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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衛士:中共強制失蹤手段達6種(圖)
【人民報消息】8月30日是「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在當天發表報告稱,中共國政府的強制失蹤手段多達6種,並且近年來的案例不斷上升。 例如:敢言的人權律師覃永沛曾公開指控廣西司法廳和公安廳廳長以及時任中共國司法部部長傅政華犯罪,遭到政治報復,2019年10月底被警方抓捕後,至今已經被被超期羈押近700天。 兩年多來一直在爲丈夫覃永沛冤情奔走的鄧曉雲,今年7月突然遭人在她的微信對她進行威脅恐嚇,要她停止爲覃永沛翻案的舉動。 鄧曉雲在推特上透露,她擔心自己被失蹤,因爲她一直記得覃永沛被捕前對女兒說的那句話「就怕你媽媽也和你爸一樣」。 鄧曉雲還提到雲南異議詩人王藏,他在去年「六四」前夕被警方帶走後失蹤,他的妻子王麗在6月中旬也被警方帶走,失聯至今。 鄧曉雲的擔憂,在當下的中國已經成爲越來越突出的現實。 「保護衛士」8月30日發佈的報告估算,作爲強迫失蹤的兩種主要手段「監視居住」和「留置」,2019年有接近2萬例,到2020年則已經接近3萬例。 「保護衛士」的負責人彼特.達林(Peter Dahlin)表示,據他們收集中共國家監察委員會發布的採用「留置」手段的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採用「監視居住」的案例,初步估計到2021年年底,這兩種手段強迫失蹤的公民可能至少有4萬例。 據「保護衛士」的統計,全國已經被國家監委確定的被採取「留置」手段的受害者,僅2020年就有16,890人。而留置這種手段被規定在2018年初全國人大通過的《監察法》中,但它的合法性一直受到質疑。 目前身居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陳建剛向媒體透露,以前在爲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的妻子黃婉辯護期間,曾受到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王羣的當面威脅,要對他進行「強制失蹤」。 陳建剛強調,國家要限制個人的人身自由,必須要有法定事由和法律程序,法律中的拘留和逮捕都符合這些要求。但在中共國當前的政治體制下,通過留置這種手段去限制人身自由隨意性極高,和「綁架」並沒有差別。 「保護衛士」的最新報告列出6種中共政府採用的「強迫失蹤」手段,除了前述兩種外,還包括:從監獄釋放後的監視居住,被關押在拘留所卻以假名登記,以掩藏被拘押的事實,警方或其它國家機構直接綁架,對行政拘留的濫用,以及新疆對維吾爾族等少數族裔的大規模關押等。但對這些強迫失蹤的方式,外界都難以獲得準確的數據。 彼特.達林還強調,國際社會必須行動起來,對中共國政府的「強迫失蹤」做法進行反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切實尊重所有人的基本自由和人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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