞甸。行六十余日,舟中失火,救之不得。舟師乃放小艇三,縱人逃命,登小艇者凡三十一人。行數日,一艇獨後,望前兩艇不復見。所齎糧食俱盡,死者二人,尚存六人,惟飲〈鹵咸〉水度日,中有一人創議曰:「同死無益,苟一死而五人得生,是亦殺身成仁也。」乃相議以人為糧,削木為籌,掣得最短者任眾殺食。已而創議之人掣得最短之籌。時有同載之水手名阿加士藐剌者,自以飲鹵水多,恐不能活,願代之死,而掣得短籌者執不可。乃殺而飲其血,食其肉,五人者遂不死。越數月,英國又有一大火輪船於亞非利加洲之南失火。二人逃小艇中,隨風漂蕩,數日不得崖岸,飢甚,竟食其同伴者以延殘喘。觀此二事,亦見航海之險矣。按晉楊泉《物理論》,漢末有管秋陽與弟及伴一人避亂俱行。天雨糧絕,謂其弟曰:「今不食伴,則三人俱死。」乃與弟共殺之,得糧達舍。後遇赦無罪。孔文舉論此,以食之為是。梁元帝《金樓子》則以文舉之論為悖逆之言。夫弱肉強食,禽獸之事,使飢而相食,則人何以異於禽獸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