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盡痛楚:掙紮在「疑似」異常反應中的疫苗受種者(圖)
王允
2024年4月30日發表
資料圖:2022 年1 月24 日,中國北京的大規模檢測點,一名身穿防護服的衛生工作者正在對中心的一名女孩進行核酸檢測,以檢測COVID-19,而其他人則在大規模偵測點排隊等候。 (Photo by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
【人民報消息】自2023年初中共政府宣布新冠疫情基本結束後,「疫情」二字似乎正遠離輿論的中心。但在大眾的視野外,還有一群人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疑似異常反應,仍在日日經歷著痛楚,且從政府得到的救助極為有限。而他們的遭遇正揭示出中國疫苗管理體制的種種弊端。
何璐的手指受過一點小傷。那是新冠疫情前她在作溪降運動時,從150米的高度快速下降不小心戳傷的,大半年時間才痊癒,但何璐提起這事時,語氣還是愉悅的,「現在回想起來還蠻自豪的。」但現在這種運動在她已經變成了一種奢望,「這些活動我現在想都不敢想,我可能出去跑跑步,我的腿都會很疼。」
ψ幾乎要了結自己
何璐總共打了兩針新冠疫苗,2021年3月24日第一針打的「北京生物」(國藥集團中國生物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新冠病毒滅活疫苗,2021年4月26日第二針接種了「蘭州生物」(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的同類疫苗(也稱為國藥疫苗)。
第一針之後,何璐的身體就產生了不適,「就是洗澡的時候,不管是冷水、熱水,澆到腳上的時候都沒有感覺。」但到了第二針,何璐的感受已經不僅是不適了,「打完第二針的當天晚上,我的後背就疼得爬不起來了,然後就送醫院了。」
時年35歲的何璐以前從沒有過這麼糟糕的感受,「我去看醫生的時候,醫生有問我,最近打過疫苗嗎?我說打過。其實當時就意識到這個問題了。」醫生沒有明說,何璐卻開始猜測身上的症狀可能是新冠疫苗引起的異常反應。
但何璐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是在醫院確診她患上了脫髓鞘性脊髓炎之後,「只能控制,這是治不好的,是終身的,而且是個進展性的病,可能過個三四年、四五年,我就走不了路了,癱了,而且還會影響到視神經,會看不見了。」
對於愛笑愛動的何璐來說,這種突如其來的疾病是無法接受的。為了治病,何璐吃激素導致身材發胖,她說自己完全就像變了一個人,「之前有一段時間,我都想把自己了結了,跳樓或怎樣的,家裡人看了我很久,緩解了很久才慢慢接受了,這樣的狀態持續了大約一兩個月。」
為了討個說法,何璐於2022年向她所在的甘肅省酒泉市疾控中心申請調查診斷,並很快在當年8月得到了她所患的疾病「不排除」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結論。但拿到這個結果後,何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最重要的是拿到合理的補償。而何璐只是走在這條長路上的群體中的一員。
ψ沒有結束的「疫情」
從2019年底新冠疫情爆發,到2023年2月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宣布中國的疫情基本結束,過去了三年多的時間。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疫情似乎是結束了。但對於那些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疑似異常反應的人來說,「疫情」還遠遠沒有結束。
對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中國原衛生部於2008年頒布實施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以下簡稱《鑑定辦法》)上有明確定義,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範接種後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藥品不良反應(本文在這一意義上使用「異常反應」一詞)。據中共政府網,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在2021年1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聲稱,中國滅活新冠疫苗導致的嚴重不良反應比率為百萬分之一左右。外界無法核准這個比率的計算方式,但就以這個比率為基礎來計算,全中國也有超過千人接種新冠疫苗後產生了嚴重不良反應。
中共政府一直表示他們批准上市的中國產新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有數據支撐,世衛組織也曾批准中國的國藥、科興和康希諾等三款新冠疫苗列入緊急使用清單。但有關「異常反應」的爭議往往針對的就是這些被認為安全的疫苗。
今年3月全國兩會前夕,一個自稱新冠疫苗「受害者」的群體在網上發布了一份《呼籲建立「新冠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並稱將向兩會提交。倡議書提到,他們理解即使是合格的疫苗也有極少數異常反應的病例發生,但強制接種疫苗是國家行為,中國卻沒有建立對異常反應的合理處置機制;他們或其親人遭受疫苗異常反應的損害,卻得不到合理補償,希望中共政府迅速建立相應的保障救助機制。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從這個群體的聯絡人獲得了兩份「新冠疫苗受害者」名單,其中一份大名單上有2735人,均備註了疑似異常反應的病症,他們或者已經因病去世,或者致殘,或者需要長期醫療救助。
