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部級黨官被處分的湖南「4·29」居民樓倒塌案15人獲刑
力強
2024年10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一度驚世、造成54人死亡、牽扯重慶、湖南、貴州四名部級黨官被處分的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樓倒塌事故案,10月17日,在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寧鄉市法院一審宣判:15人獲刑。
其中該建築的房主吳治勇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長沙市望城區原副區長周正茂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對樓房加層擴建的設計、施工人員龍天愷、任羅生、薛現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六年六個月至六年有期徒刑;對加層擴建的這座倒塌民宅進行安全合格檢查的湖南湘大工程檢測有限公司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該公司股東譚華譚華等6名被判四年九個月至二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從業禁止終身;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大隊金山橋中隊原中隊長冷經科等4人以玩忽職守罪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三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22年4月29日,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村民吳治勇家自己民宅發生倒塌,據悉,這幢民宅設有酒店、公寓和電影院,共八層,部份樓層正是擴建加層用來 餐飲、住宿等經營場所。
事後,當局聲稱該建築是非法建築。倒塌原因為違法違規建設、改擴建等。事故造成年輕學生及顧客等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傷和嚴重經濟損失。
據陸媒報道,法院稱,該樓房擴建加層並未取得合法建設手續,負責設計、施工的人員並無「資質」,「盡管發現了重大建築結構隱患,但並未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在出現明顯倒塌征兆的情況下仍未采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吳治勇還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湖南湘大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公司股東譚華、楊雙富、寧濤、龔飈和掛名檢測人員劉登、湯瑟提供虛假證明文件。
這場悲劇在中國引發了公眾對建築行業腐敗的激烈討論。
去年5月, 4名中管干部因牽扯事故被中共立案調查、處分。分別是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
官方指控胡衡華對違法建築整治、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陳文浩組織推進湖南省、長沙市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不力,對相關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吳桂對開展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重視不足,履行長沙市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胡忠雄對長沙市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不清、推諉塞責、對涉事房屋違法違規加層改建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中共對他們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分別給予胡衡華、陳文浩、吳桂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胡忠雄政務記過處分。
不過,中共在通報中暗示,問題的造成都是官員領導不力問題,黨是要求防止事故發生的,是部署要對違法建築整治。
外媒報道指出,在中國大陸,建築坍塌事件時有發生。當局通常會將責任歸咎於安全標准執行不嚴,或是執行標准的人員腐敗,以維護黨的偉光正。但是,民間質問,領導不力的黨官恰恰是黨培養、任命的。而官員在整治違法建築時,對合法建築進行強拆、強罰,從中不擇手段吃、喝、卡、拿、要,叢生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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