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去年才从贵州省委书记职务上“到点下车”的孙志刚落马,令人回忆起当年中共政权中最为开明的朱厚泽和前总书记胡锦涛担任过贵州省委书记之后,连续两个继任可谓是前腐后继。前者刘正威本人虽然最终只落得一个轻处分,但却是以自己的夫人被枪毙为代价。后者刘方仁则是获判无期徒刑之后至今仍在秦城监狱服刑,期待著新狱友孙起刚的到来。 我们在本专栏上篇文章《贵州省委前书记孙志刚突然被查的前因后果》中已经向读者和听众们预言了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中纪委和国家监委宣布“正在接受调查”的前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未来的下场不但肯定是进秦城,而且大概率是1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把牢底坐穿。 截止目前,已经先他孙志刚一步被陆续送进秦城的省委书记们首先一个就是 1993年6月至2001年1月间担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而后于2004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刘方仁。然后就是2016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加终身监禁,被称之为被判终身监禁第一官的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白某人之后,又有前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前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前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等先后进入秦城监狱报数。而在副国级岗位上被习近平下令判监入狱的苏荣、孙正才也都是省委书记出身。另外,在直辖市委书记岗位上入狱的时任政治局委员还有陈希同、陈良宇和薄熙来。 据笔者所知,如上人等,除了陈希同已经去世,其他人等都还在秦城监狱里等著欢迎他们的新狱友孙志刚同志。其中心情最为迫切者,应该就是也是贵州省委书记出身的刘方仁了。 时光回到2004年05月18日及日后几天,一票中国内地网站竞相转载了《贪官“军团司令”:拜倒在石榴裙下的省委书记》一文,文章开篇就介绍了有著贵州“贪官军团”司令之称的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带领”著一大批贪官,在“贪”途努力地开垦著。在这个贫瘠的西南省份出现这么多贪官,且经济数额巨大,令人触目惊心……。 众所周知,中共前总书记,日前已经被外媒披露随时可能离世的胡锦涛就是贵州省委书记出身。 文章到此,不能不先提一笔胡锦涛贵州省委书记岗位的前任朱厚泽,他是中共党内难能可贵的,极少数真正思想开明者之一,已于2010年5月不幸离世。斯人已逝,幽思长存。 而就在今年7月9日,中国内地网站搜狐突兀地刊载一篇纪念朱厚泽的文章《朱厚泽:原中宣部部长,52岁担任贵州省委书记,临终遗愿令人感动》,上个月6日,该网站又以同样的标题刊登出内容更为详细,更为强调朱厚泽主政贵州时的突出事迹的文章。 不过文章中虽然突出了朱厚泽临终前再三交待的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但却回避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朱厚泽临终前一再交待,死后一定不要葬在八宝山,。坚决不愿在身后还与那些所谓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伍。后人遵照朱老遗愿,骨灰送回老家,葬于青山脚下。 当年胡锦涛“临危受命”,被从贵州调往西藏指挥“平暴”后,接替他贵州省委书记职务的是刘正威。刘正威的继任者则是刘方仁。 这个刘正威是1949年赶在中共建政的当月“参加工作“的,因为有当时在中共革命队伍中非常难得的高中毕业文凭,所以日后长期从事秘书工作,曾经先后为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地质部党组书记和二机部部长担任过秘书。日后也是从河南省委副秘书长位置上先晋升到省委副书记,然后于胡锦涛奉调贵州的同时,由河南省委副书记转任贵州省委书记。 1988年12月接替胡锦涛任贵州省委书记。在此之前,这个刘正威已经于1982年入选十二届中央委员,1987年又在十三大上连任中央委员。但从十二大到十三大的五年时间里,他却一直都没有被安排进正省部级的领导岗位。 接下来,在贵州省委书记岗位上,刘正威又于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连任第三届中央委员。 1993年1月,中组部安排了刘正威同时出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并由此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让地方党委一把手兼任人大一把手,一改此前的人大主任都是一线干部因为年龄原因“退居二线”后担任的作法。 但是,一个月后,中纪委即接连接到了数封对刘正威夫人闫健宏的举报信……。 接下来的故事是,因为事关省委一把手的夫人在当地犯案,所以中纪委为此成立的专案组由时任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挂帅,并向时任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直接负责。 也可能是因为刘正威此前是胡锦涛直接下属的原因,所以胡锦涛对此案的态度十分强调硬,要求“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了防止刘正威干扰办案,胡锦涛接受了尉健行的建议,向江泽民和一票政治局常委提出应该把刘正威调离贵州省委。于是, 刘正威于当年7月被安排调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享受正部长级待遇。 日后有报导说胡锦涛对刘正威老婆在贵州省的任职至少负有“失查之责“。但事实是刘正威初到贵州任职时在胡锦涛手下表现得中规中矩,他的老婆是在刘正威被安排接替了胡锦涛省委一把手职务的次月才从河南前往贵州的。 按照日后中共官媒的报导,说是1988年12月,阎健宏的丈夫刘正威被任命为贵州省委书记。不到一个月,阎健宏就从河南调到贵州。省委组织部本考虑安排她到省档案馆、省图书馆一类部门任职,阎健宏一听去向就翻了脸:“你们想把我安排到那样的地方去,是什么用心?告诉你们,我阎健宏16岁参加革命,不是好惹的。” 当时阎健宏提出,或者到省委组织部,或者到省计委。后来,其夫安排她到省计划委员会任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阎健宏自恃“贵州第一夫人”,所以,虽然是副主任,但实际上“比主任还主任”——阎健宏去外地时,主任在家主持工作;阎健宏一回来,主任便下基层、去外地,或者干脆“休病假”。 