中共政府表示國產新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有數據支撐,世衛也曾批准中國的三款新冠疫苗列入緊急使用清單。
ψ「比登天都難」的診斷/鑑定
名單上江西吉安9歲的羅哲瀚2022年1月3日打了第二針新冠疫苗,由上海生物(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久後出現腿疼的跡象,1月底被確診為急性淋巴白血病,確診後三十天去世。
羅哲瀚的母親梁小強從當地疾控中心得到了「偶合」的診斷結果。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偶合症是指受種者在接種疫苗時正處於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者前驅期,接種後這種疾病發作,與預防接種僅在時間順序上形成了巧合關聯,但並無實質關聯。診斷或鑑定結果被寫上偶合症,也就意味著,患者的症狀不被認為是由新冠疫苗導致的。
兒子原本很健康,打疫苗後在極短時間裏就被確診為白血病,梁小強至始至終不相信這只是偶合,「我家小朋友生這個病是有依據的,打完疫苗二十天白血病就很厲害了」。但梁小強並沒有像很多其他類似患者一樣,去當地醫學會做再鑑定。她對記者解釋說,跟相似的患者群體接觸很多,從形勢上判斷,她兒子的白血病在國內基本無法取得與新冠疫苗有關的鑑定結果,「中國不是開了一個聯防聯控發布會嗎?有一個叫王福生的肝病專家,他就說,新冠疫苗不會導致白血病,不會導致一型糖尿病,他這個說法出來後,你想要診斷成功比登天都難。」在記者採訪其他多位疑似異常反應患者時,也聽到相似的說法。
記者從上述這個「受害者」群體獲得的另一份小名單上有201位「疑似」異常反應患者,均附有出自其所在地疾控中心的調查診斷書或醫學會的鑑定書。這201人中,絕大多數患者(188位)被診斷或鑑定為「偶合」;其中,所有白血病患者和所有糖尿病患者得到的診斷或鑑定結果都是「偶合」。但在其他一些病症中,同類型病症卻出現了差異不均的結果。以何璐所患的「脊髓炎」這一大類病症為例,只有一人得到了「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結論,有兩人得到了「不排除」,一人得到「可能是」,其餘四人得到的是「不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結論。
ψ一次「重要」的講話
梁小強提到的王福生是中國科學院院士、解放軍總醫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感染病醫學部主任。據中國國家衛健委的網站,在2022年7月23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王福生說到,「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新冠疫苗接種不會引起白血病和糖尿病。」他為此提供了三點解釋:第一,疫苗中的各種物質對人體是安全的,不會直接致病;第二,中國接種數量最大的新冠病毒滅活疫苗,與使用數十年的甲肝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等滅活工藝基本相同,至今未見接種這些疫苗與發生白血病或糖尿病有關聯的報導;第三,在新冠疫情發生前後的四年中,糖尿病和白血病的就診人數和住院次數基本一致,無顯著變化,這表明接種新冠疫苗不會引起白血病和糖尿病的發生。
但實際上,就在王福生說這個話之前的一年,2021年11月14日,武漢人章東來從隸屬於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得到的診斷是,他所患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能排除」是新冠疫苗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記者在這份診斷書上看到,對受種者章東來的損害分級意見為:三級丙等。
在王福生講話之後的一年,2023年11月17日,內蒙古通遼市的10歲女孩(鑑定時的年齡)尹盟凡從包頭市醫學會得到的鑑定結果也是其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能排除」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其鑑定書寫的損害程度為二等乙級。
對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中國原衛生部於2008年頒布實施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上有明確定義。
記者就王福生的說法詢問了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顧問賓夕法尼亞大學傳染病專家保羅.奧菲特博士(Dr.Paul Offit),他以糖尿病的情況分析說,「如果有數據,他當然可以這樣說,也就是必須有數據表明,接種了新冠疫苗的群體與沒有接種疫苗的群體相比,患上糖尿病的機率並沒有不同。」
他指出,如果一對父母有一個孩子,在接種了新冠疫苗三週後,出現了糖尿病的症狀,可以合理地懷疑是疫苗導致了糖尿病,而這是一個可以從科學上回答的問題,「這就取決於中共政府是否要做這方面的研究,這是一個可以做的研究,只是你必須去做。」
記者查詢了中文學術文獻資料庫「知網」自2020年以來的數據,以及國際學術期刊庫,並沒有找到中國任何醫學研究機構對新冠疫苗與白血病相關性的研究報告,有個別對新冠疫苗與糖尿病相關性的研究,但非常稀少,搜索範圍包括學術期刊和碩士、博士論文。
ψ不可能的血癌?
