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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受刺激!新华网这小新闻威力蛮大(图)
 
张目
 
2007年8月11日发表
 

江人马给周正毅大行方便,帮他疏通从银行里拿钱的管道,
再转塞进自己口袋里,周正毅是江氏的一把手枪。

【人民报消息】 新华网报导的这个新闻看起来算不得什么大新闻,但其实这个新闻还是蛮大的。

在周正毅服刑期间为其提供便利的4名上海狱警被判处2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3年9月,靠制造银行坏账起家的上海农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

人人都知道这个罪名和实际罪名根本就是两回事,那时还在闹江前胡后,所以虽然胡锦涛想压压上海帮的猖狂,但有心无力,顶多让周正毅吓的尿了裤子,让陈良宇的舌头打了几天结。

但是2006年情况大变,6月底周正毅想逃出国已然晚了。7月,中纪委已经加紧在上海收集黄菊老婆余慧文及弟弟黄昔的材料。和他们比起来,周正毅算个什么东西,再怎么收拾,也不过是个听喝儿的随催罢了。主子倒了,他注定是没好日子过了。

2007年黄菊死了,陈良宇要正式判刑收监,连在周正毅第一次服刑期间为其提供便利的4名上海狱警都进去了,这说明了什么,大家心里都明白──江彻底不行了。

4人中,判刑最重的是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他单独和伙同其妻收受钱财人民币4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健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判处黄健之妻吴伟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上海提篮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傅克琥收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7万余元。傅克琥被认定有自首情节。法院一审判处傅克琥有期徒刑2年。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一处原处长、刑务部部长王争鸣收受钱财4.1万余元。傅克琥也被认定有自首情节。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上海提篮桥监狱某队原教导员俞金宝在周正毅服刑期间,介绍其妻承接周正毅姐姐住宅,豆腐渣装潢工程竟然要600万元。法院以徇私舞弊减刑罪一审判处俞金宝有期徒刑2年。

在罗干的领导下,监狱贪腐敲诈已然成风,为何没有都拿出来刊登在新华网上,而偏偏涉及周正毅案子的狱警要高调宣传呢?因为这涉及到打击江泽民父子,打击上海帮,所以越是高调越证明江衰江败,江对上海已经失去控制权。

正因为此,这个小新闻就变成了瞩目的大新闻。△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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