阎健宏初至贵州,即有人直言相劝:还是安排到不掌管钱财实权的部门为好。但刘正威不听,反而出马游说,最后如愿以偿。贵信公司成立时,他又安排阎健宏当董事长,知情者无不摇头叹息……。 1991年9月7日,中纪委常委会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认为阎健宏违纪问题严重,决定对其免职,立案侦查。在此之前,闫健宏已经成功将自己的儿子儿媳送到了美国。 中共官媒也曾有报导说:阎健宏落马后向中纪委交待说:将两个儿子和儿媳都送到了美国后,自己将来也要去美国生活,党籍、公职、国籍都可以不要。所以赶在自己即将离休时,抓住一切机会敛财。 中共官媒当年的报导中特别强调了闫健宏敛财是如何借助自己省委一把手丈夫的权力的。比如1992年7月,阎健宏同丈夫一道参加了昆明召开的“五省七方”协调会。在丈夫的鼎力相助下,她找到云南省领导批烟。拿到批条后,她让同伙到玉溪卷烟厂搞到1000条红塔山香烟供应指标,并就地将指标倒手转卖,阎健宏分得40万元。她把贵信公司当作自己的金库,贪污、挪用…… 关于闫健宏的主要作案细节这里从略,只是强调当时的贵阳市中级法院对阎健宏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查明:阎健宏贪污公款65万元人民币和1.43万美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50万元人民币,个人挪用公款200.64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此外,以权谋私为其子刘博非法获利120万元。 1995年1月3日,贵州高院对阎健宏案作出终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 中共《党的生活》、《党史博览》等刊物日后都发表专文介绍此案,称身为正厅级干部的阎健宏成为共和国反腐败历史上继刘青山、张子善之后被处决的最高级别的干部,也是中共执政史上唯一一个被枪毙的省委第一书记夫人。 笔者核对了一下,至今为止,中共正厅局级以上女性贪官受刑者不计其数,但被处以极刑的仍只有她闫健宏一人。 在1994年在闫健宏被批捕的同月,调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任职才13个月的刘正威被宣布解职。继而即有他在北京跳楼畏罪自杀的消息传出。但事实上他只是被党内通报批评,提前退休后仍还被保留正省部级退休待遇。 此前刘正威离开贵州后,对他妻子闫健宏的案情处理,当然都是接替了贵州省委书记职务刘方仁亲自审定。不过,处以极刑的命令肯定是来自中央。 而亲自通过闭路电视监斩了自己前任的夫人之后,刘方仁不但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反而比刘正威夫妇,特别是刘正威的老婆走得更远。 说起来,刘正威的老婆闫健宏是贵州省第一个被处以极刑的正司局级干部,第二个就是当时的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 中国内地的《卢万里外逃被抓牵出贵州“贪官军团”司令》的报导文章介绍说:2002年1月7日,贵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了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的职务。但此时的卢万里已出逃。他的腐败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操作”贵州省用于修建公路等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其时间跨度长达3年,涉及金额40多亿元人民币,卢万里和其他涉案人员从中获取的非法利润达数亿元。 2003年,外逃的卢万里终被缉拿归案,以涉嫌受贿罪被贵州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深知死罪难逃的卢万里,为减轻罪责,向办案机关检举了时任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 其实,当年卢万里给刘方仁所行之贿赂,不过一块价值10.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而当时的中纪委由此深入调查,发现了刘方仁借令贵州省“彻底脱贫”之名,行收受贿赂之实的大量经济犯罪事实。 2003年4月25日,也就是刘方仁已经被免去省委书记职务的近两年之后,中纪委发文称刘方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时,卢万里已经被枪决! 3个月后,中共新华播发《贪财好色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落马”始末》,其中的小标题之一是《就这样拜倒在发廊妹的裙下》,说是“一位道貌岸然的省委书记,竟会勾搭上发廊妹,上演了一出发廊里的'爱情故事'”。 却原来,1993年刘方仁上任贵州省委书记不久就遇到一个郑姓发廊女“长得相当标致,而且别有一番风情,便忍不住赞美了她几句”。不想这位小姐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省委书记面前顿时“媚态服务,娇嗔万分”…… 接下来的故事就是这个刘书记和这个发廊女之前的一个生意场上的姘夫陈某不但和平共享,而且刘书记为了答谢这个不但不吃醋而且还主动为书记幽会场所的陈某,为他的生意提供了许多好处。 新华社的报导文章说:“就这样,一个省委书记颓然倒在了一个发廊妹的石榴裙下,并且还'长相厮守',电话一个,大笔一挥,先后帮陈某承揽了贵阳某某大酒店和某某电信枢纽大楼等价值近亿元的装修工程……” “陈某也的确非常'懂事,除了'荐让枕席'给刘方仁外,还'孝敬'了刘方仁5万元人民币和1.99万美元。此外,为了'稳态地、持久地发展感情',他还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时常到刘书记家走动,又是送钱,又是送物,先后送给刘方仁共7万元人民币……”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共贪官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被调查开始就认罪悔罪,被押上法庭后就服从判决,但总还是有例外。除了薄熙来,笔者还知道的例外之一就是刘方仁。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刘方仁就坚持上诉,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后在律师的点拨下才改为部分认罪,以量刑过重为理由上诉要求二审。当然,最终他还是被维持原判。后续的内容,留待本专栏下篇文章继续。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