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17年9月30日,廣西省寧明縣一所幼兒園校車送孩子們回家時,司機將一名剛下校車的4歲男童撞倒致死。10多天後,家長終於看到行車記錄儀的錄像,發現司機開車時有一名小學女生坐在他腿上,女生還手握方向盤,而正是此時發生悲劇。看到這段視頻,死者家長既震驚又悲憤。 4歲男童 殞命校車車輪下 《南國早報》2017年11月18 日報導,11月16日下午,記者來到寧明縣明江鎮岑岳村板冊屯村民黃鐵文的家,此時距離其兒子小淋車禍身亡已經40多天,但這一家人還沒從悲傷中走出來。 黃鐵文和妻子祁雨環幾乎沒出過院子,整天在家以淚洗臉,不時的翻看手機裏孩子的相片。這段時間以來,親戚、鄰居來了一撥又一撥,都是勸他們想開點,這樣下去身體會撐不住的。 「我都沒能見到兒子最後一面,事故前的一天,我們還視頻通過話。」祁雨環在福建打工,兒子出事後才急匆匆地趕回來,因爲太過悲傷,已經暈倒多次。 黃鐵文父親黃德品更是一病不起,孫子出事後,他就病倒住進醫院,不久前才出院回到家。他躺在床上,不時埋頭在被窩裏哭泣。 「就這樣走了,多聰明可愛的娃,孩子是我和他奶奶帶大的。」黃德品說着,就忍不住抽噎起來。 9月30日下午,明江鎮狀元郎幼兒園的小朋友小淋放學後,讀大班的姐姐要在國慶晚會上表演,他就一個人坐上校車,同車的除了幼兒園的小朋友,還有一部份週末放學回家的小學生。大概20分鐘後,校車開到板冊屯黃鐵文家附近。 司機朱某停好車後,小淋就跟隨同村的兩個小姐姐下了車,悲劇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從行車記錄儀的錄像看到,下車後,兩名小女孩走在前面,小淋跟在後面,3人從校車車頭經過,校車這時就突然啓動了,走在後面的小淋被校車撞了過去。撞人後,校車繼續行駛幾十米才停下來。 黃鐵文告訴記者,當時司機並沒有察覺到異常,是車上小朋友發現小淋躺在地上,才跑過去提醒司機。這時司機才把車停好,下車查看。 記者在事發現場看到,事發地是一條水泥村道,距離小淋的家大概有400米,旁邊是一條小路,當時小淋拐過車頭,就是想抄小路回家。 事發時 司機抱着女學童開車 小淋被校車撞身亡後,黃鐵文一家沉浸在悲傷之中。起初,他們認爲只是司機大意,才釀成悲劇,直到10多天後看到行車記錄儀的錄像。 行車記錄儀顯示,朱某駕着校車行駛在鄉村小道上,坐在前排的一名小女生不停地吃零食,還把零食往朱某的手裏塞,朱某吃了零食後,還不忘伸手到側後方摸一下小女生的臉。 過了不久,校車駛到小淋家的路口,朱某停車讓小淋他們下車,這時朱某把吃零食的小女生從座位上拉起來讓路,隨後順勢把對方摟到大腿上。小淋下車七、八秒後,朱某就啓動了車輛,吃零食的小女生這時還坐在他的大腿上,還用手握着方向盤。 而此時,朱某一隻手握在方向盤上,另一隻手則放在小女生的大腿上。大概過了10秒鐘,坐在車上的小朋友跑過來向朱某喊話,還拍朱某的肩膀,朱某才意識到出狀況,趕緊停車查看。 黃鐵文說,在沒看到行車記錄儀的錄像前,從來沒人告訴過他們朱某在開車時是抱着小女生的,正因爲司機抱着小女生開車因此注意力被分散,才是釀成悲劇的直接原因。 「司機開車時就應該認真專心開車,幹嘛還抱着小女生呢?」黃鐵文表示,朱某的行爲令人震驚,他現在還不敢相信,兒子的死亡是栽在司機的「開小差」上。 16日晚,朱某接受採訪時表示,當時撞到小淋時,他並沒有察覺,開出一段距離後,有小孩告訴他,他才停車跑下去查看。 他抱起小淋往校車方向跑,想送他到醫院,但跑了幾十米後,發現小孩沒有生命跡象了,就把他放在一旁的草叢中。「並沒有像其它人猜測的那樣,我把小孩放下後想逃逸,而是草叢比較適合把小孩放下而已」。 這真是一個無良的司機,小孩被你撞了,不送到醫院或是通知120或是通知交警來處理,而是把他丟在草叢裏,還辯說「草叢比較適合把小孩放下」。你一個司機開着車,抱着孩子,你不拿自己的命當命就罷了,還不拿全車的人命當命啊? 朱某稱,他已經開了30多年的車,爲幼兒園開車送小孩也有兩年多了,這輛校車是今年9月買的,當天他粗心大意才導致了車禍。 他辯稱,自己有些胡塗了,不記得是否是抱着小女生開車時出的車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對這名小女生並沒有惡意,平時大家玩得比較好,才讓對方坐在自己腿上,這不過是一種關愛和開玩笑的舉動。 司機被認定負全責 學校也要負責任 11月7日,寧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針對此次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朱某的交通違法過錯行爲,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需承擔全部責任。 事故認定書上寫明,小淋系被校車的右側車頭撞到,造成小淋當場死亡。經過調查,朱某並未取得駕駛校車的資格證,學生上下車時不按規定停車,事故發生後也沒有保護好現場。此外,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但當時校車上並沒有隨車照管人員。 有村民告訴記者,平時很少見到有老師隨校車照看學生,一個月可能就三四次,「如果有照看學生的老師或者工作人員在,小淋可能就不會死」。 狀元郎幼兒園園長黃豔芳稱,當天沒有配備護送老師,是因爲要舉行國慶晚會,老師要給學生化妝,朱某就主動提出自己護送學生回家。她說,除了事發當天,此前都是有老師隨車護送的,並不像村民說的那樣「每個月只有兩三天有老師護送」。 黃豔芳稱,朱某抱着女學生開車,是朱某本人跟學生比較玩得來,並沒有對學生有非分之想。目前,朱某已經被幼兒園停止工作,幼兒園也正在和學生家長協商,但因爲補償金額問題,還沒有達成一致。 寧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名負責人表示,朱某抱着女學生開車,分散了注意力,影響了視線,但這種情況並不像醉駕等情節,還沒有達到危險駕駛的程度。接下來,會根據調查情況,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檢察院提請逮捕朱某。 網友問,看了交警的解釋你們服不服?司機抱着女生開車,分散了注意力,影響了視線,還沒有達到危險駕駛的程度嗎?都撞死人了還不危險嗎?這樣的司機是拿別人的生命在開玩笑。 網友認爲這個不正司機需承擔兩個罪名:「又是摸臉又是把手放在大腿上,這種行爲屬於正常嗎?怎麼不抱男孩子?應該聯繫女孩子家長們了解一下孩子平時跟司機互動情況。那些說司機正常的,如果你們自己的女兒也被這樣,還會說正常嗎?司機應該承擔兩個罪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