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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俊诉状看薄熙来的狼虎野心
原重庆俊峰集团董事长李俊,曾是重庆富商。而他所创办旗下共17家子公司的俊峰集团,正是许多重庆民企被薄熙来、王立军打成黑企而搞得家破人亡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重庆打黑高峰的2009年,意识到自己成为薄、王“猎物”的李俊,先是办理离婚脱产以保护妻女安全,但他还是在同年12月遭到公安逮捕。第一次被抓,李俊就受到严刑拷打,因为警察逼他承认是黑社会老大,以及支持特定宗教组织等罪行。但非常可笑的是,最后用“行贿”等罪名羁押李俊3个多月的警方,竟以土地买卖为由,强迫李俊拿出4004.34万“补偿”军方,才可免除日后的牢狱之灾。而在李俊获释后,先前审讯他的每个警察,都拿到军方单位“回馈”的10万元奖金。 但“花钱赎身”的李俊,所买到的人身自由是短暂的。在获释后的2010年3月,李俊接到匿名提醒,薄、王二人仍然没有放过他。因此在同年10月,李俊辗转逃往香港。但李俊的妻子和亲友则纷纷被抓入狱,并遭判数月至几年不等的刑期。同时,集团包括多个子公司的61枚公章全被查封,3亿资金被扣押冻结,致使公司营运停摆。至此,李俊的所有财产几乎被重庆公安没收的一干二净。 后来在李庄与律师团队的据理力争下,虽然替俊峰集团追回61枚公章和1亿多资金,但在这份以集团现任法人代表罗皓为原告,律师李庄以集团副总经理身份列名委托代理人的诉状中,可以清楚看到:李俊名下的个人财产6,680.38万,集团因资金冻结、业务中断所造成利息及违约金的损失6,957.66万,再加上先前“补偿”军方的4004.34万元,重庆警方在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李俊身上共得手3亿7,642.38万。 而重庆打黑最恶劣的就是,没有犯罪事实,没有检察起诉,没有司法审判,警察抓了人就抄钱。据媒体已经披露的包括:李俊案约60亿,黎强案约10亿,王能案约20亿,彭治民案约80亿,陈明亮马当案约30亿等等,合计就有逾200亿元的资产。而实际上,重庆打黑所违法查封、没收的私企私产至少上千亿,钱呢? 显而易见,这些没有随案移送,没有上缴国库,形同赃款的打黑所得,绝大多数最终落入薄熙来手中,然后被他洗到海外藏匿。但重庆的打黑,不仅是薄熙来的敛财手段,还有更黑的。根据李庄律师在去年底的一次公开谈话:“警方抓过李俊,有一次是把他关到军队的一个弹药库”。这是多严重的违法乱纪!李俊不是军人,就算是军人,关押犯人,法有明文规定,怎能把疑犯关到军队,而且还是军队的弹药库?而军方为什么也对重庆警方如此的配合? 又为什么重庆的打黑,常要对被害人强加“支持特定宗教组织”的罪名?甚至重庆的警察,在刑讯逼供被害人时,还不忘勒索黑钱“打点”军方?重庆打黑的表面,掩护的可是薄熙来、周永康的政变行动? 虽然有些事实即使从未被中共当局正面承认,但也昭然若揭。而李庄与李俊选在薄案开审前递送诉状,更无疑是对薄熙来的关键罪恶,加重砝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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