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大紀元1月7日電,深圳火車站旁一條年貨街前日接到政府部門通知,限令一天內拆除。包括港人在內的近六十個攤檔檔主大爲憤怒,因爲衆人都簽了合同交了數千元租金,加上每個攤檔買進的數萬元年貨,如拆檔估計損失近兩百萬元。 東方日報7日報道,被勒令拆除的是火車站東側人民南路的年貨街,共租出五十八個攤檔,價錢由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元,每個攤檔另交押金兩百元,時間由一月一日至一月二十三日,所有檔主都和街道辦事處城管辦下屬的「怡景燈光夜市管理辦公室」簽了合同。 報道說,前天下午羅湖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突然向所有檔主發出通知,限令所有攤檔要在昨日拆除,事前無任何預兆,也無任何部門前來商議善後賠償事宜。衆檔主立即寫聯名信要求街道辦給合理解釋及退回租金賠償損失。但街道辦人員未給任何回覆。 昨日衆檔主在戒備之下照常開業,並派出十餘名代表往街道辦協商。街道辦主任說,拆年貨街是上級指示,爲應付全市年前生大檢查,本月十三日就可重開;城管辦將退回檔主七日至十二日共六天的租金,拆檔限期也後移至七日。 衆檔主不滿意街道辦的答覆,強烈要求首先退回全部租金,其次賠償損失。 據報道,不少檔主懷疑有關當局十三日是否會讓他們重新開業,再就是少開張那麼多天連本錢都賺不回來,因此寧願不做。街道辦態度強硬,拒絕檔主的要求,雙方僵持至下午始終未能達成協議。實際上爲應付今次生大檢查,全市爲數衆多的年貨街已被拆除或正在拆除。(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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