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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李俊訴狀看薄熙來的狼虎野心
 
陳思敏
 
2013年3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當前媒體聚焦兩會的召開,但格外引人注目的新聞卻是,重慶打黑的兩位「重量級」關鍵證人,北京著名的律師李莊受逃亡海外的重慶富商李俊委任,在兩會開幕前夕,正式具狀起訴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並連帶求取冤案損失賠償。

原重慶俊峯集團董事長李俊,曾是重慶富商。而他所創辦旗下共17家子公司的俊峯集團,正是許多重慶民企被薄熙來、王立軍打成黑企而搞得家破人亡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重慶打黑高峯的2009年,意識到自己成爲薄、王「獵物」的李俊,先是辦理離婚脫產以保護妻女安全,但他還是在同年12月遭到公安逮捕。第一次被抓,李俊就受到嚴刑拷打,因爲警察逼他承認是黑社會老大,以及支持特定宗教組織等罪行。但非常可笑的是,最後用「行賄」等罪名羈押李俊3個多月的警方,竟以土地買賣爲由,強迫李俊拿出4004.34萬「補償」軍方,才可免除日後的牢獄之災。而在李俊獲釋後,先前審訊他的每個警察,都拿到軍方單位「回饋」的10萬元獎金。

但「花錢贖身」的李俊,所買到的人身自由是短暫的。在獲釋後的2010年3月,李俊接到匿名提醒,薄、王二人仍然沒有放過他。因此在同年10月,李俊輾轉逃往香港。但李俊的妻子和親友則紛紛被抓入獄,並遭判數月至幾年不等的刑期。同時,集團包括多個子公司的61枚公章全被查封,3億資金被扣押凍結,致使公司營運停擺。至此,李俊的所有財產幾乎被重慶公安沒收的一乾二淨。

後來在李莊與律師團隊的據理力爭下,雖然替俊峯集團追回61枚公章和1億多資金,但在這份以集團現任法人代表羅皓爲原告,律師李莊以集團副總經理身份列名委託代理人的訴狀中,可以清楚看到:李俊名下的個人財產6,680.38萬,集團因資金凍結、業務中斷所造成利息及違約金的損失6,957.66萬,再加上先前「補償」軍方的4004.34萬元,重慶警方在前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從李俊身上共得手3億7,642.38萬。

而重慶打黑最惡劣的就是,沒有犯罪事實,沒有檢察起訴,沒有司法審判,警察抓了人就抄錢。據媒體已經披露的包括:李俊案約60億,黎強案約10億,王能案約20億,彭治民案約80億,陳明亮馬當案約30億等等,合計就有逾200億元的資產。而實際上,重慶打黑所違法查封、沒收的私企私產至少上千億,錢呢?

顯而易見,這些沒有隨案移送,沒有上繳國庫,形同贓款的打黑所得,絕大多數最終落入薄熙來手中,然後被他洗到海外藏匿。但重慶的打黑,不僅是薄熙來的斂財手段,還有更黑的。根據李莊律師在去年底的一次公開談話:「警方抓過李俊,有一次是把他關到軍隊的一個彈藥庫」。這是多嚴重的違法亂紀!李俊不是軍人,就算是軍人,關押犯人,法有明文規定,怎能把疑犯關到軍隊,而且還是軍隊的彈藥庫?而軍方爲什麼也對重慶警方如此的配合?

又爲什麼重慶的打黑,常要對被害人強加「支持特定宗教組織」的罪名?甚至重慶的警察,在刑訊逼供被害人時,還不忘勒索黑錢「打點」軍方?重慶打黑的表面,掩護的可是薄熙來、周永康的政變行動?

雖然有些事實即使從未被中共當局正面承認,但也昭然若揭。而李莊與李俊選在薄案開審前遞送訴狀,更無疑是對薄熙來的關鍵罪惡,加重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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