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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这篇文章有来头!怎样监督“第一把手”
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第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出震惊全国人民的问题,已经是一个见怪而不怪的问题了。有关统计数字表明, 1998年在全国查处的地厅级干部中,“第一把手”占总数的42﹒1%。在辽宁沈阳查处的慕绥新案件中,竟有16人是“第一把手”,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长、财政局长、国税局长、土地局长、物价局长、烟草专卖局长、建委主任、国资局长等等纷纷落马,当然,这些要害部门的很多人全都陷进了腐败的泥坑之中。 那么,当今的“第一把手”腐败呈现哪些特点呢? 一是腐败向“高层化”发展,即有越来越多的位高权重的“第一把手”掉进腐败的泥坑中去了。 二是在整个腐败官员中“第一把手”占的比例或是居高不下或是有所増长,发展趋势极为令人担忧; 三是“第一把手”腐败的金额越来越大,十万、几十万是“小菜一碟”,百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不稀罕,自然判重刑的增多也是“必然趋势”了; 四是在不少“第一把手”腐败案中,不仅仅是金钱腐败,还浓浓地烙上了“色”的色彩,有的腐败分子的腐败甚至是围绕着情人、“包二奶”而展开的,因而严重恶化了一些地方的社会风气和官场风气。 五是腐败案件中串案、窝案的比例大大增加,其中,有很多串案、窝案是围绕着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第一把手”展开的,与此相关联的则是,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都是一些被“大的第一把手”领导的“要害部门”的“小的第一把手”。 六是在位高权重的“第一把手”腐败案中,“家族式腐败”已经成为一大“特色”,夫人、儿女、兄弟姐妹被卷进腐败案的不少,因而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现象相当突出,个别的甚至是“满门进狱”。 七是在当今的“第一把手”腐败案中,卷资外逃的不少,而且金额巨大,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有的是早就有所预谋,早就将自己的子女、妻子及其腐败款子转移向境外,国内风声一紧就拔腿开溜。 八是鉴于位高权重的“第一把手”腐败都是混迹于官场多年,很有“权力斗争”的经验,“关系网”密布,再加上串案、窝案腐败案件本身的“生死利益的同盟”,这就使社会的反腐败斗争的难度大大增加,有不少案件本来明明是省市自己就可处理的,然而非得要中央出面查处不可,社会反腐败的“成本”随着“第一把手”腐败的增加而大幅提高。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当今的“第一把手”腐败处于十分严峻状态呢? 原因自然是非常复杂,但是可以归之为以下三点:一是社会腐败呈现了新的态势:“权力资本腐败”(指的是不靠办企业、不靠科学技术,也没有较长时间的“原始积累”,更没有企业家的艰苦奋斗,只靠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资本运作”的腐败)成为近十年来的主要形式,使相当多的“第一把手”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腐败泥坑之中;二是权力失去制约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家长制”的复活使一些单位的权力者的权力处于“绝对失控”之中,“第一把手” 腐败呈发展态势便是“绝对权力化”的必然结果;三是一部分“第一把手”由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信仰的失去,禁不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巨大的利益诱惑,疯狂抢占“利益制高点”,将利益的天平向自己、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利益集团”倾斜。 的确,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与腐败之间本是无必然的联系。然而,当权力处于“失控”、“失去制约”的条件下,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却为失去信仰的“第一把手”快速腐败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总之,“第一把手”的腐败问题的确是已经到了非要解决不可的程度了。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治理“第一把手”的腐败问题呢?我的看法是:全方位地治权,将不管是哪一级的权都置于能有效监督的状态。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思想理论战线上重视对“家长制”的清理、批判。 像湛江、厦门远华、沈阳等腐败窝案、串案的出现是不是都主要是制度建设的不足引起的?像胡长清、成克杰、慕绥新这类巨贪的出现是不是都主要是制度建设的缺陷造成的?