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割喉枪杀的张志新(图)
王友群
2024年4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975年4月4日,原辽宁省委宣传部女干事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惨遭枪杀,年仅45岁。
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出生在天津一个音乐教师之家。她年轻时,不仅长得美,而且很有文艺气质,最擅长弹六弦琴,小提琴也拉得不错,她最爱拉的小提琴曲是波隆贝斯库的《叙事曲》。
这首曲子,没有国界,没有种族,没有肤色,没有偏见,没有歧视。作曲家用深情委婉、哀怨缠绵的旋律,将他对祖国、对家园、对心上人、对生命刻骨铭心的深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张志新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同年10月朝鲜战争爆发,她报名参军,因部队急需翻译,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俄语。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曾真。1955年,她加入中共。同年10月1日,与曾真结婚。1957年,夫妻双双调辽宁省委工作。他们育有一双儿女。
直到文革爆发前,她都不是一个拨尖的人物,她真诚地相信党、拥护党,希望党好。文革爆发后,整个国家突如其来的巨变,让她措手不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那样?一个又一个疑问凝结在心中。但她也没有在公开场合讲什么,只是私下里有过一些议论。
这些议论,后来变成了她的弥天大罪。
一,张志新被割断喉管
张志新临刑前的那天凌晨,为了防止她呼喊「反动」口号,她被狱警带到一间办公室里,四个彪形大汉强行将她按倒在水泥地上。然后,在她的颈脖上垫了一块砖,将她的头、手、脚死死地压住。其中一个人,用一把普通的刀,硬生生地割断她的喉管。
她剧疼难忍,凄厉呼喊,咬断了舌头,一会儿就再也发不声音了。其状极其凄惨、恐怖,以致旁边的一个女管教看了昏厥过去。
据《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披露,在辽宁,张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断喉管的囚犯,而是第30多例。
二,张志新尸骨无存
张志新被杀害后,有的说,她被暴尸荒野;有的说,她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用;有的说,她被剖腹挖心,取走内脏后才火化;也有的说,因为她的身材好,她的骨架子被制成标本了。
这些说法都没法证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她的尸骨至今下落不明。她的骨灰盒里一直空著。
三,张志新遭酷刑折磨
张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的。从被抓到被处死,从38岁到45岁,她被关押了七年。
七年间,她因拒绝认罪,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包括:被毒打,被拔光头发,被强奸,被轮奸等。
为了不让她说话,她曾被用铁丝勒住舌头;她的嘴里曾被塞满脏兮兮的拖布;她的双脚被铐上18斤重的脚镣;她的双手被扳到背后背铐;她还被罚带著脚镣、手铐在露天的地里10圈10圈地跑。
因为坚决不认罪,她曾被单独关押在一个只能容纳一个人,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阴暗囚室里。揭开地板,就是便池;扣上地板,再坐上去反省。在这个「小号」里,她蹲了一年零七个月。
由于身心受到灭绝人性的摧残,最后,她的精神彻底崩溃,疯了,有时笑,有时哭,有时自言自语,还吃牙膏,把窝头蘸著经血吃。
有时一连几天,彻夜不眠,两眼发呆;有时蹲坐一天,一动不动。狱警向上反映,说她精神出了毛病,上级却说她「装疯卖傻」。
四,儿女被迫与她划清界线
张志新被杀前,沈阳法院的两个人,专门找到她的前夫和她的两个孩子——女儿林林,儿子彤彤,办「死囚家属学习班」。
其中一人厉声说:「你们的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把两个孩子吓坏了。
法院的人问的问题,她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由他们的爸爸代为回答:「如果确实是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谈话结束后,法院的一个人,把一张写了不少字的纸,拿给她们,要她们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她们也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赶紧签字,按手印。
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发现了沈阳法院的两个人做的「笔录」: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就和她斗争到底……和她划清界限。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林林未满18岁。这份「笔录」上的话,显然是法院的人编的。
五,张志新曾试图自杀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
这封遗书被发现后,张志新受到严密监视,并遭到批斗。她被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有人质问:「你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她回答:「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是对是错?应由未来的实践检验。」
有人质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她说,她并不想死,但她觉得,她的想法在当时是得不到宽恕的,因为她还是选择站在刘少奇一边。刘少奇是文革中被打倒的「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六,张志新被逮捕