而在中國之外的世界醫學界,對於新冠疫苗的異常反應不斷有研究發表,學者們對此也有不同觀點,至今沒有定論。
在提到中國的新冠滅活疫苗與白血病的相關性問題時,奧菲特博士向記者分析說,「我想不出一種滅活疫苗為什麼能夠引起白血病,病毒有可能引起白血病,但滅活性質的病毒怎麼可能引起白血病?」
華盛頓智庫蘭德公司唐氏中國政策講席教授、流行病學專家黃志環博士(Jennifer Huang Bouey)的觀點與之相似,她指出,疫苗對身體的作用主要是對免疫系統的刺激,「一般不會是因為免疫系統被刺激到而產生腫瘤,有時候倒可能是免疫系統被刺激後,會產生去腫瘤的效應。」
這種看法似乎得到了美國官方的支持,隸屬於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國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網站在2023年10月更新的通告中指出,「沒有證據表明COVID-19疫苗會導致癌症、引起復發或導致這類疾病的進展。」
但在這個通告發布前,2023年3月,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網站轉發了一篇發表在醫學期刊Medicina(Kaunas)上的研究報告(作者為Shy-Yau Ang等),三位臺灣學者發現,一位43歲身體健康的女子在接種了六劑mRNA新冠疫苗後,患上Ph-陽性B細胞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報告指出,抗刺突蛋白免疫反應(anti-spike protein immune responses)可能是誘發白血病的觸發因素,建議進行進一步的臨床研究。
診斷或鑑定結果被寫上偶合症,也就意味著,患者的症狀不被認為是由新冠疫苗導致的。
ψ糖尿病也有爭議
在糖尿病領域,中國學者對新冠疫苗與糖尿病之間的相關性有一定研究。英文學術期刊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3年7月發表的一項研究中(作者為Chang Liu等人),五位中國學者和一位澳大利亞學者通過統計發現,在中國1414萬居民中,從2019年到2021年一型糖尿病發病率保持穩定,並且在2021年1月至12月接種疫苗時,發病率未增加。研究的結論是,新冠疫苗接種未增加一型糖尿病的發病率,也未對這一病症的發病機制產生顯著影響,至少在較大範圍內是如此。
黃志環教授則分析說,對於新冠疫苗是否引起糖尿病需要非常嚴謹的研究,對照組研究是必備的,「比如說徵集一千人打過疫苗的,和一千人沒打疫苗的,然後跟蹤他們一段時間,然後來進行對比,一定要有對比組。」她強調,如果沒有對比組,就很難說明從疫苗到糖尿病的因果關係。
但黃志環認為,從免疫機理上說,糖尿病有可能由疫苗引起,「我們確實是看到過,比如說,病人被病毒感染後,因為免疫機理的因素,可以刺激產生胰島素的細胞,所以有的人突然變成有一型糖尿病。」
國際醫學期刊Cureus在2023年10月發表一篇綜論性文章(作者為Deepa Rashmi Sivaprakasam等),依據多國觀測指出,相比於健康人群,糖尿病前期(血糖偏高但未達糖尿病水平)的人群在接種新冠疫苗後,更容易發展成新發的一型糖尿病,在接種後最明顯出現的是急性一型糖尿病。這一綜述包含了mRNA疫苗、病毒載體疫苗以及滅活疫苗,文章也指出,輝瑞(Pfizer)和莫德納(Moderna)mRNA疫苗與大多數糖尿病併發症的發生相關,而中國的科興疫苗似乎相對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新冠疫苗「受害者」群體大名單的約770例糖尿病患者中,標注了「一型糖尿病」或「一型」的為545人,即這個表格上的糖尿病患者超過七成是一型糖尿病,這符合前述研究所描述的趨勢。
ψ診斷、鑑定都不合規
異常反應患者們質疑的不僅是官方對疫苗與異常反應因果關係的定調缺乏科學依據,他們在接受診斷或鑑定過程中也不時遇到不合規的現象。
北京市民錢大龍三針打的都是北京科興中維疫苗。他記得很清楚自己發病的時間,「我是2021年10月28日打的第三針,11月7日晚上突然癱瘓了,眼睛就突然花了,然後就一直耳鳴,跟知了叫一樣。」很快,錢大龍被確診為腦梗死,當時他45歲;但他從朝陽區疾控中心得到的診斷和醫學會得到的鑑定結果都是與新冠疫苗「無關」。