恐怕谁都不会那样绝对化。为什么?因为我国的制度建设绝非是空白。我翻了翻中纪委办公厅编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厚厚八卷,一共4942页,可以说都是围绕“制度建设”来阐述的,现行体制中的制度,不仅有,而且很多、很广。而且,这些大官、高官的发展,可以说都是在共产党的 “制度教育”氛围中变成“达官贵人”的,哪怕是他们只要记住共产党的几个基本制度面,就不会导入腐败的泥坑之中。所以,我认为“制度建设的不足或缺陷”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然而“因‘家长制’的复活造成权力的绝对膨胀化”才是其最重要的原因。这些人将自己当成是党的化身,喜欢一言堂,党政大权一把抓,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什么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什么都要请示他,而所有的规章制度对于他来说,都是形同虚设,他的话就是圣旨,必须照办…… 因此,不认真肃清封建“家长制”的影响,再多的制度建设也是一种权力的装饰品。为此,要花大力气防止在党内、在社会生活中很容易出现的“个人迷信”、 “个人崇拜”现象,尤其是要注意防止对“第一把手”的盲目的、无原则的吹捧,因为中国的权力之绝对化往往是与大大小小 “第一把手”的大大小小迷信、大大小小崇拜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为了防止“第一把手”权力的绝对化,应该在制度上如何治权、分权和制衡上做文章。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权力要优化。为此,既要改变传统的“你办事,我放心”的选官模式,也要废除“第一把手”组阁的“承包制”模式,选官要公开、平等和民主,上级部门要把好任免关,要让一身正气的德才兼备者去任“第一把手”。实施用人失察追究责任制度,不得口头推荐,不得私下打招呼,对那些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或者徇情枉法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当今一定要注意那种“程序上的公正而实质上腐败”的选官形式。 (2)权力要分散。即将“专权”变为 “分权”,不要垄断权力,不要将“关键的、重要的权力”都集中于一个人的身上,大家的事大家办,领导班子的事大家办,一定要改变一些单位的“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把手没有真理”的不正常现状。要渐渐形成“第一把手”也只有“一票”的权力,要迅速改变当今“第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有绝对否决权的不正常现象。 (3)权力要分流。在纪委、监委等领导体制上要有所变化,强化监督部门的“垂直功能”,将监督部门“剥离”出去,“弱化”被异化了的“第一把手”对纪律检查部门的“监控权”。惟此,这些部门的人员才能放心大胆地对诸如“第一把手”的实权人物进行监督。 (4)权力要能批评。谁都没有说过“第一把手”不能批评,但是,往往是只有“第一把手”出了问题以后社会才能对他们进行批评,所以,整个社会要创造一种能够批评“第一把手”的舆论氛围,不要对舆论批评“大惊小怪”,更不要认为对“第一把手”的批评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就是别有用心。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权,既要能监督“死老虎”,更要能监督在台上的“活老虎”。 (5)权力要审计。对“第一把手”在任时的工作情况、财务情况要进行动真格的而不是走过场的审计(任期审计),这要成为一种制度定下来,尤其是对离任的、外调的“第一把手”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要实在,不搞花架子。 第三,对腐败了的“第一把手”要“主动出击”,在对腐败分子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要加大“第一把手”的“腐败风险”和“腐败成本”。 中科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对副部级以上高官腐败案件进行了研究,结果之一是:在可查的、高官腐败的36件案例中,有29件是因案件牵连被发现的,占 80.6%;有5件因举报,有1件因投案自首,还有1件因行为受检察机关怀疑而发现。这一数字清楚说明,当今查处腐败高官的确是个大难题。当今,我们对撞到“枪口”上的腐败高官的确是动了“真格”的,不宠,不包,不护,然而也必须看到还有很多的腐败高官没有被查处出来(研究者将其称为“腐败黑数”),这就无形之中增加了腐败高官的侥幸心理及其继续腐败的胆子。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理由自满,要继续努力,主动出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地打击腐败势力,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 《党建》杂志 2004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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