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惩治台独」可判死刑 台湾调升中港澳旅游警示
【人民报消息】因应中共政府发布所谓惩治台独分子的法律意见,以及多次传出台湾人在中国遭非法扣押,台湾陆委会星期四(6月27日)宣布提升中港澳旅游警戒为「橙色」,呼吁民众若非必要,应避免前往旅行。
据美国之音报导,台湾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在例行记者会中指出,中共政府自2015年至今,陆续制定所谓的《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和《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十多部国安相关法律及规范。尽管台湾一再呼吁中方避免阻碍两岸良性互动,制造两岸人员往来的障碍,可惜中共一意孤行,于6月21日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台湾民众赴陆人身安全风险。
因此自6月27日起,台湾陆委会将中国、香港和澳门的旅游警示,由提醒民众特别注意安全并检讨应否前往的「黄色」提升至第二级的「橙色」,建议若非必要,应避免前往旅行。
中共法律趋严 提升旅游警示应对合理
台湾民进党籍立委陈冠廷星期四表态支持陆委会对中提升旅游警示,他指出,中共国安相关法律和规定范围过于广泛且模糊,等于是任何发表过中共认为「敏感言论」的人,一旦入境中国,都可能面临被捕的风险。
陈冠廷说:「因为中国已经不是过去的中国,不是胡锦涛、温家宝时期的中国,随时都有可能因应他们法律的趋严,甚至是这些指导的方针,来陷我国国民的安全于不义。」
身兼民进党主席的台湾总统赖清德星期三也在出席民进党中执会时批评中方所谓《意见》适用范围「包山包海」,对象型态非常广泛,90%的台湾民众恐怕都会遭波及,因此须提醒前往中国经商旅游的民众注意风险。
马来西亚东亚国际关系策进会(EAIR)资深研究员胡秋萍认为,许多经常往返两岸的学术及商业人士,已经习惯于跟中共政府间的对应模式,受到的影响或许较小,然而,对其他领域的台湾人而言,仍待观察,因为中方所定的条例尚不明确。
胡秋萍告诉美国之音:「比较倾向于台独的人士,可能就会需要非常注意,但是这个条款,到底是90%的台湾人已经触犯了那法律了没?这还是可以再继续探讨的地方。」
在台北的开南大学国家暨区域研究发展中心主任陈文甲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指出,台海两岸的交流互动应该是基于平等、对等下进行。在他看来,台湾以提升旅游警示回应中共的敌意行为也符合相应、对等的行为。
陈文甲说:「其实两岸之间的球还是在中共手里,如果说它还是不能够适时地拿出善意,递出橄榄枝,那我想两岸的情势、对峙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陈文甲指出,在两岸互不隶属的现况下,中方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台实质影响有限,但中共政府为了持续遏制台独,后续恐将进一步完备相关法律,甚至配合军演、经济制裁和外交战等方式,继续对台施压。
台湾发布「橙色」警示 约与美国相等
台湾曾在新冠疫情期间,将中国旅游警示提升为最高级别的「红色」,此次因为政治安全考虑再次升级。梁文杰表示,美国也在2023年7月因中共出台《对外关系法》等对外国人不友善的法律,而将中国旅游警示提升为第三级,同样是呼吁该国民众「重新考虑是否前往」。
梁文杰说,旅游警示并非强制性措施,只是提供台湾旅客保护性的警告。但他同时强调,台湾政府的提醒并非空穴来风,因为近期不仅接连传出有台湾旅客在中国遭非法扣押、盘查,也确实有人因出版书籍等因素遭中共以「分裂国家」的罪名逮捕监禁。
梁文杰说:「今天你在大陆会不会因为分裂国家被抓,不是因为你在大陆的言行,而是因为你不在大陆的言行,这个才是重点,所以我们只能够希望说,国人能够多多重视自己的安全,在去(中国大陆)之前多多考虑。」
中共「惩治台独」法条 最高可判死刑
6月20日,中共政府罕见由国台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所谓的22条《意见》,明确定义依反分裂国家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追究「台独分子」刑责的规范。
《意见》中认定的所谓「分裂国家」罪行,包括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以及策划行动纲领,或以修法、公投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的法律地位,甚至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也都算触法。
记者会中更强调,台独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都难逃国家法律的惩处」,只要中共司法机关认定有需要及时追诉审判,就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对于有媒体关切,中共政府可能透过司法互助,在海外逮捕遭其认定触法者,遣送回国受审,梁文杰回应道,经检阅相关文显示,中国与大约60个国家签有引渡条约,但大多明定政治罪不在条约限定之中。
此外,条约也规定,必须是两国都有的罪名才能引渡,而分裂国家罪既属政治罪,更是具「中国特色」的罪名。梁文杰据此判断,凡是先进国家,都不会配合引渡,但也无法排除个别国家可能特别配合中共,因此还是要提醒台湾民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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