錢大龍從診斷書和鑑定書的諸多細節感覺這種結論有問題,醫學會的鑑定就讓他產生了懷疑,「鑑定書上寫的是有一位專家認可,就是認為不排除,一共五位專家,另外四位認定是無關,綜合起來就給了一個無關的結論,」不僅如此,他發現,兩份鑑定書的公章都蓋錯了,「蓋的章還不是正經章,是疾控中心的章,應該蓋調查診斷專家組的章;包括醫學會也是,他蓋的是朝陽區醫學會的章,醫學會鑑定應該是蓋異常反應鑑定專家組的章。」
另外,錢大龍在北京和梁小強在江西不約而同發現他們的調查診斷書或鑑定書有同一個問題:沒有專家簽名。梁小強對記者說,「我覺得他這個診斷程序也是違法違規的,診斷書的最後沒有專家簽名,就是我們連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被什麼人診斷都是一無所知的。」
據中國原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08年頒布並實施至今的《鑑定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成員在鑑定結論上簽名。而梁小強所在的江西省2015年《關於下發江西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各地疾控機構參與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的所有專家組成員必須在「診斷書」上簽名認可。
從種種這些跡象,錢大龍懷疑有些專家在逃避責任。
ψ「偶合」的秘密
一位在中國准一線城市執業三十年、曾擔任某醫院院長的醫生告訴自由亞洲電臺,在中國做疫苗異常反應的鑑定存在現實的困難,首先是缺乏有關疫苗異常反應的實驗數據和統計數據,「特別是在我們國家,政府不可能來做全面的實驗室研究,而這本來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出於安全考慮,這位醫生以匿名接受採訪。
他分析說,由於缺少數據,基層的醫生、專家很難對異常反應作確定性結論,並且這些專家大多不是病毒方面的專家,「他即使就是病毒專家,他也不是新冠病毒的專家,比如他可能是肝炎病毒的專家、腦膜炎病毒的專家,所以他可能只是知道大概的原理,而非絕對的專業。」所以這些專家大多只能下「偶合」的判斷,最大程度也只能是「不排除」,而不能完全肯定,「這倒是醫生該做的。」
但他又補充說,在中國還要考慮政治前提,「在我們國家肯定是政治第一。」據《鑑定辦法》的規定,在疾控中心調查診斷階段和醫學會的鑑定階段,都要組成專家組,專家組成員要從專家庫隨機抽取。但這位醫生介紹說,由官方選定的專家庫裡的專家實際上也不太敢「亂說話」。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採訪到北京市醫學會醫鑒辦的工作人員,對方聲稱,醫學會的專傢俱有獨立性,「我們有北京醫學會自己的專家庫,醫學會是獨立的第三方鑑定機構。」湖北省醫學會醫鑒辦的工作人員也是相似的說法。」
但有官方背景的中國青年報2016年在一篇有關疫苗不良反應鑑定的報導中指出,有疫苗研究人員披露說,醫學會是第三方,但還不屬於獨立的第三方。文章並沒有解釋原因。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也電話聯繫上北京市疾控中心、甘肅酒泉市疾控中心、湖北咸寧市疾控中心和山東臨沂市的疾控中心,但他們都明確拒絕採訪。
在中國做疫苗異常反應鑑定存在現實的困難,首先是缺乏異常反應的實驗數據和統計數據。
ψ體制的頑疾
雖然明知拿不到有利的診斷結果,充滿疑惑的患兒家長梁小強還是去找了很多政府部門,「縣裡面、市裡面和省裡面,全部走完了,包括疾控中心、信訪局和衛健委,我全去過了,但他們還是屬於不作為、推諉,所以我就去了國家信訪局,」在這個過程中,她深深體會到這個診斷、鑑定體制的不公平,「因為疫苗是疾控中心、衛健委這些機構打的,申請鑑定又是他們來組織鑑定,這不就是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嗎?而且鑑定的人都是各個醫院的醫生,又是屬於衛健委來管理。」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原醫療救助部部長任瑞紅也認同這種看法,她告訴記者,「中國的醫療資源是匱乏的,這些病人必須要找我看病,他不存在一個市場行為,找『我』之後,出了過錯,我是強勢的一方,你很難能告贏;他整個醫療體系裡就沒有設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機制。」任瑞紅強調,這不僅僅表現在醫療領域,「其他領域也大概是這樣,整個的體制設計不是以人為本的,是以權為本的,國家政治制度就是這麼設計的,所以才導致了有些時候我們發現有些事情明明可以做,為什麼不做?」
