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万元投资仅剩2千多元 女子怒告银行(图)
2022年5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家住北京的焦某因轻信理财经理的推荐,投资320万元(人民币,下同)购买「特别好的理财项目」,仅获得2,190元的执行款,她怒告银行索赔全部损失。在近十年后,法院的二审判决终于落地,由银行对其损失承担50%的责任。
5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报导说,年近六旬的焦某是广发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的老客户,因在该支行的存款于2012年10月到期,该行理财经理郭某向她推荐一款特别好的理财项目,声称「安全又保险」。
次日,郭某推荐焦某和另一储户何女士「拼单」购买「吉祥煤业」理财,焦某遂出资200万元,何女士出资187万元,两人共出资387万元。
大观言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800万元认购吉祥煤业3%的股权,吉祥煤业法人耿某每期出资1,000万元作为劣后基金。
在收益上购买该产品300万元至800万元的,第一年收益率为12%,第二年收益率为13%。
2013年1月,焦某再次通过郭某的介绍,单独购买大观言基金的另一产品,投向为山西天然气项目。焦某出资120万元,约定收益率为第一年11%,第二年12%。
不过,投资者的划款均通过广发银行账户支付,而且约定收益支付也打回到广发银行的账户内。
2013年11月,焦某投资的吉祥煤业项目到期。郭某称,兑付有问题,预计3个月能返本付息,但最终等来的却是大观言基金出事的消息。
2014年5月,大观言基金负责人钟某仁被捕;2016年7月,钟某仁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8年。
之后,大观言基金的资金兑付陷入困境,焦某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无法兑付,造成重大损失。
焦某由于此前投入的320万元本金无法兑付,只拿回2,190元的执行款,于是将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告上法庭。她认为银行未尽到审慎的义务,对其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320万元及相关利息损失。
法院认定,双方分别存在过错,焦某就其投资损失自行承担50%的责任,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则就焦某的投资损失承担50%的责任。
广发银行对此判决不服,进行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广发银行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焦某说,该案至今已有9至10年的时间。自己除了损失本金外,还有多年利息,以及为追回损失支出的人力物力,造成的精神损失也无法估量。
大陆网友纷纷热议说:「现在这些理财都很坑呢!」
「法律法规都不保护普通百姓的私有财产。」
「这样的案子居然要花十年,银行是耗得起,利息都吃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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