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8月21日社論) 二次大戰給人類的生命和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二戰結束時,人們發現當時的任何一條法律條款都不足以形容納粹的暴行。於是一種新的罪行被人類寫入法律中,這就是「羣體滅絕」。 時隔半個世紀,另一場羣體滅絕運動在中國大陸大規模出現,而且波及全世界。由於江澤民集團的信息封鎖和大量謊言的掩蓋,這場大規模的羣體滅絕運動直到3年之後才被世人所認識。這就是從1999年開始的鎮壓法輪功運動。 在國際刑事法中,羣體滅絕罪定義爲: 「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爲: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法輪功是一個以真善忍爲準則的羣衆性修煉活動,其宗旨是修身養性,迴歸先天善良本性,做好人。僅僅因爲這樣的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追求與江澤民的獨裁意識形態不符,加上法輪功自1992年在中國傳出以來受到各國人民和政府的歡迎。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嫉妒和對權力喪失的恐懼,於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它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燒、殺、搶、奸。觸犯了羣體滅絕5條罪行中的至少4條。 江澤民羣體滅絕罪行一:蓄意消滅法輪功團體而殺害法輪功學員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對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並利用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團體進行惡意誣衊和攻擊。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密令下,截止2003年8月17日,通過層層封鎖傳出有名有姓的已有768名法輪功學員被江澤民控制下的國家機器、超越國家憲法之上的610辦公室、以及被它威逼利用的犯人迫害致死。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 江澤民羣體滅絕罪行二 :致使法輪功學員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江澤民授意國家警察和610辦公室可以使用一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位北京的法輪功學員在街頭遭到警察毆打併被拖至橋下強姦。這位重慶大學的女學生魏星豔被綁架到看守所之後遭到一個惡警的毆打併當著犯人的面強姦。江澤民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還包括:連續半月不讓睡覺;長時間用高壓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敏感部位,如嘴、乳房、陰部等等;灌大小便;夏天在太陽下暴曬;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毒打;鐵釘釘指甲縫;蹲小號、坐鐵椅子;不讓大小便;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毒蛇、蠍子叮咬等等,數不勝數。這些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給法輪功學員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江澤民羣體滅絕罪行之三:故意使法輪功學員處恐怖生活狀況下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數月後,發現即使在中共的法律上也找不到任何依據。爲了使它的鎮壓合法化,江澤民迫使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一個違反憲法的反邪教法。同時通過國家安全機關製造了包括天安門自焚在內的多起恐怖案件來哉贓法輪功。發動國家所有的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在全國以至全世界範圍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江澤民還利用威脅、經濟懲罰等手段逼迫街道居民及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監控法輪功學員。迫使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終日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 江澤民羣體滅絕罪行四:強迫轉化所有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企圖消滅法輪功的手段之一是「強迫轉化」。使用各種酷刑逼迫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字。除了上述酷刑以外,江澤民還利用懲罰親朋好友的辦法來挑起民衆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強迫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看誣衊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 這位法輪功學員叫王新中,他在女兒被抓捕後流離失所,最後還是沒能躲過江澤民的監視網。在獄中江澤民的打手們利用包括他女兒在內的各種辦法威逼誘騙,中央電視臺在拍攝了大量的錄影帶之後製作出了一部所謂王新中一家接受轉化的宣傳片,利用中共一手控制的宣傳機器欺騙更多善良的百姓。王新中逃出虎口以後才有機會講述他一家在修煉大法中受益以及被江澤民迫害的真實情況。 王新中一家的悲慘遭遇只是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普通例證。江澤民的強迫轉化,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少年兒童無一倖免。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運動中,法輪功學員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整個中國大陸,上至國家幹部下至平民百姓,甚至監獄罪犯,不論男女老少都是受害者。 