任瑞紅在新冠疫情期間曾參與過白血病兒童的救助,她幫助過的一些患兒接種新冠疫苗之後出現新的症狀並為此維權。她告訴自由亞洲電臺,這些家長維權往往不得其門而入,「他們可能就是去找找給他們打疫苗的,去找防疫站、去找醫院等等,這些地方是不可能讓你得到正確的信息的,也沒有人能幫你;你去找律師嗎?律師敢接你這種案子嗎?在這種情況下,你越是得不到真相,你就越是會懷疑。」
任瑞紅說,作為醫務工作人員,她完全能體會患者的無奈,「其實我們也不能說這個新冠疫苗就一定和白血病患者的後續症狀有關聯,但是我們能感覺到這些人是因為自己的訴求或問題沒有辦法得到解決。」
ψ稀薄的補償
在記者採訪到的十多位新冠疫苗受種者中,他們每個人都被困於這個體制的不同環節。相對於那些得到「偶合」或「無關」結論的受種者,得到「不排除」結論的患者雖然可以藉此申請補償,但補償的數額卻常常讓他們感覺杯水車薪。
北京一位6歲女童(據其父母的意願隱去姓名)打了第二針新冠疫苗後昏迷四天,被確診為脫髓鞘性脊髓炎,與文章開頭提到的何璐一樣的病症。她從北京市疾控中心得到了「不排除」與新冠疫苗有關的調查診斷結論,但與何璐不同的是,她從醫學會沒有獲得傷殘級別的認定。女童的父親對記者介紹說,「傷殘鑑定我孩子沒有被認可,但這個病很特殊,不發病的時候可能啥事都沒有,一發病可能就越來越嚴重;嚴重的話,還會影響到視力、智力等等。」
沒有傷殘鑑定,根據《疫苗管理法》的規定,也就意味著病人無法從政府或疫苗生產公司得到補償。這位女童只能從新冠疫苗附帶的商業保險(北京人壽)獲得補償,她父親告訴記者,「保險公司只答應賠一個醫療費和誤工費,以後就不再管了,」他計算了一下,這個數額只有二十多萬元人民幣。
脫髓鞘是一種罕見病,可能危及終身。在這位父親看來,要為女童剛剛開始就已經破損的人生提供基本保障,補償需要達到600萬元的基準線。他開始到處申訴、上訪,「包括國家信訪局、北京市政府、北京信訪局,朝陽區疾控中心,所有部門基本上都聯繫得差不多了,最後的結果還是讓保險公司給我們打電話,而保險公司堅持原來的方案。」事情似乎回到了原點。
何璐同樣的病,雖然拿到了傷殘鑑定,但她對自己得到的補償數額也非常不滿。商業保險公司給何璐補償了20萬元,其後經過縣級、市級和省級的三級上訪,她甚至還去了北京準備上訪,市政府通過紅十字會又給她補助了20萬,但總共四十萬對何璐來講還是遠遠不夠。
何璐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從發病到現在醫藥費她已經花費了接近20萬,還有未來可能上升的醫藥費,「我現在吃的藥比較便宜,一年兩萬多、三萬就夠了;但再過四五年,我一年可能要七萬,甚至接近十萬的樣子。」她認為,現在參照的補償標準就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我們現在的補償依據的文件是2014年出的,到現在都沒有更新,拿以前的文件來衡量現在的事情,這本身就不合理。」
在記者採訪到的十多位新冠疫苗受種者中,他們每個人都被困於這個體制的不同環節。
ψ牽涉到各個相關的政策
中國沒有專門的疫苗損害國家補償立法。何璐所說的文件是中國國家衛計委、民政部等八部委2014年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出省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經費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與此同時,各省級政府又依據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行政規章制定了自己的補償辦法,比如何璐所在的甘肅省在2014年就出臺了《甘肅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
