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11 年 3 月 14 日在中國安徽省淮北市工商銀行分行職工正在處理現金。 (Photo by VCG/Getty Images) |
【人民報消息】中國部分銀行要求存戶在取款時提供派出所開具的資金來源證明,引發社會廣泛質疑。銀行方面表示,此舉是為加強反詐騙措施,確保客戶資金安全。然而,存戶普遍認為這些措施過於繁瑣,可能侵犯合法取款權。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近日,廣東東莞發生了一起關於銀行與儲戶之間因資金來源證明問題引發的爭執事件,相關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一位大叔在銀行辦理取款業務時,被銀行工作人員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這一要求引發了大叔當場質問工作人員:「我就問你,這裡面的錢是誰的?為什麼我的錢我做主不了?這些錢是我兒子從上海匯過來的,現在我想轉回去行嗎?我的錢現在要匯回去不行嗎?要麼叫公安局叫偵緝隊來。」
據現場目擊者說,大叔原本打算從銀行取出一定金額的資金,但銀行工作人員卻告知他需要提供資金來源證明。大叔對此感到憤怒,當場質問銀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解釋稱,這是根據相關規定執行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電信詐騙等違法行為。
對此,網民評論道:銀行不應該讓客戶去證明錢的來源,而是應該由銀行去證明這個錢合不合法。
銀行客戶網銀轉賬也受限
江蘇居民徐先生本週二(3日)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說,他的孩子需要交學費,銀行卻在手機銀行設置了每天轉帳低於5000元的限額:「我小孩子上學要交學費,7000多元都轉不了,最多只能轉5000元。通過手機銀行,還不是取現金,銀行轉賬3900元,還有2900元一筆轉賬,一天轉不了帳,要分兩天,不是兩次,一天最多轉5000元。」
對此,銀行方面表示將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針對銀行方面限制存戶小額取款受阻,《南方都市報》於本週日發表社論《不能以反詐的名義隨意管控個人銀行賬戶》,文章討論了近期因銀行反詐措施導致儲戶資金操作受限的案例,指出儲戶對其資金的自由支配權受法律保護,銀行不能以「反詐」為名隨意限制儲戶對賬戶的正常操作。社論強調,銀行在協助反詐的同時,應優化技術和流程,避免大面積誤傷普通客戶。
銀行取款限制門檻不斷升高
數年前,中共央行發布公告,對到銀行取款超過5萬元需要預約。銀行則表示,儲戶在預約時留下個人信息,即可在指定時間取款。不過,根據媒體報導,今年6月,吉林省一銀行曾要求客戶在提取高於2萬元人民幣的存款時,提供轄區派出所的證明。其後,青島一男子因銀行櫃員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而無法取款;瀋陽一女子欲取5000元,卻被要求其丈夫到場;邢臺一女子為支付丈夫的醫藥費,因此被銀行長時間盤查而受阻。
江蘇居民陳先生接受採訪時說,在銀行限制居民取款的背後,是銀行現金量不足。他告訴本臺:「原來是限制5萬以上,現在可能有降低了,我估計銀行現金不多,現在經濟不景氣,超市、大商場顧客購買力都沒有了,營業員比顧客還多。大型超市以前結帳要排隊,現在你到櫃臺直接結帳。」
陳先生說,隨著民眾收入減少,絕大部分家庭省吃儉用,花銷大為減少:「現在老百姓收入低,有錢就存一點,有的去銀行取錢家用,你要過日子總是要花錢。」
公眾對銀行措施反應強烈
公眾對銀行的新措施反應強烈,不少人質疑其合法性與必要性。有網民留言,存款時手續簡便,但取款卻需層層審批,這是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也有人批評銀行此舉是為了減少資金流失而採取的不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