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片: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傳媒大亨黎智英抵達香港終審法院。(2020年12月31日/VOA)
【人民報消息】香港前傳媒大亨黎智英香港當地時間星期一(12月15日)被判「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成立後,美國國會以及人權和記者權益團體紛紛予以譴責。他們指出,黎智英被定罪再次表明,香港法治「不復存在」。他們呼籲立即釋放這名現年78歲的民主活動人士。 黎智英被裁決三項罪名成立 據美國之音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罪名成立。根據香港2020年實施的《國安法》,該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黎智英案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首起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還判定,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也成立。黎智英是目前已經被迫停刊的《蘋果日報》的創辦人。 自2020年8月被捕以來,黎智英已經被羈押超過1800多天,其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單獨監禁。 具體刑期晚些時候才能知曉。法庭要求黎智英2026年1月前提交求情程序(由被告及辯方陳述減刑理由),法官收到求情程序後,再作判刑。量刑聆訊定於1月12日舉行。根據香港地方媒體報導,黎智英的律師表示,黎智英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黎智英被定罪後,他的兒子黎崇恩在英國呼籲英國政府採取更多行動,幫助其父親獲釋。他說黎智英在獄中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體重驟減,不久前剛剛過了78歲生日的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和心悸,並在8月審訊的最後階段開始佩戴心臟監護儀。 黎智英被定罪的消息傳出後,美國以及全球人權和記者權益組織紛紛發聲譴責中共和香港對他定罪。 美國國會:香港法治不復存在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美國東部時間星期一上午在社交媒體X平臺發帖譴責黎智英被定罪,並表示,香港曾經引以為傲的法治體系如今已蕩然無存。 貼文說:「黎智英僅僅因為從事新聞工作和信仰民主就被判有罪。這再次令人悲哀地提醒我們,香港任意拘禁政治犯的頻率堪比委內瑞拉或緬甸。香港曾經引以為傲的法治體系如今已蕩然無存,這是不爭的事實。」 CECC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黎智英本就不該被捕,現在應該無條件釋放他,讓他與家人團聚。」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的聯邦參議員吉姆.裡施(Jim Risch)在X上發帖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說,這項判決再次表明,香港的法治已不復存在。 他說:「黎智英多年來遭受無休止的虛假指控,資產被沒收,並被單獨監禁。而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他敢於發聲,倡導自由。香港必須立即釋放黎智英。」 來自佛羅里達的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里克.斯科特(Rick Scott)寫道:黎智英先生沒有做錯任何事,中共為了保住權力,捏造了追溯既往的指控,懲罰他要求維護香港在英國移交中國時所享有的自由。他繼續寫道:「習近平及其中共同僚繼續錯誤監禁黎智英先生,證明他們根本沒有誠意改善我們兩國的關係。」 來自俄勒岡州的美國聯邦參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成員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利(Jeff Merkley)在12月8日黎智英78歲生日的那天寫道:「黎智英在獄中度過了他的78歲生日。他的入獄是一樁嚴重的不公,美國必須竭盡全力確保他獲釋。我與所有在香港爭取基本自由的人站在一起。釋放黎智英!」 白宮和美國國務院尚未作出反應。截至美國之音發稿時為止,白宮和國務院還沒有回覆美國之音的置評請求。 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8月14日曾表示,他會「盡一切所能營救」黎智英。據報導,川普在10月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曾呼籲北京釋放黎智英。 臺灣陸委會對黎智英被定罪感到「遺憾」與「痛心」 臺灣大陸委員會對黎智英被定罪表達「極度遺憾與痛心」,並嚴厲譴責政治迫害自由人權。 陸委會的聲明嚴厲譴責香港政府「利用國安惡法鉗制言論、新聞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陸委會還表示,言論、新聞自由為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此次判決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獨立已遭蠶食鯨吞。 人權組織和記者權益組織的聲明:敲響香港新聞自由的喪鐘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表聲明說,黎智英被定罪是敲響香港新聞自由的喪鐘。 「今天的判決雖然在意料之中,但仍然令人沮喪--黎智英的定罪感覺像是香港新聞自由的喪鐘,在那裡,新聞工作這項至關重要的工作被重新定義為犯罪,」聲明說,「這一判決表明,香港所謂的『國家安全』法律並非為了保護人民,而是為了讓他們噤聲。這也應該對所有在香港經商的人起到警示作用:在香港尋求商機伴隨著嚴重的法律風險。」 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說,這是一場「令人震驚的判決,是對正義的踐踏」。 人權觀察在X平臺寫道:「其背後的目的是對香港人產生寒蟬效應,讓你覺得如果你膽敢批評香港當局、中國當局或中國共產黨,你就會被送進監獄。」 人權觀察呼籲英國政府需要帶頭呼籲相關國家政府「敦促香港當局撤銷這項判決,承認《國家安全法》不符合國際安全法的標準,並釋放黎智英。」 人權組織中國人權(HRIC)發表聲明說,對民主倡導者和報業出版人黎智英的「虛假定罪」顯示,香港法治的徹底崩塌。聲明說,判處黎智英有罪,「是對正義的嘲弄,證實了香港曾經備受尊重的法律體系已徹底瓦解。今天的判決結果證實了世界早已知曉的事實:這從來都不是一場真正的審判,而是政治迫害。」 聲明還說,這項判決標誌著香港法治的實際終結。司法機構已經失去了最後的獨立性偽裝,淪為威權統治的工具。 香港記者協會的聲明說,「《蘋果日報》及其出版人黎智英一案,早在今日判決之前,就已對香港新聞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害。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甚至在開庭審理前就迫使一家大型媒體機構停刊。數百名記者因此失業,香港市民也失去了一條重要的新聞信息渠道。」 聲明還說,「我們想對同行記者說:捍衛新聞自由的最佳途徑就是繼續從事新聞工作--堅持報導,堅持職業操守,秉持事實,分析時代弊病。這是每一位記者的職責。」 總部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也發表聲明稱,對黎智英的定罪是「可恥的迫害行為」。聲明說,「該判決凸顯了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而新聞自由本應受到香港的『小憲法』,即香港《基本法》的保護。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辦報和捍衛民主。他在獄中因病死亡的風險與日俱增--他必須立即與家人團聚。」 黎智英案件背景 黎智英是香港壹傳媒創辦人,2020年8月被香港國安警察拘捕,同年12月遭起訴,成為中共實施的《香港國安法》下第一個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 這起案件經歷起訴、停刊到審訊,跨越了超過五年的時間,黎智英案引起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歐盟等國家政府與人權倡議團體關注。 2023年12月,在經歷多次延期後,案件終於開審。黎智英否認全部三項控罪。之後,黎智英作為證人接受控辯雙方與法官盤問,直到2025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宣布完成結案陳詞,並宣布擇期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