這一系列國家和地方規章組成的疫苗異常反應補償辦法存在的問題多年來受到民間或學界的詬病。法學期刊《法商研究》2021年發表《我國疫苗損害國家補償制度的變革與完善》,其中指出,目前各省的補償額度不一,補償額度偏低,「多數省份即使在疫苗受害者死亡的情形下補償數額也才二三十萬元。」
這裡指的還只是財政補償,還有商業保險的問題。一位長期代理疫苗異常反應病患維權案件的律師匿名對記者分析說,對於新冠疫苗這種免費疫苗,商業保險本身的問題就凸顯出來,「你本來就是免費的,國家不可能投保太高,他無非就是象徵性的,」她認為,這種情況對於那些因為疫苗致殘的兒童尤其不利,「這也牽涉到殘疾人待遇的問題,我們的殘疾人待遇不高,一個孩子接種疫苗殘疾了,對於他的家庭來說其實是很難承受的,」她強調,疫苗異常反應病患面臨的困境實際牽連著各個相關的政策。
ψ補償是一種維穩
和很多人不一樣,湖北咸寧的房振南接種新冠疫苗後,被確診為腦梗死,他只拿到偶合的鑑定,卻得到了補償。
房振南所得補償的來源也和很多人不一樣,他告訴記者,「(縣政府)給了我一個低保,再加一個工業崗位工資。」這兩樣加起來,他一個月拿到的錢是1400元左右。他又以偶合症國家補償的名義從縣政府獲得一筆五萬元的補償款,同時他私下裡還從鎮政府工作人員手中拿到十六萬五的補償款,「這個錢是不從財政走賬的,就是鎮政府幾個人私下裡承諾給我這筆錢,拿這筆錢我是沒有簽字的。」但拿這筆錢,房振南也付出了代價,「私下裡拿這筆錢,他們讓我簽一個合同,讓我簽一份不再上訪的承諾書,這沒辦法,要拿這筆錢就得簽字。」他說,他已經病了兩年,為了治病已經耗盡家產,接受這筆錢也是出於無奈。
北京的錢大龍和房振南病症相似,也是偶合,卻沒有得到一分補償款;對房振南的例子,他分析說,不同的上訪方式可能造成不同結果,「我知道偶合或者無關的照樣解決問題,而且解決的不比『不排除』的少,就看會不會鬧。」
何璐拿到了不排除的鑑定結果,也接受了當地政府給的二十萬補償款,但她和房振南一樣,也簽了一份息訴罷訪書,「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封口費吧,就是不讓我再去上面反映情況。」她說,作為平民百姓拗不過政府。
政府用一筆補償款換取一個不上訪的承諾書,這在疑似異常反應患者群體裡一個公開的秘密,也是一個普遍的做法。前述那位律師分析說,這種補償款實際上有「維穩」性質,「無非就是拿到鑑定結果後,不斷上訪不斷上訪,然後維穩維穩,之後就覺得還是給他一點封口費吧,就像是說,給你一點補償,你就別再搞事了,中國不都是這樣的解決方式嗎?」
ψ無盡的上訪
上訪幾乎是這些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患者或其家屬維權的唯一途徑。在記者採訪到的十多位患者或家屬中,沒有人走法律訴訟的程序,多數人採取了上訪的辦法,或準備上訪。
前述那位律師分析說,「為什麼因為疫苗問題上訪的人那麼多?因為能確定(疫苗與病症)因果關係的就能直接拿到賠償了,就不用上訪了。」在新冠疫苗的疑似異常反應病患中,她還沒有聽說一例被確認與疫苗有直接因果關係的,這讓她們走法律訴訟很困難,「你走法律途徑的賠償是拿不到的,因為法律途徑會說你沒有證明直接的因果關係;『不排除』不等於就一定是疫苗造成,法律上要求有一個確定的因果關係。」
但正常的上訪似乎讓人看不到盡頭。錢大龍從2022年開始連續兩年多的上訪,到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答覆。2022年11月底的一次上訪,錢大龍在國家信訪局門口「偶遇了」其他十個和他境況類似的人,「先是去的國家信訪局,去了三次都沒接待我們,最後一次進去了,也沒收材料,就進去兩個代表,把材料拍了照,就轟出來了,也沒說解決,也沒說要幹嘛。」
梁小強就是進去的兩個人之一,從信訪局出來,她還去了對門的中紀委。但這兩次去「高層」上訪的經歷讓梁小強感覺像是撞牆,「之前我們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以為國家高層還有一絲底線、良知,但感到的卻是冷漠,是推諉,就是沒有覺得要給你解決問題,沒覺得你這是一件人命關天的事。」
在困頓、無助的心緒下,錢大龍、梁小強一行11人12月1日去了國家衛健委門前示威、喊口號,「新冠疫苗,致死致殘,生命至上,負責到底。」這段示威的視頻至今還在網上流傳,視頻中,錢大龍是坐在輪椅上的。
