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建康江寧縣縣衙後面,有一個賣酒的王某,以公平正直為人稱道。癸卯年,二月十六日的夜裡,店裡的夥計就要打烊了,忽然有一個紫衣人,身後跟著幾個朱衣人,還有很多騎馬的僕從,急匆匆來到門前,大喊道:「開門!我要在這裡休息一會兒。」夥計連忙去找店主王某,王某剛要前去迎接,而紫衣人就已進到店裡,坐在座位上了。王某讓人端來很豐盛的酒食招待他,那些僕從也都有份,紫衣人非常感謝。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僕人抱來足有千百丈長的一捆繩子,又有一人抱著數百根木橛子,上前請示道:「請開始布圍吧。」紫衣人同意了。二人便走出店外,一個將木橛子釘在地上,一個在上面綁上繩子,將整條街的人家都圍了起來。 過了很久,二人回到店中稟報說事情完成了,紫衣人便起身走到了門外,僕從道:「這家店也在圍出的圈裡呀。」紫衣人道:「店主人對我們很好,除去這家店怎麼樣?」隨從都說:「只是一家店而已,有甚麼不可以的。」於是便讓人把木橛子移動下位置,把那家店從包圍中放了出來,紫衣人對店主道:「就以此作為報答吧。」說完便離開了,走出不遠忽然消失不見。再去看繩子和木橛子時,居然也沒有了。 沒多一會兒,巡夜的官員歐陽進巡邏到店前,問店主為何深夜還開著門,而且也沒有熄滅燈燭,店主一五一十講了之前的遭遇,但歐陽進不信,而把店主抓進了大牢,說他是妖言惑眾,要治他的罪。 過了兩天,建康城發生大火,從朱崔橋西一直到鳳臺山,所有人家都被燒光了,王某酒店的左右四鄰也都燒成了一片廢墟,唯有他的這家酒店得以幸免。——《稽神錄》 原文: 建康江寧縣廨之後,有沽酒王氏,以平直稱。癸卯歲,二月既望夜,店人將閉外戶,忽有朱衣數人,僕馬甚盛,奄至戶前,叱曰:"開門,吾將暫憩於此。"店人奔走告其主。其主曰出迎,則已入坐矣。主人因設酒食甚備,又犒諸從者,客甚謝焉。頃之,有僕夫執捆繩百千丈,又一人執橛杙數百枚,前白:"請布圍。"紫衣可之。即出,以釘地,系繩其上,圍坊曲人家使遍。良久白事訖,紫衣起至戶外。從者曰:"此店亦在圍中矣。"紫衣相謂曰:"主人相待甚厚,免此一店可乎?"皆曰:"一家爾,何為不可?"即命移杙,出店於圍外。顧主人曰:"以此相報。"遂去,倏忽不見?顧視繩杙,已亡矣。俄而巡使歐陽進邏巡夜,至店前,問何故深夜開門,又不滅燈燭何也。主人具告所見,進不信。執之下獄,將以妖言罪之。居二日,建康大火,自朱崔橋西至鳳臺山,居人焚之殆盡。此店四鄰皆為煨燼,而王氏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