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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藏尾诗”暗含更大玄机
李庄是智慧的,中国的网友也是智慧的。随着李庄案宣判的临近,近日网上流传李庄的最后陈词(法律术语应该为“陈述”),也被聪明的网友深刻解读。 网友从中明白了,李庄从讲法律忽而全面转向讲政治,“自觉”地将法律之高贵头颅低顺于中共政治之无耻身躯之下,用政治统领法律,做党员不做律师,以示中国法律在中共政治下的无奈和惨败,将中共利用政治淫威迫害民众,强奸和玩弄法律的形象暴露无遗。狂妄、愚蠢、自以为是的中共并不明白,所谓的全面讲政治、与它 “保持高度一致”的做法,虽然满足了它虚荣心,却恰恰是对它无情的讽刺和奚落,令其“以法治国”谎言下的政治独裁统治体无完肤,其丑态百出。判了李庄,败了中共。 网友更直接从李庄的最后陈述中看出玄机——原来李庄用了中国传统的“藏字诗”写法,将真实的想法告诸民众。 鉴于法庭笔录有出入,网友对其中比较可信的一个版本进行了确认。请看以下陈述的每一条的第一个字和末尾的字。 一、被刑事拘留以来,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在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职责,缺失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基础。 二、比较其他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更应该顾大局、识大体,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彻底诀别过去。 三、认真反思(这里我要插一句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龚刚模被樊奇航敲诈,只说他被黑社会敲诈——记者注:这是李庄针对公诉人的一个说法的解释),龚刚模案,浪费了极其宝贵的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四、罪行法定,这是基本原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注重事实、法律研究,不应偏听偏信,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执迷不决。 五、缓慢的思想转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吸取了丰富经验。我要吸取教训,追求未来应有的精神境界。 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护人民,我将永远牢记在心。这也是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无论如何我将为社会做积极贡献。 希望二审法庭慎重对待我的上诉。 句首: 网友解释寓义: 句首透露了认罪的真相,是中共威逼的结果。大多数人只意识到了句首的六字,没有过多注意句末字的组合。但我想句末是更重要的暗示。因为第四条的“执迷不决” 看,这是一个非正常用词。或者说这根本不是一个词。我们可以说“执迷不悟”,或将“不悟”换成“不觉”也讲得通,但他用这个异常生猛的字眼——“决”生造了“执迷不决”一词,不能不说有其深刻含义。那是为了与“坚”字搭配而为的。 如果这个暗示是真的,那么我们看到了一个昂起头来的李庄,将在以后岁月中与中共叫板对阵。即便是中共恼羞成怒,维持原判,那也只不过是稍稍延缓一下中共自己遭整的时间。而无论如何,中共迫害律师的行为已经彻底失败,中国的律师界和广大民众从中得到深刻启示。“藏头诗”秘密的泄露,也无大碍于李庄。李庄可以进退有据,因为这一切不过是网友的猜测。一旦中共恼怒,大不了多在里面多呆几天。而届时,中共将面对一个让它更加头痛的李庄。 也有人认为句尾应该是“出去坚决界线”。“界线”是界定一个区分、划清界线的意思。因为句首的六个字不完整,全句应该是“被逼认罪(才能)缓刑。而相应的,句尾也应有个动词:“出去坚决(划清)界线”。——有一定道理。这或许是李庄的戏眼。李庄认清了中共是什么货色,要与中共划清界线。 我敢肯定,无论李庄是以凌厉攻势出去“揭掀”,还是毅然退党,他作为一个明白人,在经历这场中共给予的磨难之后,已经完全认识到了中共的邪恶,他会毅然决然地与中共划清界线的。用不了多少时间,退党的名单上将出现李庄的名字,无论真名还是化名。而公众人物的退出,无疑是给中共更致命打击。受此连锁反应,中共的摇摇欲坠的独裁大厦,必将因广大民众的脱离而分崩离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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