這次示威也讓一行人和國家權力發生了正面衝撞。當天這十一人中,除一人逃脫外,都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包括坐在輪椅上的錢大龍;第二天他們多數被取保候審遣送原籍,只有來自山西的王宏藝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半年。
ψ晦暗的立法前景
但這個群體的呼聲似乎並非沒有被外界聽到。3月初,全國政協召開期間,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康希諾生物公司首席科學官朱濤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的提案,建議建立國家級別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實施細則,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但記者在全國政協的網站上沒有查詢到這個提案的後續。
實際上,類似的建議早前也有體制內學者通過學術期刊提出。前文提及的《法商研究》2021年那篇文章就主張,對於疫苗異常反應可以仿效美國等國家確立「無過錯補償」原則,把偶合也納入補償的範圍。文章解釋說,普通民眾和專業的醫務人員都很難預測是否會有偶合反應發生,如果偶合患者被剔除國家補償的範圍,他們無疑是雪上加霜,故應將其納入補償範圍。
任瑞紅對這種立法的前景卻並不樂觀。任瑞紅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工作期間,曾作為一線的專家參與過衛生立法方面的建議工作,她對記者指出,「立法這個層面基本上是衛健委和疾控中心提出,上報到兩會的;這個立法的過程,我們以前也參與過,就是作為民間組織,但是目前基本上都是政府部門內部作業了,不會向社會開放。」她提到,十年前紅十字會的專家還可以和相關部委有直接對話,有溝通的渠道,但現在已經今非昔比,「目前的政治體制就只允許一個聲音,不可能讓你有第二個聲音。」
就疫苗異常反應,《法商研究》2021年文章主張可仿效美國「無過錯補償」原則,把「偶合」納入補償範圍。
但制定一部國家層面的疫苗傷害保障救助機制立法,正是這個新冠疫苗「受害者」群體《倡議書》的主要訴求。錢大龍對記者說,「沒有清晰的政策,上面不發話,下面也不知道如何妥善處理吧,具體有沒有人發話老百姓也不清楚這些,我們面對的都是打壓禁言。」
在記者採訪的疑似異常反應病患中,不時有人提到,地方政府機構面對他們的頑強上訪,有時也會提到地方沒錢、無法按他們的要求補償等理由,但錢大龍不太認同這種說法,「政府對我們這些人,維穩一個人寧可花幾十萬,幾百萬,按說有這些錢足夠解決完大家的事了。」
ψ作為疫情註腳的人生
錢大龍說的「解決完」主要是指拿到合理的補償,但即使真的這樣「解決完」了,這些新冠疫苗「受害者」的人生卻再以回不到以前的軌道。
梁小強本來一雙兒子,現在只剩一個。何璐病倒時才剛剛結婚兩個月,她曾盼望著生一個孩子,但以現在的健康狀況已幾乎不可能;她擔心和丈夫的感情,擔心家庭。和她相似病症的北京六歲女童患病後過上了一種小心翼翼的生活,醫生囑咐她的父母,孩子不能感冒生病,小貓小狗都得離遠一點,且任何疫苗都不能打。還有,將終身與一型糖尿病相伴的16歲安徽少年瀋思先和5歲的澳門男孩鄭皓朗,因脊髓炎而癱瘓、實際失業的貴州工程師張忠超,......這個名單還可以拉下去。
人到中年的錢大龍對記者說,「像我們這種殘疾了,將來有一天徹底癱床上了,請個護工都請不起,」過了一分鐘,他又補了一句,「一人病拖累全家。」
歷史很難忘記,因為中共政府的瞞報,導致新冠疫情迅速擴散,僅頭兩年就在全球造成約一千五百萬人死亡。本文提到的這些病患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疑似異常反應,從調查診斷到鑑定,再到尋求補償或賠償的各個環節都無法從中共政府得到有效的幫助,甚至遭到國家權力的碾壓。他們及其家庭的命運同樣也是這場世紀疫情的沉痛註腳。△(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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