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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精品:2.1-1.1:「光」能吸引人嗎?(圖) |
——科學史上的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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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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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在科學史上,對於光是什麼,有過很深刻的教訓。
物理學家牛頓當時已經名聲顯赫,到什麼程度呢?大家都認為物理學的大廈已經被牛頓建立得非常完美了,「我們」只能幫牛頓補補窗戶、修修門而已。甚至很多科學家都轉行去研究化學甚至更遠的學科,認為研究物理學完全沒有前途。
這個時候,對於光是什麼,牛頓說是一種非常小的粒子。沒有人敢於反對,否則會身敗名裂。而且光的表現也確實如此。首先,光是直線傳播的,這是物體由於慣性而做勻速直線運動是一樣的。其次,光遇到玻璃而反射的時候,它的規律與乒乓球碰到牆壁而反彈回來,也是一樣的規律。能有什麼疑問呢?所以,光肯定是一種很小的物質粒子,這是真理。
但是科學家們觀察到了光的干涉、衍射等現象,而這些現象通常只有機械波才有。菲涅爾就提出了光的波動說,認為光是一種波。有一個迷信牛頓的數學家叫泊鬆,為了反對波動說,他運用波動方程計算出了一個完全不可能發生的現象:如果有一束光穿過一個小孔,小孔後邊掛一個小圓盤,在圓盤後邊的陰影區域,適當的位置上,應該會出現一個亮班。
我們都知道這不可能,因為光是直線傳播的,「這是絕對的真理!」
但是,菲涅爾做出來了!在暗室裡面。
這樣,光的波動說終於被接受了。為了紀念這件事情,大家把這個亮班稱為「泊鬆亮班」。
並且,慢慢地,波動說又變成了「絕對的真理!」
後來,又有一些新的現象被發現了,如黑體輻射。用光的波動說怎麼都無法描述它的規律。有一位科學家,叫普朗克,他突發奇想,把光當成粒子看看如何?結果找出了一個公式,能夠非常準確地描述黑體輻射。但他自己都不相信光波會是粒子——這是早就被科學扔進垃圾堆裡的東西。
不久又發現了光電效應,用波動說也無法解釋。當然,誰也不敢逃出波動說的框框,除了愛因斯坦。他反覆做實驗,確認實驗無誤,然後,他採納了普朗克的猜想,把光當成粒子,寫了一個方程,把光電效應的現象完美地解釋清楚了。
後來,在1921 年,他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
事情還沒完,只是不發生在科學界,而是發生在與飛碟的第一類接觸事件中。
在很多遭遇外星人的事件中,都有人描述這樣的場景:飛碟發出一股柱狀的光,光緩慢地下來,罩住他。他像失去重力一樣,慢慢地被吸進了飛碟。
在這種描述中,有兩個現象超出了現在的科學:一是,光能夠緩慢地瀉下來,而不是以無法察覺的光速——30萬千米/秒。二是,光對人有吸引力,而且比重力還大。
是這些人都在胡說,還是科學對光還遠未認識?
對於物質本性的認識,下一個得諾獎的是誰?哦,不對,下一個被打擊的是誰?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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