张志新出事,是在1968年,文化大革命正如火如荼进行之际。
有一个星期天,她到同事家里借阅江青的有关讲话。江青是毛泽东的妻子,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
俩人聊到了文革中的一些问题。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边来吧,我们这一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张志新的谈话,被同事汇报给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
不久,张志新随辽宁省五大机关三万多名干部下放到盘锦五七干校集中学习、改造。在这里,她被揪出来了,说她反对文革,要挖她的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
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只是在与同事、朋友聊天中无意间零碎流露出来的。但在干校集中学习、改造期间,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党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她的「反动思想」暴露的越来越多。
1969年9月18日,张志新被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逮捕,关进沈阳看守所。
七,第一次被判死刑
1970年5月14日,张志新被辽宁省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死刑判决被呈送给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表示同意。之后呈送给辽宁省高级法院。当时,辽宁省高院已被军管。军管会将张志新案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不久换周某某审。周某某将刑期改为15年。这个审判意见报送军管会后,被军代表全盘否定。关于张志新的罪名,军代表连写六个「恶毒攻击」(即「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之类的),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死刑判决最后被呈报给辽宁省革委会审批。辽宁省革委会主任、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
八,第二次被判死刑
1973年11月16日,监狱的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突然站起来喊道:「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张志新案件。出席会议的有:毛泽东的侄子、实际主持辽宁省委工作的省委副书记毛远新,副书记魏秉奎、苏羽等。会上,辽宁省高院副院长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听完报告后,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干脆吧。」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法院下发文件,其中写道: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那是)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干脆」地「杀了算了」。
九,张志新犯了什么罪?
犯了「恶攻罪」?何为「恶攻罪」?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其内容有六条,被简称「公安六条」。
其中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一条罪名,简称「恶攻罪」。
张志新是怎么「恶攻」毛主席的呢?
她认为,中共建政后,「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在(1958年)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革,她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
她还讲:「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她还怀疑江青,觉得江青在中央文革小组中是她个人说了算,打倒这么多人是否都是路线斗争,是否打击面过宽?
她还写了一篇名为《刘少奇是我们党杰出的领袖之一》的文章,为刘少奇辩护。
她的上述言论,被认定为「恶攻」了毛主席,「恶攻」了林副主席,「恶攻」了毛的夫人江青,她还为刘少奇辩护,这也被认为反党、反毛、反革命。
文革结束后,张志新被平反。也就是说,她的言论不存在「恶攻」问题。但她早已家破人亡。
结语
张志新直到被逼疯之前都认为,她是为党好,为国家好,她没有错,她要坚持真理。
她曾讲:「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
她不知道的是,她所坚持的「真理」,只是共产党用来骗人的。
比如,共产党提倡讲真话,但在文革中,谁讲真话就整谁,她坚持讲真话,她就与上至毛主席下至狱警全部对立起来了。她越坚持讲真话,就越整她。她坚持不讲假话,继续讲真话,那就是「罪大恶极,反动透顶」,就必须整死她。
张志新在党欲置她于死地的情况下还坚持讲真话,说到底,是她作为一个人,人性最终仍然没有党性磨灭。
对共产党来说,在党性与人性发生冲突时,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性,泯灭人性。这是中共建政后历次政治运动中整人的基本规律。
这个党性是什么?就是与人性根本对立的魔性。
百年中共史上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在这种魔性驱使下制造出来的。
张志新的悲剧,就是中共魔性大发的结果。△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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