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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助紂爲虐當港首 港臺首宗跨國官司砸中共(多圖)
 
辛馨

助紂爲虐的港首曾蔭權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9月26日報導,曾蔭權還沒正式當上港首之時,曾在6月4日出席閉門的選委座談會上公開表態,說過去《基本法》23條立法的條款過於寬鬆,未能有效保障中共的安全,日後再立法時要重新檢討,並當場承諾一旦當選,會想辦法阻止法輪功學員向大陸自由行旅客講真相。

這種表態實則就是央求北京,說他是一條最合格的瘋狗,中共讓他咬誰他準定就咬誰,讓他咬幾口他只會多咬決不會齒下留情。於是,北京立即表態,港首非好狗曾蔭權莫屬。

最近,在港首曾蔭權當政時期,香港有一個案件受到國際矚目,那就是四名臺灣法輪功學員越洋控告香港入境處2003年曾強制武力遣返近80名臺灣法輪功學員入境的司法複覈案。曾蔭權和香港政府在這個案件中的態度如何,將是揭開他面紗的時候。

據大紀元9月24日報導,四名臺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廖曉嵐、張震宇、盧麗卿及香港法輪功學會發言人簡鴻章,提告港府入境處,因「信仰理由」於2003年2月非法遣返持合法港籤臺灣人民之「司法複覈案」,爲港臺兩地首宗跨國基本人權案而受到矚目。

香港法庭於9月20日至23日開庭,對港府是否應該提出「黑名單」等相關九項資料的攻防聽證,並將於9月30日做出判決。在法庭上,正義的法官連續15次要求港府律師提出拒絕原告入境的理由與資料,才能做出司法裁決,但聽從中共指揮的港府律師僅以「保安理由」(security)搪塞,引起法官的不滿。法官表示,若僅以安全理由遣返無犯罪前科的臺灣法輪功學員,根本是「不理性」。

這個承審法官非常了不起,他明知道港府的後面是中共的黑手在操縱,但卻不同流合污!

報導說,香港法庭於9月20日至23日開庭,對港府是否應該提出「黑名單」等相關九項資料的攻防聽證,並將於9月30日做出判決。四名原告臺灣學員於24日返臺後,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庭辯的過程,堅持正義立場的立法委員王塗發到場聲援。

香港政府至今無善意

對於港府律師的推託與搪塞,提告的臺灣法輪功學員皆認爲香港政府「毫無誠意」,朱婉琪表示,這樁案件牽涉中共以黑名單侵犯人權,他們將堅持控告到底,並要求香港政府公佈「黑名單」的真相。


四名臺灣學員於24日返臺後,於立法院召開記
者會,說明庭辯的過程。
對於庭辯的過程,朱婉琪表示,代表港府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建多次以「沒有其它多餘的理由,就是保安理由」作爲遣返的依據,引起承審法官當庭表示不滿及不解。

據朱婉琪轉述,法官說如果港府僅以「安全理由」爲唯一遣返理由,就遣返受過高等教育、沒有任何犯罪前科的臺灣法輪功學員,根本是「不理性」。

朱婉琪說,法官甚至當庭表示「我相信你們都已經聽了很厭煩,我剛才大概已經重複的說了15遍了,我需要當時入境官員拒絕原告入境依據的相關資料,才能做出司法複覈的裁決。告訴我只有一個「保安理由」(security),我是絕對拒絕的。」

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 Paul Harris 從法輪功學員的教育背景及過去入境香港及其它國家的紀錄,說明港府所謂的「保安理由」是不存在的。他以朱婉琪爲例,曾於2001年、2003年1月入境,於2002年6月、2003年2月被拒絕入境。

Paul Harris 認爲,唯一不讓臺灣法輪功學員入境的理由是「他們是法輪功修煉者」,但此理由違反港府的基本法規定,香港的永久居民及持合法證入境的人都享有信仰自由、良心自由及從事宗教性活動的自由。

黑名單突顯中共人權問題


四名臺灣學員於24日返臺後,於立法院召開記
者會,說明庭辯的過程。
朱婉琪表示到目前爲止,他們花了超過一百多萬元(臺幣)來打這場官司,其目的並非僅爲了四萬多元臺幣的賠償金,而是藉由這宗訴訟案,突顯臺灣的人權不能因爲「黑名單」就可以侵犯。

朱婉琪說,此案的目的在於要求香港政府公佈「黑名單」的真相,這個問題必涉及中共蒐集黑名單的理由,並觸及中共至今在大陸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她強調,透過法律程序要求香港政府提供「黑名單」的理由及證據,就是將港府某些人配合中共打壓人權的過程曝光。「一旦香港法院對其判爲『非法』,將可突顯中共黑手操控香港政府侵犯人權的做法,將不見容於香港的法治社會。」這個意義非同小可。

在遣返過程遭受暴力對待的張震宇表示,他們是信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有洪大的寬容,但不是無限度的讓中共迫害人權,他們堅持打這場官司,就爲讓世界各國看見操控「黑名單」背後的中共的邪惡本質。

另一位學員盧麗卿則表示,「這是讓港府彌補過錯的機會,其過錯在於協同中國共產黨的邪惡命令,違反良心,迫害無辜善良的人們。」她期望「港府能勇敢站起來對中共黑手說「不」」。

天要滅中共已經定下來了,港府擯棄中共將有光明的未來,與狼共舞被懲罰的先例自古有之,曾蔭權爲首的港府到底選擇走哪條路就看他們自己了。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5/9/26/3771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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