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加拿大法庭判決 重擊中共
 
【人民報消息】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加拿大魁省上訴法庭就法輪功學員狀告《華僑時報》誹謗案做出判決。上訴法庭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推翻魁省法庭以前的裁決。

本案原告方律師Claude Almonde Sheppard表示「對原告方來說,上訴法庭推翻魁省法庭的判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這是一個重要的勝利。」

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評論:「對於團體的誹謗,儘管由於民事法中團體中的成員很難得到賠償;但假如通過人權法庭便可得到賠償。還可以利用這一有利的裁決,通過檢察官對被告採取刑事起訴。」

麥塔斯還說:「《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誣衊和中共(的言論)是如出一轍的,這也是這個判決更大的意義所在:就等同於判決中共散佈的關於法輪功的言論是誹謗和謊言。這個案件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攻擊都是不合法的言論。」

案件回放

《華僑時報》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開始發表誣衊、謾罵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文章,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被加東地區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法院隨即下達禁制保護令,禁止該報和何兵發表任何類似誣衊法輪功的文章。

整個案件審理歷時四年時間,魁省法庭數次開庭審理,先後有專家證人、蒙大東亞研究所的大衛•翁比和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及被告方證人一人出庭作證,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終審結束。

但終審判決並沒有如終審法官當庭表示的那樣在半年之內下達,而是在終審之後的兩年多之後的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才下達,稱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庭得出被告誹謗的結論。

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上訴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訴法庭於五月十四日下達最終判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


***************************************************************

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賽公告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8/5/17/47679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8年5月17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方圓 古成 畢穀 顏純鈎
 
曉觀天下 張菁 張幸子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羅正豪 王未來 陳義凱 雷鳴仁
 
楊寧 撣封塵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來褕鎬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