江澤民迫使政府官員違背職業道德,允許它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蓋世太保式的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可以不通過立法執法機關任意抓捕、關押和處置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 江澤民迫使國家警察違背職業道德,強迫警察執法犯法,監獄罪犯罪上加罪。警察除了自己可以任意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還強迫利誘罪犯來摧殘法輪功學員。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曾一次將18名法輪功女學員扒光衣服扔進男牢房,任憑男罪犯凌辱。罪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就可以得到減刑或提前釋放。一個警察這樣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說:「什麼時候你會打人罵人了,就算是徹底轉化了。」 國家安全機構不是致力於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是絞盡腦汁製造出象「天安門自焚」這樣聳人聽聞的事件,愚弄百姓,煽動仇恨。對「精神病人鄒剛殺人案」 、「精神病人付于斌殺人案」以及2003年7月「浙江蒼南投毒殺人案」,警察一概哉贓到法輪功頭上,因而得到江澤民及其610辦公室的封功領賞。 江澤民迫使國家媒體違背職業道德,配合國家安全機構編造出一個又一個哉贓法輪功的節目和文章,在媒體上反覆宣傳。 江澤民迫使醫生違背職業道德,把法輪功學員關進精神病院摧殘和迫害。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電腦工程師蘇剛經過九天精神病院的摧殘於2000年6月10日被迫害致死。史倍於2000年9月10日在江蘇省杭州第七醫院被折磨致死。截止2001年10月底,已有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因爲信息封鎖死亡人數很難統計。 江澤民迫使人民教師違背職業道德,開除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的學生,剝奪法輪功學員受教育的權力。重慶大學的女學生魏星豔被警察強姦後,校方迫於江澤民和610辦公室的壓力,又害怕國際追查組織的調查,居然在其學校介紹裏刪去魏星豔就讀的專業,將魏星豔從學生名單裏抹去。 江澤民迫使服務行業違背職業道德,出門旅行必須罵法輪功創始人,踩他的照片,否則不許乘坐交通工具。 國家機關、公司、街道被迫設立轉化班,實施江澤民及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具體措施。敢於爲法輪功仗義執言者受到和法輪功學員一樣的處罰。敢怒而不敢言者則要違心地在各種場合表態、簽字。最可憐的則是那些受江澤民輿論工具欺騙的人。他們不知道自己正在做著落井下石、助紂爲虐的惡事,成爲江澤民毀滅道德、毀滅人性的幫兇。 然而中國大陸的民衆也不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唯一受害者。江澤民通過它控制的領事館和海外間諜網把迫害擴大到全世界範圍。 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除了他們在中國大陸的親朋好友受到威脅、監視以外,他們自己也受到各種攻擊。法輪功發言人張爾平多次收到恐怖威脅電話,Gail Rachlin在紐約的公寓被多次偷盜,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舊金山、芝加哥以及紐約等地遭到江澤民打手們的辱罵和毆打。2003年6月23日紐約親共僑領梁冠軍、花俊雄等人在怡東酒樓外圍毆散發真相傳單的法輪功學員後被紐約警察逮捕偵訊。許多海外華僑因爲看不清中共撒謊成性的本質,成了江澤民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幫兇。 除了利用和毒害海外華僑團體,江澤民還試圖通過外交和經濟手段來控制外國政府,威脅那些支持幫助法輪功的政府和民間團體。加拿大議員安德烈在他辦公樓的停車場受到幾個東方人的圍攻和威脅。幾乎所有數以千計給法輪功褒獎的海外政府官員都收到過江澤民住外使館的信件,以經濟利益和外交手段試圖迫使他們收回褒獎。雖然只有個別的時候得逞,但是它對西方世界賴以生存的民主、自由的價值觀念帶來極其惡虐的影響。 江澤民還利用西方世界言論自由的特點,通過電視、報紙欺騙海外善良的人們。美國紐約的僑報、星島日報和加拿大溫哥華的僑報因刊登誣衊法輪功和煽動仇恨的文章被告上法庭。中央電視臺也因在海外播出同樣內容的文章於2002年被告上法庭。 江澤民還利用中美經濟合作之便,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合法經濟活動進行破壞。例如用重金將公司顧客拉走,威逼利誘海外媒體不刊登法輪功學員的生意廣告,企圖截斷海外法輪功學員的生活來源。同時不給法輪功學員的護照延期,使他們成爲真正無家可歸的海外華人。江澤民一面又在海內外大肆造謠,說法輪功投靠海外反華勢力,企圖顛覆中國政府等等。 面對法輪功學員的訴訟,江澤民一面通過它的喉舌否定訴訟案的存在,一面通過各種外交手段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企圖通過美國政府迫使法院拒絕受理這項訴訟案。同時在大陸大肆抓捕原告。美國馬里蘭州一位華裔美國居民趙蘭香的妹妹趙美玉因起訴江澤民於2003年5月被捕。美國公民李祥春訪問中國抵達廣州機場就被抓捕, 判刑三年。李祥春從獄中送出迫害真相,要求參與起訴江澤民。江澤民不敢面對法庭而且迫害原告的做法本身就是向世人認罪,同時也是違法行爲。 二次大戰雖然給人類的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但是人類還可以保持人的道德尊嚴。這使得戰後西方社會的經濟發展得以迅速恢復。而戰後以蘇共爲首的共產主義陣營在幾十年對人類道德和人性的扭曲和摧殘之後,其生命財產的損失遠超過二次大戰。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把獨裁對人的尊嚴的迫害和對傳統道德毀滅推到了頂峯。其對人類社會的破壞是全方位的,遠不只是羣體滅絕罪可以涵蓋。 法輪功學員在這4年的迫害中所走過的歷程和世界各國人民和政府對法輪功的同情支持宣告了江澤民毀滅人類企圖的徹底破產。歷史在幾十年前以羣體滅絕罪公審了二次大戰中的反人類罪犯,歷史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對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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