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妇周青冤情昭雪后,当地立时下起了大雨。当年东海郡的谷物也获得了丰收。 |
【人民报消息】汉代山东省郯城县的周青年少守寡,膝下也无子嗣,但她侍奉婆婆甚为恭敬孝顺。婆婆怜惜她,劝她改嫁,但周青始终不肯。 婆婆曾对邻居说:「媳妇侍奉我孝顺辛劳,可怜她无子守寡,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我年纪大了,长久拖累她,实在是于心不忍,不知该如何是好?」 带着对儿媳的愧疚心理,婆婆最终选择自杀。婆婆已经出嫁的女儿不知道内情,以为是嫂子杀掉自己的母亲,遂将嫂子告上公堂,指控她犯下杀母之罪。 官府下令逮捕周青,起初,周青拒绝承认杀母,后官衙严加拷问,周青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认罪。此案上报到郡曹府。当时于定国的父亲于公是掌理狱讼的官吏,他为人公正,所判诉讼都公平允当,被判的人也莫不心服口服、毫无怨恨。 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杀害婆婆,应是屈打成招,便上太守那里据理力争。太守坚持己见,根本不听于公之言,于公无奈之下,抱着狱案文书痛哭。太守最终判处周青死刑。 周青死后,东海郡内三年大旱,一滴雨也不下,使得谷物收成锐减。后来新任太守到任,于公又站出来为孝妇洗雪冤情,并说,「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新太守占卜后得知原委,于是亲自到孝妇坟墓前祭祀,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其墓前。 孝妇周青冤情昭雪后,当地立时下起了大雨。当年东海郡的谷物也获得了丰收,而整个东海郡都更加敬重于公了。 于公的儿子于定国,字曼倩,从小跟随父亲学习司法刑狱。父亲过世后,他做过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后补廷尉史,并被推选与御史中丞从事办理谋反者的狱案,因才智出众办案有方升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 汉宣帝刘询在位时,于定国升迁任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并受到宣帝的重用。几年后,改任水衡都尉,又被破格提拔为廷尉。 于定国为官廉洁,为人谦虚恭谨、礼贤下士,尤其敬重精通经术的士人,因此受到士人的普遍赞誉。 于定国在审案判案时与自己的父亲一样,保持公允,还非常体恤鳏寡孤独之人,不是特别确定的犯罪都尽可能从轻发落,十分谨慎。朝廷上下都称赞他道:「张释之任廷尉,天下没有受冤枉的人;于定国任廷尉,百姓都自认为不冤枉。」 做了十八年廷尉后,于定国于甘露二年升任御史大夫。甘露三年,代黄霸为丞相,封西平侯。 三年后,汉宣帝驾崩,元帝即位,因为于定国是老臣,元帝十分敬重他。几年后,于定国以病重为由辞官,皇帝赐其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 公元前40年,七十多岁的于定国去世,被追封为安侯。他的儿子于永,以孝闻名于当世,官至御史大夫,数代封侯传诵于世。 (参考数据:《汉书.于定国传》)△ (有删减)